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纪委监委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靖远县纪委监委 | 作者: | 日期:2018-09-28 15:20:08
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一.靖远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会主席刘建强违规为其子操办“升学宴”问题。2018年8月12日,刘建强在其亲戚家中违规为儿子操办“升学宴”,邀请亲朋60余人,收受礼金13400元。2018年9月19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建强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吴育随进行提醒谈话。
二.靖远县党史办副主任万明琴违规为其女操办“升学宴”问题。2018年8月20日,万明琴丈夫及其家人在老家为女儿举办“升学宴”,万明琴未及时阻止,并参与举办,共邀请亲朋160余人,收受礼金16950元。2018年9月19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万明琴党内警告处分,对县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主任党玉库进行提醒谈话。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从这次典型问题通报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警醒警示,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六个严禁”,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带头移风易俗,大力弘扬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各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出现的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不遮掩、不护短、零容忍,始终保持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