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纪委监委关于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
来源:靖远县纪委监委 | 作者: | 日期:2018-07-27 15:20:08
一.靖远县东湾镇东湾村违规分配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3年1月23日,东湾镇东湾村委会将8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4000元,重新分配给11户实际建房户;2014年1月24日,将20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3.5万元平均分配给51户实际建房户。2018年6月22日,东湾镇党委给予东湾村原村委会主任岳永晋党内警告处分。
二.靖远县东湾镇三合村四社低保二次分配问题。 2013年至2016年,东湾镇三合村四社对村民陶某某家低保进行了拆户拼保,将其每季度所发低保资金进行二次分配。2018年6月22日,东湾镇党委给予三合村四社社长乔毅党内警告处分。
三.靖远县五合镇白崖河村危改资金与方案不一致问题。2016年1月25日,五合镇时任镇长王天祥以提高补助标准的方式将县住建局剔除后未及时收回的48户“四有人员”危改资金370124元进行重新分配,造成部分危改户超标准享受补助资金。2018年6月22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天祥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县住建局局长魏谭勋进行警示谈话。
四.靖远县石门乡小口村文书石生世违规领取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2006年,小口村委会将退耕还林后剩余的12.1亩渠道、地埂、荒地等登记在石生世及其弟弟名下,石生世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0855元统一领取后,其中13927.82元用于村务支出,剩余6927.18元收缴县财政。2018年6月22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石生世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五.靖远县三滩镇吴湾村重新分配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2年,吴湾村将7户危改资金共计73500元进行重新分配,2013年,将4户危改资金共计46000元进行重新分配。2018年6月22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三滩镇吴湾村原党支部书记崔仲清党内警告处分。
六.靖远县石门乡路庄村村主任张生杰违规发放救灾资金及私自改变救灾资金用途问题。2014年4月,村主任张生杰利用职务之便,为未受灾的高某某申请救灾资金300元,并用于支付路庄村张庄社维修自来水费用。2018年6月22日,石门乡党委给予张生杰党内警告处分;对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路庄村包村领导韦性东,路庄村党支部书记韦性全,监委会主任张生宏进行警示谈话。
七.靖远县双龙镇北城村村干部截留挪用草原生态奖补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7年,双龙镇北城村村干部张永军、窦世学截留挪用草原生态奖补资金共计22789.6元,用于村务支出。违纪资金22789.6元已上缴县财政。2018年6月22日,双龙镇党委给予张永军、窦世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