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景泰县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19-10-12 15:20:15

  1.关于县林业局及其下属二级单位违规用加油卡购买香烟饮料的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景泰县林业局使用单位加油卡购买香烟540元;景泰县林业局林业站使用单位加油卡消费饮料124元;景泰县林业局林勘队使用单位加油卡消费香烟饮料112元;景泰县林业局退耕办使用单位加油卡消费香烟360元。景泰县林业局及其下属二级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9年8月23日,景泰县纪委对时任林勘队队长张举海、林业站站长贾万、林业局分管财务领导唐宁(兼任退耕办主任)分别给予诫勉谈话,违纪资金1136元予以收缴。

  2.关于县民安物业有限公司员工张茂海违规为其女举办“升学宴”的问题。2019年8月19日上午,景泰县民安物业有限公司员工张茂海在寺滩乡其丈夫孔大鹏的农家乐中为其女举办“升学宴”,宴请亲朋好友11桌122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后经调查组和公司负责人劝阻,张茂海积极配合,停止举办“升学宴”,期间未发现其单位职工参加“升学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