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关于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0-08-04 15:20:15
1.景泰县漫水滩乡原财政所所长王春和代管村民粮补存折挪作他用问题。2007年3月至2011年11月,王春和在担任漫水滩乡财政所所长期间,没有及时将新增粮食直补面积分解到各村,并在代管曾某某等5户村民粮食直补存折期间,支取79604元用于乡政府公务接待、车辆加油。2020年5月22日,王春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景泰县红水镇小山村党支部原书记叶兴成审核把关不严致使村民重复享受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09年至2010年,叶兴成在担任红水镇小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红水镇小山村李某某2009年享受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4000元,2010年又违规重复享受危旧房改造资金4000元。2020年5月29日,叶兴成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3.景泰县漫水滩乡杨柳村党支部原书记汪德财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资金挪作他用问题。2012年,汪德财在担任杨柳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张某某等4户村民危房改造套取补助资金45000元,用于支付村上修建文化广场、主席台及广场周边护坡的工程款和部分工人工资。2020年5月29日,汪德财受到批评教育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