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靖远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靖远县纪委监委 | 作者: | 日期:2018-03-25 15:20:08
担当新使命 踏上新征程 奋力谱写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靖远新篇章
——在中国共产党靖远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24日)
高兴国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靖远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八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十五届县委五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要求,总结2017年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刚才,市委常委、县委书记郑钰同志所作的讲话,对推动我县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做好今年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县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旗帜鲜明、意志坚定,以上率下、担当有力,带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层层压实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担当、认真负责,持续推动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恪尽职守,无私无畏,全面完成了县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责任落实开创新局面。县委、县政府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先后多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项工作都明确县级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靠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县委主要负责人同县委各常委签订了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同县委常委和县人大、县政协党组负责人签订了监督责任提醒书。县委主要领导先后8次深入基层开展督查调研,开展集体廉政谈话6次,并就落实主体责任约谈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重点部门负责人82人次。县、乡、村三级开展一对一、点对点廉政谈话2000多人次,通过提要求、点问题、做承诺,层层传导压力,靠实责任。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对发现问题较多的5个单位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8个单位限期整改。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的3个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14名领导干部、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4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问责。
二是作风建设呈现新气象。对全县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组织参与“一桌餐”、 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烟酒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升学宴”“谢师宴”治理,严格落实婚丧等事宜报告、现场督查制度。实行“两图一方案”(作风建设分析柱状图、作风建设督查区域作战图、作风建设督查方案)工作机制,共开展作风建设检查12场次,检查酒店、土特产店、大型超市等32家、单位40个,核查问题线索42个。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件,处理3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通报曝光7次15件,保持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查纠“四风”的高压态势。全面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全县共查找具体问题153个,整改140个;查处通报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13件,问责单位52个,问责党员干部50名,真正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履行职责不担当、为民服务不作为和落实任务弄虚作假问题,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三是执纪审查工作迈上新台阶。一年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信访举报307件(次),受理信访举报91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34件;初步核实204件次,了结111件次;立案113件,同比增长31.33%,给予党政纪处分126人。18个乡镇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全覆盖,乡镇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组(纪工委)办案2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践行“四种形态”,积极探索实践柔性化处理方式和工作机制。一年来,诫勉谈话58人、告诫谈话31人、提醒谈话9人;初步核实后或谈话函询、其他处理88人;轻处分97人,占总处分人数的76.98%,增长38.57%;重处分29人,占23.02%,增长61.11%。严格执行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县纪检机关移送检察机关3件3人,其他成员单位向县纪委移送23件。
四是巡察利剑作用形成新震慑。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突出问题,加大巡察力度,查找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共开展5轮巡察,巡察县直单位32个、行政村(社区)186个,实现了村级全覆盖。针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现象,及时开展低保评定发放和扶贫领域两个专项巡察,发现低保方面问题线索50条、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84条。2017年,第四、第五轮综合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1206条,移交整改973条,已全部整改到位,移送核实233条,截止目前,立案11件,处分14人。在全力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线索查处、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标本兼治,县级监管部门完善制度建设6项,各乡镇、村修订完善各类制度308项,调整取消1项。
五是维护群众利益凸显新成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了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对十八大以来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共排查问题线索210件,全部整改到位。全县成立了22个检查组,对12个乡镇164个行政村开展了扶贫领域交叉监督检查,共走访农户3528户,排查问题线索914条,移送核实242条。立案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28件,处理7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0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通报曝光28件71人。对因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的6名乡镇分管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对所在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在全县进行了通报批评;因对拟脱贫户住房识别不准,县纪委对县住建局、扶贫办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诫勉谈话3人,县扶贫办主要负责人及涉及10个乡镇的党委书记、乡镇长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六是基层监督实现新突破。创新村级监督方式,在全县村(社区)以乡镇驻村干部为主各选派1名村级纪检监察员,推行“五员”工作法,充分发挥村级纪检监察员“探头”作用。一年来,186名村级纪检监察员入户调查6526户,帮助解决问题462件;向乡镇党委、纪委上报问题线索10件,经核实立案2件,给予纪律处分2人。紧盯惠农政策落实的末端环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对惠农政策落实进行监督。县纪委将各乡镇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在“靖远清风”微信公众号公开公示,打造“一键式”监督,提高群众监督参与率,提升公开公示工作的公信力。制定了公开公示工作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县纪委对1名乡镇纪委书记因村级公开公示不到位进行了诫勉谈话,推进公开公示工作深入开展。
七是廉洁教育取得新成绩。发放了以家风家教家训为主题的“廉政挂历”,向农户发放“温馨提示卡”,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县开展“廉政课堂、警示教育、家庭助廉”等活动28场次,对党员干部进行法纪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警示教育进党校活动,努力营造勤政廉政的浓厚氛围。加强新闻媒体宣传,一年来,共发送靖远清风手机报49期(累计199期),“靖远清风”微信公众平台推送消息110期,矩阵头条推送消息80条。向各级纪检监察网站、报刊发送信息490余条,共采用信息451条,其中:中央级1条,省级280条,市级170条。
