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靖远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靖远县纪委监委 | 作者: | 日期:2020-03-28 15:20:08
牢记使命守初心 敢于担当尽职守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靖远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2月28日)
刘丽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靖远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题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八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十五届县委十次全会部署,总结2019年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任务。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续正风肃纪、惩治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政治监督更加聚焦。始终把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责任分解、谈话约谈、督导检查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以述职述廉、监督问责、通报曝光等措施为抓手,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全县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监督,围绕“两个责任”落实开展谈话34人次。在选人用人方面积极发挥监督作用,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和廉洁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共组织实施任前廉政考试5次138人,召开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会议2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527人次、单位33个次,对县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及时更新,做到动态管理、精准画像。
二是作风监督更加有力。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的突破口,驰而不息纠“四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全县确定督查检查计划65项,同比减少24.4%,开展督查检查58次,同比缩减41%,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3个,查处突出问题24件6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严查奢靡之风、享乐主义等问题,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作风督查5场次,督促整改问题4条,移交核实2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件2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
三是专项整治更加深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助推脱贫攻坚,共查处问题62件1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全面开展“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全县主动说清问题199条,主动上缴、返还资金377.05万元,清理并整改“一户多卡、一人多卡”等问题5689条,给予党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138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行动,共受理各类疑似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40件,给予恶势力团伙成员党纪处分2件2人,查处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11件21人。
四是反腐势头更加强劲。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零容忍态度不变,消存量、遏增量,巩固压倒性胜利成果,共受理信访举报399件,处置问题线索379件,立案1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3人,同比下降6.32%,其中:涉嫌职务违法犯罪9人。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联合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印发《靖远县纪检监察机关与相关单位问题线索移交制度》,加强与司法、审计等部门的联系,确保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全年共收到司法、审计、组织等部门机构移交的问题线索50条,向检察院移送起诉1件、向公安局移送2件。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88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348人次,占89.69%;第三种形态处理21人次,占5.41%;第四种形态处理19人次,占4.9%。
五是巡察利剑更加锋利。坚持政治巡察方向,认真开展县委第八轮巡察,对卫生系统22个单位进行了巡察,对12个乡镇108个村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线索326条,其中:督促整改282条,全部整改到位,正在核查44条;启动第九轮巡察,对城区17所学校和18个乡镇教管中心及所属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巡察。针对省市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联合县委办、组织部,开展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督查,督促被巡视巡察党组织积极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质量,做实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六是廉政宣教更加广泛。采取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强化廉政宣传教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纪检监察工作动态信息300余条,利用“靖远清风”微信公众平台、“矩阵头条”等网络媒体推送信息174条;向全县主要领导干部印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200余册,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任性的权力》《迷失的信仰》等警示教育片,选派业务骨干开展廉政教育宣讲7场次;实行县乡村社“四级曝光”机制,通过下发通报、微信平台、“阳光纪检”公开公示栏等方式,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期19件43人。
七是自身建设更加全面。注重体制机制改革,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完成《县纪委监委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及人员配备;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对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及人员进行全面摸底,初步拟定派驻机构改革方案。注重思想政治引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共组织集体学习22场次,开展交流研讨8场次;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9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以“四个对照”和“四个找一找”为遵循,深入检视存在的问题,并全部予以整改,达到了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注重能力提升,开展全员培训16期674人次,组织业务知识测试4场次,达到了以考促学的目的;完善“以干代训”机制,完成培训22人次,逐步提升乡镇和县直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能力,2019年乡镇纪委共立案34件41人,同比增长21.43%。注重内部监督,坚持刀刃向内,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党组织政治建设不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制度执行不严格,权力运行不规范;一些“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翻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等等。我县纪检监察工作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监督体系还不够完善,派驻机构改革推进缓慢,“四项监督”联动不够,政治监督不够突出,日常监督不够精准,监督重点不够具体;二是办案程序还不够规范,调查取证不够细致,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专业化水平、业务素质特别是执纪审查能力还无法完全适应当前工作形势需要。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向前推进的关键之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行动纲领,以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为基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安排部署,坚持初心不改、勇担使命,一以贯之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地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地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全力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强化政治监督
