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截至4月14日,十六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完成进驻,将对教育系统37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已巡的大芦、兴隆等5个乡镇及所属41个村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各被巡察党组织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市巡察工作会议暨九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十六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动员会精神,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就巡察任务、监督重点和工作要求作了强调。各巡察组组长指出,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重点工作任务,找准服务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开展政治巡察,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各巡察组组长强调,将紧紧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重点检查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情况、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领导班子带头接受监督,带头查找问题,带头配合巡察,带头如实反映,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真正把接受巡察监督的过程作为寻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实事求是提供材料、反映问题,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各巡察组设置专门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举报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关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来源:靖远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