八是自身建设展示新形象。扎实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落实年”活动,做到学习有计划、活动有载体、宣传有氛围、效果有保障,活动的10项载体已全部圆满完成,并取得了预期效果。对全县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提出硬性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彻底查找清除安全隐患,制定紧急救治绿色通道、谈话陪护等制度,制作了“两表一册”,做到层层审批,责任到人。在乡镇纪委分别设立了谈话室,配备了声像监控、应急医疗急救箱等专用设备,筑牢执纪审查安全生命线。按照“一栏、九有、一簿、一册”标准,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各项制度,出台《靖远县纪委内部巡察工作办法(试行)》,成立6个巡察组,完成首次内部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线索1件,纪律处分1人。积极创建“四型机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持把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省、市、县委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顺利完成班子选配、职能划转、机构设置、人员转隶等工作,县监察委员会按期挂牌成立,学习培训、纪法衔接、线索移交、案件衔接、建章立制等工作有序推进。
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担当和不懈努力下,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真诚希望全县各级各方面一如既往关注和支持县纪委监委的工作,多提意见建议,帮助我们更好的履职尽责,不断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目标,全力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督促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维护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锲而不舍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行动纲领,以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为基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和县委的安排部署,按照“一个统领、八个着力”的总体思路,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抓实责任落实、纪律建设、巡察利剑、查纠四风、严惩腐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监察体制改革、自身建设等工作,全力抓好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统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必须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七个有之”的现象,在我县的个别乡镇和单位也不同程度的存在。比如政治意识缺乏,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严肃不规范,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市县委的决议决定只传达不督促、只部署不落实,等等。针对这些问题,要将“七个有之”现象清单化,加大督查问责力度,下决心加以解决。
一要坚决维护核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县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摇摆、态度暧昧,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行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查处和清除“两面人”,坚决查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问题;坚决查处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等违反政治纪律和规矩的人和事;坚决维护核心,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要加强思想武装。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必须全面学、系统学、深入学、细致学。要深刻领悟这一思想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和时间意义;深刻领悟新时代的基本特征、主要矛盾和战略决策;深刻领悟“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要学以致用,学习中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使学习落脚于中央决策部署与纪检监察工作结合上,落脚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上,落脚于正风肃纪反贪惩腐上。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深刻内涵和要求,找准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目标方向和重点任务,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的最高政治原则,“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贯彻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化解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消除矛盾和冲突,应对风险和挑战,把科学理论转化为破解难题的锐利武器。
三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宣传,进一步规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县乡两级要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自查自纠,县委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党内政治生活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和庸俗化,督促各级党组织运用好组织生活这个重要载体,使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旗帜鲜明反对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和圈子文化,坚决防止各种腐朽庸俗文化的侵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委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探索推进政治生态建设办法措施,选择基础较好的乡镇、单位和村,先抓好试点做示范,后总结推广,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活和干事创业环境。
四要持续强化党内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推动党组织全面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各项要求的有效落实,凝聚党内监督的强大合力。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坚决纠正、督促整改、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的重点,坚决查处选人用人腐败问题,确保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五要全力推动十九大精神落实。把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要着力锤炼党员干部抓落实的作风,推动破解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中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问题,严肃查处重大项目建设准备不充分、落地难进展慢等问题,特别要严肃查处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中自行其是肆意妄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空喊口号不办实事等问题。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同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努力营造敢于担当、真抓实干的干事氛围。
(二)着力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有的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依然习惯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没有具体的措施办法;有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把主体责任挂在嘴上,却不落实在行动中;有的班子成员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应负的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有的党组织不注重关口前移、抓早抓小等等。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我们必须要抓好责任压力传导,充分运用问责追责手段,唤醒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担当尽责精神,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要落实责任传导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扎实履行分管领域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下级党组织书记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等制度,落实常态化的工作约谈、述责述廉和监督检查机制,推动基层单位、村(社区)党组织夯实压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压力层层传导,直到基层。