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定位,决定了政治监督始终是首要任务。政治监督要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重点是各乡镇、各部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
第一,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监督。紧紧围绕“两个维护”和知行合一开展监督检查,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监督贯穿于监督全过程。要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学习制度建立落实的监督,督促其强化党的政策宣传、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四个意识”;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成效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坚定“四个自信”;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法律、法规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纪法意识,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两个维护”。
第二,切实加强政治建设监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围绕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开展政治监督,紧盯政治责任落实和党内制度执行,强化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要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起来,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的监督,对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严肃问责;要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在做好拟提拔干部廉政审查的同时,对干部选用程序等进行监督,杜绝“带病提拔”“暗箱操作”;要加强对党内组织生活的监督,督促按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杜绝党内政治生活表面化、形式化、庸俗化,强化对函询对象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做出说明或检讨情况的监督。
第三,切实加强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监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是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围绕精神指示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全面开展监督。要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学习传达情况的监督,督促中央精神传达到位,学习领会深刻,把握要义准确;要加强对总书记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重点监督对党的决策部署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出工不出力、落实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督促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持续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把监督贯穿权力运行全过程,完善制约机制,确保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第一,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环节的监督。权力配置方面,“三定”方案是部门依法履职运行的依据。重点监督各部门落实“三定”方案情况,看是否按照明确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划清权力边界、严格职责权限,是否建立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严肃查处乱设内部机构、乱增工作岗位、随意增减职责等违纪违法行为。权力公开方面,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的必然要求。重点监督各级各部门开展党务、政务、司法、村务公开等情况,看是否依法依规开展权力公开,是否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法行为。权责统一方面,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权力运行的基本原则。重点监督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看是否依法依规用权;严肃查处不用弃用、乱用滥用权力的行为。
第二,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主体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用权监督,紧盯领导班子成员,推动和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建立完善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内部监督制度,着力探索破解同级监督和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难题;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权力运行的监督,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杜绝名为集体负责实际无人负责问题的发生。加强主要领导用权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情况监督,督促其全面履行领导、管理和监督职责;加强对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的监督,杜绝“一言堂”“拍脑袋决策”等问题的发生;紧盯领导干部身边人,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使用过程的监督,督促其管好“身边人”,防止产生“裙带腐败”“衙内腐败”。加强重点岗位用权监督,紧盯风险岗位,加强对政策制定、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和选人用人等工作岗位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督促其依法依规用权,防止产生岗位腐败。
第三,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日常监督。对权力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从小事小节小错抓起,综合运用信访举报、监督执纪、个别谈话、谈话函询、巡视巡察等方式,挖掘其中隐藏的权力使用不公方面的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批评的批评、该处理的处理,该整治的迅速整治,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正确用权,防止用权的小偏差演变成滥权的大问题。针对权力失管失控问题,及时从思想认识、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上查根源、找症结,提出有针对性的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对权力运行机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三、持续强化制度执行监督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离不开监督。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第一,突出关键少数,监督制度执行。领导干部在制度执行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承担着制度执行的重要职责,其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直接影响制度的执行力和执行效果。要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监督领导干部带头坚定制度自信,尊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避免做制度执行上的“两面人”;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监督领导干部增强制度意识,自觉按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监督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执行党内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反对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带动形成人人按制度办事、事事按制度办理的行动自觉。
第二,突出监督重点,推动制度执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保障作用,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制度执行。进一步突出监督的政治性,重点监督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开展对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问题较多、效果不好的重点制度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各级党组织集中整改制度制定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清除体制机制障碍和梗阻,使制度更加完善、更加成熟、更具约束力、更具权威性。
第三,突出执纪问责,保障制度执行。严格执纪是保障制度执行最有效的措施,要以严格的执纪问责倒逼制度执行。严肃查处对制度缺乏敬畏、不按制度办事、随意更改制度的问题;严肃查处千方百计钻制度空子、打擦边球的问题;严肃查处不遵守制度、逃避制度监管的问题;严肃查处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问题。对违反制度的,充分运用批评教育、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措施,让违反制度者付出代价,形成震慑;对制度执行不严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对制度和制度执行监督的敬畏,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持续强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
