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景泰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19-05-04 15:20:14
坚守政治定位 忠诚履职尽责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景泰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3月4日)
李忠琳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景泰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八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四次全体会议部署要求,总结2018年工作,部署2019年主要任务。县委对开好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在刚才举行的第一次大会上,县委书记李作璧同志作了讲话,对全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坚定不移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更加严明。坚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全面消除张智全负面影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落实“两个维护”、遵守执行党的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严格落实廉政考试和廉政谈话制度,组织廉政法规考试3场(次)95人,廉政谈话229人(次)。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向组织部门回复廉洁意见510人(次),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强化廉洁教育,通过警示教育大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健全规范1138名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领导干部精准“画像”。
——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更加自觉。积极协助县委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召开纪委全会、签订责任书、制定任务分解表等形式,并采取约谈提醒、督查调研、公开承诺等措施,进一步细化任务、传导压力。建立健全约谈机制,通过集中或“一对一”方式约谈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320人(次)。严格落实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和部门制度,通过明察暗访、拉网式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当面列出问题清单,责令限期整改。全年开展督查3轮(次),约谈115人(次)。严格落实问责规定,全年针对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追责问责38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诫勉谈话8人。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加严格。紧盯组织参与“一桌饭”、婚庆事宜化整为零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采取教育提醒、暗访督查、通报曝光等方式,严防死守,寸土不让,露头就打。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件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狠刹违规操办“升学宴”歪风,通过电视滚动播放、签订“双向”承诺书、开通监督举报“直通车”等措施,提醒党员领导干部不举办、不参与“升学宴”,共查处违规问题2件2人。深入推进“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和“作风建设年”活动,特别是把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治理重点,坚持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查纠突出问题50个,督促整改问题39个,追责问责30人(次)。
——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更加稳固。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线索分析研判,坚持快查快结,实现问题线索“零暂存”。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545件,立查112件145人,增长16.7%、26.1%;结案10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3人,留置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追缴违纪违法资金52.33万元。加大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力度,全县11个乡镇全部实现自办案件“零突破”,立查案件21件27人。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查处科级以上干部违纪案件19件28人,其中“一把手”7人。全面运用查询、询问、讯问、调取、留置等9种调查措施,仅用37天查结全省首例县级监委留置案,得到省市纪委监委高度肯定。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全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违纪人员388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占到了65.9%。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更加有效。坚持把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领导干部下访、廉政监督员走访、乡镇纪检干部包村制度,延伸监督触角,提高监督实效。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三级接访”制度,全年主动下访64次,发现问题线索37件。全面推行惠农政策资金公示到户全覆盖工作,把政策标准、资金发放、举报电话等公示到户,引导群众主动开展监督。聚焦监督第一职责,成立2个督查组对扶贫领域开展常态化督查,查纠突出问题49件,追责问责10人。全年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3件68人,分别占立查总数的48.5%、48.1%。始终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结合起来,查处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2件4人。
——纪检监察组织和制度更加优化。稳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人员转隶、监委组建挂牌全部到位,在全面融合中高效推进审查调查工作。协调设立县委巡察机构,选优配强巡察工作人员,制定完善县委巡察工作规划,确保在2020年对县委巡察对象实现巡察全覆盖。在配合做好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县委巡察工作,抽调10名干部成立2个巡察组,对8个县直部门及国有企业开展常规巡察。坚持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遵循,健全完善审查调查工作流程,规范69个法律文书及业务模板,推动审查调查制度化、规范化。2018年县监委共开具各类调查措施文书369份。
——纪检干部作风和素质更加过硬。坚持转隶干部和纪委干部交叉配备、人员混合编成,在实战中加快干部队伍深度融合磨合,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突出抓全员、全面培训,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知识测试,并采取上派下挂、跟班培训、抽调办案等方式,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全年共选派8名干部参加上级业务培训,7名干部参加省市专案调查,35名干部参与抽调办案、市委巡察等工作。全力配合市纪委巡察组开展内部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工作有序开展。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八个严禁”,践行“刀刃向内”要求,严防“灯下黑”。2018年以来处理纪检监察干部5人。
一年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得益于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得益于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作为和艰辛付出。在此,我谨代表中共景泰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党员干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表示最诚挚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真诚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支持县纪委监委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我们更好履职尽责,不断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治建设方面还有明显短板,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查处和纠正;二是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方法措施不多、力度不够,有的单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尚未彻底改变;三是“四风”问题禁而不止、禁而不绝,个别党员干部对法纪缺乏敬畏、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典型问题时有发生;四是一些重点领域廉政风险依然较高,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有的案件触目惊心,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突出;五是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日常监督缺乏有力有效手段,问责不够精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够顺畅;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足,办法不多,工作效果欠佳;有的作风不实,畏难发愁,缺乏抓落实的韧劲;有的规矩意识不严,口风不紧、跑风漏气,甚至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2019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八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四次全会工作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担当作为,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实效,努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为推动景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国家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新时代新征程中攻克难题、破解矛盾的“金钥匙”,是确保纪检监察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的强大力量源泉。