二要从严从实追责问责。继续细化实化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切实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六大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问责,曝光典型问题。要“一案多查”,既查村级或直接责任人的问题,又查所在乡镇或单位领导的责任;既追究县直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又追究县级分管领导的责任;既追究领导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要深入推进标本兼治。督促各级党组织坚持抓惩治与抓责任相统一,坚持查找问题与深化改革相统一,坚持选人用人与严格管理相统一,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督促问题严重的乡镇和单位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查找和堵塞漏洞,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完善和落实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作用,定期召开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树牢纪律意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我县红色文化、实干文化和勤廉文化,打造靖远政治文化特色品牌,增强党员干部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坚定和提高政治觉悟,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三)着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纪律不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目前,纪律建设中党纪教育确实存在形式单一、针对性不强的问题;有的党组织依然错误地认为运用“四种形态”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尤其在第一种形态运用中搞形式、走过场,没有真正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党内应有的日常监督流于形式,宽松软、老好人思想、“看客”心态等比较突出。今年,将各级党组织问责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零问责、问责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一要强化党纪教育。党纪教育是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坚持立规在前,教育为先。党纪教育要坚持问题导向,注意方式方法,防止大水漫灌,防止简单生硬,切实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常抓不懈,把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县委党校和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要善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正面典型教育,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要加大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力度,凡查结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都要在本乡镇、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让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明法纪,知底线,始终绷紧纪律之弦。
二要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科学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做到宽严相济,精准得当,不断提升执纪问责、调查处置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要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干部有问题要及时提醒、批评教育,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对属于一般性问题、本人能如实说明的要及时予以了结,并向本人反馈结果,帮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对违反纪律的,要认真开展约谈诫勉和必要的审查谈话,促其讲清问题,争取从轻处理。对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要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对于极少数严重违纪甚至涉嫌违法犯罪,执迷不悟、拒绝挽救,对抗组织调查、负隅顽抗的,坚决从严查处。
三要抓好日常监督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抓好日常监督,把管干部与管纪律结合起来。要近距离接触干部、观察干部,多同党员干部交流谈心,多注意干部群众的反映,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发现问题苗头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立即严肃处理,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重视发挥党员干部的监督作用,引导党员干部摒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看客”心态和爱惜羽毛、明哲保身的“好人”思想,自觉维护党的纪律。同时要充分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蓄意造谣中伤、侮辱诽谤他人的,都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四)着力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从我县2017年巡察工作情况来看,存在巡察干部能力不高、担当精神不强的问题,导致出现巡察质量不高的现象。今年要在成立县委专门巡察机构的基础上,坚持深化政治巡察,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提升巡察质量,实现本届任期巡察全覆盖。
一要突出政治巡察,大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牢牢把握巡察的职责定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标准,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重点、做到突出关键少数、突出政治纪律、突出标本兼治三个突出。
二要坚持巡改并重,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把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持续形成强大震慑作为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本着发现问题既重数量更重质量的原则,冲着问题去,围着问题巡,揪着问题察,盯着问题改。积极探索背靠背巡察、面对面整改等行之有效的巡察方式和手段,通过灵活运用交叉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等方式,破解关系网、说情风的干扰。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迅速移交立查立办,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公开处理。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提交整改报告、公开整改情况。巡察整改情况要“回头看”、杀“回马枪”,对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严肃问责,确保巡察取得效果,发挥利剑作用。
三要选优配强干部,打造精准发现问题的巡察队伍。必须用铁的纪律要求建设一支思想作风过硬、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队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党绝对忠诚。严守保密纪律,始终做到守口如瓶,任何时候都不能跑风漏气、泄露工作秘密。严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不能私下与被巡察单位的任何人员接触,更不能以巡谋私或假公济私。决不允许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馈赠,决不允许利用工作之便说情、打招呼办私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保持巡察干部队伍自身的干净。
(五)着力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当前,“四风”顽疾树倒根在,隐形变异、违规违纪问题禁而不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突出。我们必须锲而不舍、坚持不懈,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根治,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
一要持续查纠享乐奢靡之风。坚持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严格按照省纪委开展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九严查”的通知精神,继续深化作风建设区域作战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密切关注新动向,不断采取新招数,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的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遏制“虚”“隐”“顽”的问题。倡导成立红白理事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以优良的党风带动社风民风好转,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问题列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查处。
二要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十个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要具体表现,严肃查处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仅仅作为口号等突出问题并通报曝光。督促职能部门下大力气整治“文山会海”、对基层检查考核评比过多过滥、不切合基层实际层层加码布置任务、盲目下指标、谎报情况、虚报数字等问题,坚决查处在工作落实中做表面文章、摆花架子、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尤其是脱贫攻坚中弄虚作假行为,特别对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三要坚决抵制利用职权搞特殊。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是腐败和“四风”产生的总病根,是最大的不公,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人民群众最反感。要坚决整治利用职权搞特殊化,为自己或亲属谋求“特别”照顾、“特殊”利益,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等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格约束自己,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大力整治行业特权,坚决纠正把公共资源异化为内部“福利”“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问题,清除特权思想、特权行为存在的土壤和条件。
