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纪委监委关于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问责的通报
来源:靖远县纪委监委 | 作者: | 日期:2020-07-28 15:20:08
一.靖远县石门乡裴堡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元民、村文书刘生学履职不力问题。2013年,刘元民、刘生学对农户摸排不细不实,将不符合政策的农户确定为建档立卡户,且未及时剔除,导致该农户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2020年7月13日,刘元民、刘生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靖远县东湾镇副镇长杨刚对惠农资金花名册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9年,因东湾镇业务人员工作衔接不到位,导致县应急管理局将旧的东湾镇自然灾害受灾农户补助资金花名册录入甘肃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系统,平台信息与户内实际享受情况不一致,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7月20日,东湾镇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镇长杨刚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由东湾镇人民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对该问题进行整改。
三.靖远县乌兰镇营防村原党支部书记贾存成、原村委会主任滕永霖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服务群众宗旨意识不强问题。2018年,贾存成、滕永霖在落实贫困户特色产业发展补助政策过程中,对营防村建档立卡户贾某某申请办理补助遇到困难未及时了解原因,也未提供任何帮助,致使贾某某未能享受产业扶贫补助政策。2020年7月20日,贾存成、滕永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靖远县糜滩镇官路村南坝社原社长杨建仁二次分配、截留自用危改资金问题。2012年9月,杨建仁将3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31500元二次分配给8户,并将其中的1750元截留自用。2020年7月20日,杨建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1750元已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