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经常学、反复学,不断学思践悟,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自觉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坚持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结合职能职责、结合正在做的事情反复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全面掌握其立场、观点和方法,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要咬定学懂弄通做实不放松,在“学懂”上抓深化,在“弄通”上抓消化,在“做实”上抓转化,把学习成果真正转化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上,落实到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上,落实到推动本职工作、促进事业发展上,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要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紧扣主题主线,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在联系实际上持续发力,带头接受教育,主动加强改造,把初心使命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在务实戒虚上持续发力,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创新教育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在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加强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同时,要注重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亮剑。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一要坚定践行“两个维护”。要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准政治方向,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能力,以政治上的加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必须坚守的政治纪律,落实到纪检监察每一项工作中,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部署贯彻落实。要强化对全县各级党组织践行“四个意识”、贯彻落实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重点查处四种政治上的“两面人”:严查人前会上高调表态,信誓旦旦讲“两个维护”,私下里却妄议中央,不贯彻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只想着维护自己利益、强化自己权力的人;严查口口声声坚定“四个自信”,信仰马克思主义,背后却崇洋媚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立场不稳的人;严查高谈阔论国家和人民利益,一旦遇到名利地位就牢骚满腹、怨恨组织的人;严查领导面前卑躬屈膝、阿谀奉承、溜须拍马,在下属和群众面前却趾高气扬、盛气凌人、不可一世的人。
二要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责,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监督,坚决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不讲原则、平淡化庸俗化随意化的倾向。强化对执行六大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坚决抵制和查处领导干部及其家属亲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捞取好处的行为。要紧盯“关键少数”,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冲着班子去,拿“一把手”说事,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消除张智全负面影响。要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有效落实。要组织开展政治生态专项监督检查,通过政治监督和政治工作,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不到位、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不力以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三要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目前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阻碍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大敌。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纠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工作部署上存在的五类突出问题:一是“不落实”的问题,比如空喊口号、不见动作,政治要件层层批转,交办问题整而不治,打折扣做选择,不合意就不执行等;二是“乱落实”的问题,比如不经调查研究下结论,不经科学论证乱拍板,自作主张,擅自行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三是“假落实”的问题,比如以文件批示、会议安排、分解任务代替落实,搞文字游戏,统计造假,欺上瞒下等;四是“机械落实”的问题,比如懒于思考,照抄照搬,工作拖沓,凡事等靠要,简单片面执行上级指令等;五是“留痕落实”的问题,比如陷于事务、为留痕而留痕,检查考核只看“痕迹”不看“实绩”,唯台帐是举等问题。要协助和督促党委、党组切实履行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主动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查自纠工作,逐项整改并不断巩固工作成效。要重点监督单位“一把手”,特别是“官油子”,严肃查处面对矛盾不敢迎难而上、面对危机不敢挺身而出、面对失误不敢承担责任、面对大是大非不敢亮剑、面对歪风邪气不敢坚决斗争等五种不担当不作为的人和事,一律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三、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认识和把握改革内涵和要求,积极稳妥、全力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要不断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县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坚持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员的提名和考察以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县纪委监委领导为主。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等重要事项,以及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理和处置执行中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审查调查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等,必须及时请示报告,促进乡镇纪委依规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决杜绝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徇私包庇的行为。同时,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着力构建纪委监委与组织、公安、检察、法院的沟通协调机制,使反腐败斗争更加协同高效。
二要全面推进派驻机构改革。要积极稳妥推进县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实现党群机关、县直部门、事业单位监督全覆盖。全面加强派驻机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研究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考核办法,强化对派驻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考核等工作,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积极探索通过赋予乡镇纪检机构和干部相应监察职责、设立监察员等方式,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三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以新修订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法》为依据,进一步建立完善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相关制度,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构建全面、规范、严密的审查调查程序体系。要全面贯通纪法、有效衔接司法,建立健全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联席会议制度、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技术调查配合机制、刑事缺席审判衔接机制,使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
四、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不断改善和增强监督实效。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日常监督和经常性管理,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让监督更聚焦、更精准、更有效。
一要深化纪律监督。要以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为标尺,做到监督抓经常、监督在日常、监督成常态。要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气解决“四风”问题,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挖细查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持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把管辖范围的特殊资源作为媒介和资本,违规收送、占用、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等问题,坚决斩断“地方特产”幌子下的利益链条。坚持抓早抓小抓准,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提高函询工作质量。加大容错纠错、澄清保护力度,提高问责精准度,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要建好用好干部廉政档案,为“关键少数”精准画像、动态画像。要做好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工作,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作风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二要强化监察监督。要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实施监察监督。要以公权力为重点,加强对用权人员、用权环节和用权部门的监督,既管住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又要管住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和假作为。同时,要准确把握监督轻重主次,既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特别是要管住管好“一把手”,又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监督全覆盖。
