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纪委监委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靖远县纪委监委 | 作者: | 日期:2019-06-13 15:20:08
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一.靖远县文广局正科级干部傅林春为其子办理婚事未向县纪委报备问题。2018年9月15日,傅林春在金域华府三楼大厅为儿子傅鑫举办婚宴,未向县纪委报备,县文广局纪检监察员张永福未及时督促其向县纪委报备。2018年9月28日,县纪委对傅林春进行诫勉谈话,对张永福进行提醒谈话。
二.靖远县东升镇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崔盈违规报销相关费用问题。2016年,崔盈先后违规核报护校费和交通费共计3660元。2018年10月31日,县纪委给予崔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