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关于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19-07-09 15:20:15
1.关于景泰县上沙沃镇白墩子村村委会主任王子彦未及时清退违规享受农村低保人员的问题。2008年9月至2016年12月王兴运担任上沙沃镇白墩子村文书期间,因本人属“二女户”家庭,一直享受农村低保。2013年9月,白墩子村在清理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时,上沙沃镇白墩子村村委会主任王子彦在低保评定和审核工作中明知王兴运为时任村文书,属于财政供给人员,不能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清理和规范时也不及时清退,致使王兴运自2013年第四季度至2015年第三季度一直享受一类低保,共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13686元。2019年5月21日,县纪委同意上沙沃镇党委给予王子彦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13686元收缴国库。
2.关于景泰县一条山镇水源村党支部原书记田种棠、村原文书米守龙重复享受危旧房改造补贴资金的问题。田种棠2009年申请并享受危旧房改造补帖资金4000元,2012年以其妻子闫立梅的名义再次申请并享受危旧房改造补贴资金12000元。米守龙2009年申请并享受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4000元,2011年再次申请并享受危旧房改造补贴资金8000元。2019年5月21日,县纪委同意一条山镇党委分别给予田种棠、米守龙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享受的20000元补贴资金上交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