持续抓好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是防范腐败和纠正不正之风,回应群众关切的有效途径。
第一,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面完成《靖远县2018-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目标任务。要认真盘点和梳理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短板和缺项强化监督,防范和纠正弄虚作假、作风不实、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加大扶贫领域案件查办力度,对于影响顺利脱贫摘帽的严肃处理;要加强对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的监督,对照帮扶项目清单逐项督查,坚决防范套取项目资金问题,确保帮扶政策落到实处,帮扶资金安全运行;要组织开展村级扶贫互助资金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互助资金滞留较多、贷款逾期严重、使用效益不高、挪用侵吞等问题;要加强脱贫攻坚巡视巡察和考核验收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监督,督促责任单位整改有力有序,及时高效;要强化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监督,防止出现脱贫攻坚力度减弱、效率下降和摘帽后懈怠松劲、不闻不问等问题。
第二,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民生问题关系每一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就是正风肃纪的重点,就是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重点。要紧盯重点民生领域开展监督,突出整治食药、医疗、教育、就业、住建、环保、河湖治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脱贫统计等领域中的问题,查处背后为政不勤、为政不公、为政不义、为政不廉问题。要紧盯惠民项目资金开展监督,充分发挥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作用,整合汇集惠民资金数据,为监督检查提供信息支持;建立“一卡通”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效,规范惠民资金发放管理;针对问题特别突出的退耕还林问题,开展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整治退耕还林中存在的虚报面积、套取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要紧盯小微权力开展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建立和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围绕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干部廉洁公正用权。
第三,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三年为期目标,开展问题线索“清零”行动,6月底前,对久拖不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线索,同一对象被多年、多层、多头举报问题线索,已查结但挖得不深、查得不透问题线索,已查否仍举报不断的问题线索必须全部清零。开展黑恶案件“过筛”行动,对公安机关已经打掉的黑恶团伙案件,正在侦办尚未挖出“保护伞”的案件,要逐一“过筛”,深挖彻查。开展行业乱象整治“挖伞”行动,及时跟进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市场流通、娱乐服务、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的集中整治行动,紧盯黄赌毒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发现的腐、伞、渎问题。完善与政法机关协同办案机制,推动“一案三查”“两个一律”和提级管辖、交叉办案制度化常态化,确保“伞”“网”“链”查深查透。
第四,有效开展重访多头访问题集中整治。近年来,全县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信访举报问题中,重访、多头访占了很大比重,为提高信访处理质量和效率,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开展重访多头访问题集中整治。要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认真对待群众信访举报,规范受理、办理;要加强对乡镇信访工作指导,纠治推、拖、绕等办理效率低的问题,提高信访办理质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及时息诉罢访,防止重访、多头访;要严厉打击诬告陷害等恶意举报行为,对诬陷他人、恶意中伤、无理取闹,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查处。
五、持续强化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的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以人民为中心价值取向对党自身提出的道德要求。
第一,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讲政治高度看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自上而下深化作风整治。重点整治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不表态、不行动等问题;整治搞变通、一刀切、中梗阻、推拖绕等问题;坚决杜绝工作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出工不出力、以文件落实文件等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重点整治领导干部精神懈怠、懒政怠政的问题;整治层层“甩锅”不作为、拍脑袋决策乱作为、欺上瞒下假作为的问题;整治不甘放权、任性用权、人为设卡的问题;坚决纠正督查中唯台账是举、工作过度留痕、以材料论英雄等行为;重点整治政策制定凭空想、落实措施闭门造的问题;整治文件层层转发、会议层层召开,前脚部署工作、后脚催要结果的问题;整治督查检查考核名目繁多、频繁要求填表报数、事事要求建立台账的问题;整治各种事务负担改头换面、明减暗增的问题;整治调查研究扎堆成群、走马观花的问题。
第二,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守重要节点,坚持节前提醒、节中监督、节后检查等做法,保持查纠“四风”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聚焦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基层单位,对“三公经费”和公用经费压缩情况进行监督,严查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超标乘坐交通工具、违规滥发津贴补贴、收送礼金礼品、大办婚丧喜庆等常见问题;严查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等翻新问题;严查“一桌餐”、私车公养、违规支出变通下账等隐形变异问题;严查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
第三,健全机制强化源头管控。督促职能部门健全完善资金、项目、财务、薪酬等管理制度,细化公务接待、经费报销、福利发放等规定,列明正、负面清单,规范资源权、财经权、人事权等权力运行,从源头上消除“四风”滋长土壤。用好信访举报平台,织密群众监督之网,让“四风”问题时刻处于严密的监督之下,为纠治“四风”提供更加持久的动力源泉。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素质提升的重要载体,让忠诚勤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成为党员干部永远的价值追求,营造风清气正社会环境。
六、持续强化反腐肃贪
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正风肃纪反腐不停歇,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
第一,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零容忍态度不变,保持压倒性态势不松劲,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严查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严查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易地搬迁等领域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严查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的腐败问题;严查重大项目、并购重组、国企混改、地方债务等腐败问题。对主动投案的,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理。
第二,创新举措提质增效。探索推行“县乡联动、划片协作”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县乡两级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力量,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效。建立健全审查调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考评工作机制。探索开展“同志式”审查调查,做实做细做透思想政治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审查调查安全风险,提高“走读式”谈话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办案绝对安全。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邀请审判机关会商协调机制,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检验。认真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回头看”,及时发现和纠正处分决定“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三,深入剖析以案促改。用足用好案件资源,切实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坚持一案一剖析,及时剖析案件,适时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对严重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进行重点剖析,认真查找监管漏洞和制度缺陷,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坚持一案一整改,通过约谈提醒、发函交办、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坚持一类一整治,对近年来查处的案件按照地域、领域和违纪违法类型进行综合分析研判,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一案一警示,及时归纳提炼具有警示作用的典型材料,通过制作警示录、警示片、警示漫画、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件、用身边事身边人,警示教育党员干部。
