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纪委监委关于2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问责的通报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1-07-20 15:20:15
一、景泰县公安局工勤人员马小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问题。2013年8月至2015年6月,景泰县公安局工勤人员马小斌身为中共党员、公职人员,为他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帮助获取中介费,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马小斌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21年5月,经县纪委常委会议、县监委会议研究决定,马小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二、景泰县财政局干部闫升起犯合同诈骗罪问题。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景泰县财政局干部闫升起身为中共党员、公职人员,以网络信息设备安装工程、养殖扶持项目、网络设备更新项目等为由,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同他人签订虚假合同,骗取他人财物和资金,构成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21年6月,经县纪委常委会议、县监委会议研究决定,闫升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