(六)着力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我们要坚持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两手抓、两手硬,牢牢把握惩治腐败工作的力度和节奏,形成持续震慑。
一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动摇。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保持压倒性态势决不松劲,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氛围。突出执纪审查的重点,对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紧盯不放,对谈话函询不如实说明问题、欺骗组织的从重处理。要把一把手腐败问题,县管干部腐败问题,重要岗位重点环节的腐败问题,扶贫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点查处。要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让行贿者和受贿者同样付出应有的代价。
二要凝聚反腐败整体合力。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整合组织、审计、执法、信访和司法等部门力量,发挥各单位职能作用。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开展重点领域重复上访专项整治,有效化解信访积案。充分发挥县委巡察利剑作用,让巡察组当好“侦察兵”。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探头”作用,开启党内监督的全天候“探照灯”,凝聚监督合力。
三要高度重视审查调查安全。审查调查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审查调查安全是重要的政治要求,在惩治腐败工作中,要特别注意防范安全风险,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意识,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制度,切实保障审查调查对象、涉案人员的安全,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坚持依纪依法依规、安全文明开展执纪审查和执法调查工作,坚持执纪审查以审理为中心,执法调查以审判为中心,把握好性质,把握好程序,确保办案质量,力争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社会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七)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苍蝇”虽小,危害不小;“蝇贪”成群,其害如虎。当前发生在群众身边特别是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尤为突出,群众意见很大,反应强烈,对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必须严惩。
一要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按照中纪委《关于2018-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整治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整治落实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整治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宽松软等问题。采取多种方式,拓宽发现渠道,坚决查处扶贫领域各类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脱真贫、真脱贫。
二要严肃查处惠民政策落实中的“微腐败”。围绕惠民政策落实和民生项目实施情况,要在教育、医疗、住房、社保和救灾等惠民事业中,选择问题突出的领域、部门和单位,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集中开展“拍蝇行动”,督促职能部门发挥作用,强化监管,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
三要严肃查处基层涉黑腐败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坚持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黄赌毒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不断增强基层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八)着力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的重大战略举措。我们要紧紧围绕改革的总体目标,严格对标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具体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努力做到思想上融通、工作上融合、机制上融汇。
一要互学互促,提升执纪执法能力。县纪检机关人员和检察机关转隶人员要牢固树立“一盘棋”“一家人”思想,领导干部示范带头,让每一位同志积极支持改革、自觉参与改革;综合分析纪检监察干部,交叉配备、混合编成,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用;通过学习交流、共同办案,互帮互促、取长补短,让纪检监察干部尽快掌握纪律和法律知识,提高执纪和执法技能,进一步激发工作活力。
二要学用结合,熟练运用调查措施。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懂弄通十二项调查措施和技术调查、限制出境手段,在工作中做到熟练运用。积极探索建立相关制度,明确调查条件,规范调查方式,严格审批程序和调查程序,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探索试用留置措施,制定审批制度,规范留置审批和执行,加强留置安全监管。完善纪委监委内部流程,建立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三要健全机制,推进“纪法”“法法”衔接。健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在监督、执法、审判中发现党员和监察对象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相互移送机制、检察院提前介入机制,构建监委与公安、检察、审判等司法机关沟通协调机制,形成既相互配合又互相制约的格局。
四要完善机构,发挥监督“探头”作用。深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参照市级“综合+单派”的派驻机构设置模式,稳妥推进我县派驻机构改革,赋予其部分监察职能和权限,实现监督全覆盖。积极探索通过赋予乡镇纪检机构和干部相应监察职责等方式,加强村级纪检监察员队伍建设,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九)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打铁必须自身硬。要进一步深化“三转”,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打造学习型、效能型、廉洁型、团队型机关,锻造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拒腐蚀的干部队伍。
一是打造忠诚可靠队伍。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纪律建设、审查调查、巡察监督、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既要从系统外为纪检监察事业汇聚精兵强将,也要把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推荐到其他重要岗位,始终保持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二是打造业务精通队伍。大兴学习之风,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分批分层开展党规党纪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强传帮带,在学干结合中接受锻炼、增强本领,不断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开展“深入一线接地气,俯下身子察民情”活动,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针对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生态建设、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的问题,深入乡镇、单位、村社和农户,一线了解民意,一线接待信访,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工作任务落实。
三是打造动真碰硬队伍。始终坚守党性原则,强化担当意识、增强革命斗争精神,时刻保持“利剑出鞘”的战斗状态,面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敢于亮剑、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碰硬,遇到问题线索不躲、遇到复杂案件不软,勇于迎难而上,善于攻坚克难,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
四是打造纪律严明队伍。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既要加强自我监督,又要主动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要坚持刀刃向内,内外同查,严肃开展内部巡察,认真核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对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知法犯法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护短,决不遮丑,用铁的纪律锻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队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我们倍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整行装、继续前进,坚定不移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我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和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