七、持续推进监督体系建设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党对监督工作和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促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相互贯通、融为一体,增强监督合力、改善监督效果。
第一,着力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体推进“三项改革”,以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统领,进一步激发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效能。要完善双重领导体制,进一步落实好“两个为主”要求,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监督执纪以县纪委监委领导为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定期主动向同级党委(党组)汇报工作,立案审查调查决定和党纪政务处分等重要事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理和处置执行中的重要问题,必须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要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按照“综合+单派”的模式,稳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科学分类划分监督对象,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加强派驻机构与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巡察机构、乡镇纪委的协同配合。要完善基层监督体制,开展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设立派驻乡镇监察机构,健全乡镇纪委监督执纪执法配套制度,实行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联系乡镇制度,加大督查指导力度,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第二,着力健全监督联动机制。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督促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推动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要推动党内外监督有机衔接,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和审计等机关的统筹协调;健全与行政执法单位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机制,加强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行政监督的衔接;完善检举控告、办事公开等机制,引导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序进行。要推动“四项监督”联动贯通,整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力量,开展交叉监督、联动监督,实现监督力量互补协作;县委巡察办要做好巡察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分别建立联系(监督)单位监督信息库,实现信息互通共享,为政治生态研判提供详实依据。加强与上级监督机构的沟通和乡镇纪委的指导,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上下联动。要健全巡察上下联动机制,全面加强与上级巡察机构的协调沟通,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紧紧抓住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整改落实日常监督,压实整改责任,提高整改实效,巩固巡视巡察成果。
第三,着力完善内部管控机制。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相关配套制度,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要规范内部运行机制,规范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等工作程序,将工作分解到不同内设机构,使监督、决策和执行相分离,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管、案件审理和综合协调等部门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制约。要有效管控岗位风险,深入排查线索受理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工作中的岗位风险,探索实行一岗双人、一岗多人制度,既厘清各自职责又实现相互监督制约,控制廉政风险,防止权力滥用。要健全内部制约机制,信访工作要突出源头导向作用,加快检举举报平台建设,严格线索闭环管理,通过交办督办、跟踪处置,强化对案件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的监督制约;案管工作要凸显全程监管职责,对举报线索转化为问题线索、精准处置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监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办案安全及措施使用进行全覆盖监督;审理工作要强化牵引倒逼功能,严格对初核立案、查办过程和处置结果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强化对处分决定执行的监督;完善监审分离机制,建立案前沟通、案中协调、案后配合、过程既顺畅衔接又相互制衡的相关制度,实现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分”“统”结合,无缝衔接。
八、持续强化自身建设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一支政治过硬、素质过硬、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
第一,切实加强政治建设。突出政治引领,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制定常委会和党支部学习计划,从班子成员做起,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研讨交流、以测验学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融入血脉、注入灵魂。深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锤炼对党忠诚、敢于担当的政治品格,提高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时刻保持“利剑出鞘”的战斗状态,坚决同一切腐败行为作斗争,当好党的忠诚卫士。
第二,切实加强能力建设。突出专业化队伍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全员培训,采取集中培训、随案代训、以干代训、案卷评议、以考促学等方式,开展全覆盖、常态化、高质量的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思维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注重吸收党建、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特别是有相关岗位经历的干部,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培养后备力量。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积极协调,畅通纪检监察系统内外干部交流渠道,确保把优秀干部提拔重用到关键、吃劲岗位上发挥更大作用,始终保持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第三,切实加强自身监督。一体推进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三转”,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明确权限边界、权力运行流程,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权力运行情况,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权力受监督、有约束。加强对乡镇纪委监督,对乡镇纪委进行内部巡察,促进乡镇纪委忠诚担当、履职尽责、廉洁用权。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坚持开门纳谏,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刀刃向内、自清门户,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对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严肃处置,对以权谋私、腐化堕落者严惩不贷,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时不待我,只争朝夕。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使命守初心,敢于担当尽职守,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昂扬的斗志,忠诚履职尽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建设幸福美好新靖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