三要实化派驻监督。要创新派驻监督方法,深入掌握被监督单位的行业特征和业务特点,做到监督全面覆盖、精准有效。要强化政治监督,督促被监督单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全方位地推进管党治党工作。要做实日常监督,提高发现问题能力,督促加强巡察整改、以案促改和风险防控。要依法依规用好监察权,既要管违纪、也要管违法,实现监督内容的全覆盖;既要管住党员,又要管住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现监察对象的全覆盖。要注重衔接配合用权,既要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也要加强与其他监督权力的协调和配合,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四要强化巡察监督。要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按照“五个持续”和“六围绕一加强”要求深化政治巡察,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要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强化整改监督,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党组织和一把手严肃问责,推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要强化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协调配齐配强巡察机构工作人员。
五、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腐败严重破坏党的肌体健康,是影响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最危险因素和最大威胁。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摒弃“差不多、松口气、歇歇脚”和反腐降档的思想,持续保持惩贪治腐的高压态势,毫不松劲、毫不手软,持之以恒减存量、遏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一要坚持不懈减存量遏增量。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要把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的人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尤其是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问题,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要突出重点、精准有力,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行业,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重点查处人防、食药、金融、教育、医疗和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加大力度整治影响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二要用法治思维开展审查调查。要认真落实《监察法》和新修订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做深做细做实初核工作,严格审查调查审批权限,不断夯实审查调查基础。要严格按照刑事审判要求收集、固定、运用证据,强化案件审理工作,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精品案”。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对犯了错误的党员干部,要注意采取同志式、帮助式方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其认错悔错改错。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底线思维,提高审查调查特别是“走读式”谈话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办案绝对安全。
三要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要深化标本兼治、强化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构建更加科学、严密、有效的治理腐败长效机制。建立典型案件总结剖析制度,坚持做到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总结,通过约谈提醒、发函交办、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方式,推动各单位反思成案原因,完善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堵塞监管漏洞。注重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用好忏悔录、案件通报、宣布处分决定等载体,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不断扩大案件查办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人民群众既关注打“老虎”,更关心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否得到应有惩治。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做到群众反映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查处什么问题,主动出击、精准发力、坚决惩治,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回应群众关切。
一要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为契机,下大功夫解决监督责任与脱贫攻坚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同时,要优先查办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坚持做到快查快结。要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落实惠农政策资金公示到户全覆盖工作,引导群众主动开展监督。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下访、廉政监督员走访、乡镇纪检干部包村制度,深入排查、优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群众感到自己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要进一步完善“五个一批”查办机制,扭住具体人、具体事,严肃查处危害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建设等腐败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中弄虚作假、急功近利以及重形式重痕迹、轻落实轻效果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以反腐攻坚、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坚决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要深化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要坚决查处“大棚房”等农地非农化背后的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和利益输送等问题。要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严肃查处民生资金、环境保护、社保低保、征地拆迁、易地搬迁和“三变”改革等领域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雁过拔毛式”微腐败问题,以雷霆手段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清查违规保管、代管、扣留以及滞留资金等问题。要针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狠下功夫,强化建章立制,规范权力运行,推动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由治标向治本转变。
三要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要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始终保持强大攻势,坚持有黑必扫、有腐必惩、有伞必打。要加强同政法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聚焦基层组织选举、矿产资源开发、暴力征地拆迁、非法放贷讨债等重点行业领域,深挖细查、集中突破,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关系网”,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扰或阻扰案件查办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要健全责任传导、常态督导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优先调查,对典型案件直查直办,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问题频发多发、工作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
七、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打铁必须自身硬,“打铁的人”首先要成为“铁打的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成为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表率。
一要带头加强政治建设。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狠抓纪检监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带头增强“四个意识”,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能力,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敢于斗争。要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教育成果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要狠抓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强化机关党支部政治功能发挥,促进机关党建、队伍建设深度融合,不断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凝聚力战斗力。
二要带头增强履职本领。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培训,通过定期集中学习、个人自主学习、组织外出培训、干部在线学习、执纪执法岗位练兵等方式,构建五位一体的素质提升平台,着力增强把握政策、谈话突破等执纪执法专业能力,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队伍。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要带头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了解实情,在调研中深化学习、破解难题、创新工作。同时,要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始终保持纪检监察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三要带头强化监督管理。要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八个严禁”,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要健全完善机关内控机制,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坚决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坚决杜绝搞选择性监督、随意执纪调查、任性问责处置。要强化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坚持关心爱护和严格管理相结合,全面锤炼过硬作风。要加强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的监督,严格约束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使命引领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担当,砥砺前行,奋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推动景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