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景泰县关于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0-06-09 15:20:15

  1.景泰县芦阳镇西林村村干部虚报套取惠农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西林村村民曾海清去世,其欠交水费无人缴纳。时任西林村党支部书记王廷贤以魏德邦、胥先龙等七户村民名义虚报套取冬春救灾资金5800元,其中4280元用于缴纳曾海清所欠水费,剩余1520元王廷贤个人使用。2012年,时任西林村党支部书记王廷贤分别与时任村文书白文景、三组组长胥先龙商议后,由胥先龙、白文景提供申报危旧房改造资金所需资料,以胥先龙、白文景名义虚报套取国家危旧房改造资金18000元部分挪作他用,部分归个人使用。2020年5月22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西林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廷贤、芦阳镇西林村原文书白文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西林村原村主任胥先龙党内警告处分。

  2.景泰县五佛乡泰和村党支部书记黄林中未按时付清精准扶贫户带动性贷款本金及利息问题。2016年9月,五佛乡泰和村党支部书记黄林中与泰和村精准扶贫户王某行、陈某善、罗某全三人签订《扶贫到户专项贷款增收脱贫四方协议》,约定以带动性贷款的方式将王某行、陈某善、罗某全三人名下各5万元的精准扶贫贷款用于黄林中名下“景泰县联谊农贸公司”发展,黄林中每年支付王某行、陈某善、罗某全三户各4000元分红,共计支付三年,并于2019年5月偿还贷款。五佛乡泰和村党支部书记黄林中未按时付清精准扶贫户带动贷款本金及逾期利息,2019年的分红于2020年4月才支付,2019年5月没有足额归还共计15万元的精准扶贫贷款本金, 只是向每个户头归还了5000元本金,给群众生活造成一定不便,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5月8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五佛乡泰和村党支部书记黄林中批评教育。

  3.正路镇细巷村村主任达选重违规收取“一折通”将村民林业良种补贴款用于扣还项目贷款本息问题。2013年3月,正路镇细巷村实施整村推进种植玫瑰500亩项目,种植项目实施前期,由于20万整村推进项目资金未拨付,细巷村村委会商议先贷款购买玫瑰树苗,待玫瑰种植项目资金拨付后偿还贷款。细巷村组干部岳伟烈、达选重、魏万江、魏万河四户于2013年3月25日在正路镇信用社分别贷款4.5万元,共计18万元购买玫瑰树苗22500株,后经正路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单位联合议标,最后确定由甘肃攀雅园林有限公司作为中标单位,项目款到位后甘肃攀雅园林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7日分别偿还细巷村、三墩村贷款9.7万元,支付招投标公司管理费用0.6万元。同日细巷村村主任达选重用何永胜等47户村民“一折通”上的林业补贴款扣还信用社贷款50610元;8月12日,达选重用达永忠等17户村民林业补贴款扣还信用社贷款12950元;9月2日,达选重用朱宗元等60户村民“一折通”上良种补贴款扣还信用社贷款25980元。细巷村村主任达选重违规收取村民“一折通”,并用村民“一折通”上的林业补贴款和良种补贴款扣还项目剩余贷款本息,对此负有一定责任。2020年5月22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时任正路镇细巷村主任达选重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