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的反馈意见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0-07-20 23:58:39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4月15日至5月31日对市林业和草原局进行了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进行个别谈话26人,发放调查问卷24份,查阅资料130余份,对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6月22日和7月13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分别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对整改落实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总体上看,市林业和草原局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1.学习形式单一、效果不好,多数情况下仅是简单领读文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提出的“八个着力”指示精神和在河南主持召开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没有结合林草工作实际进行研讨交流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学习效果不明显。
2.组织学习存在形式化现象。2019年“党章党纪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测试,多人试卷未批阅,党建考试流于形式。个别党员干部的学习心得体会大部分内容从网上抄袭。
3.政治理论学习不认真。在个别谈话中,部分党员对“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知识一知半解,学习没有入脑入心,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学习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批评浮于表面,批评与自我批评轻描淡写、敷衍了事、辣味不够,存在以建议希望代替批评意见的现象,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2.部分领导干部的个人剖析材料与实际工作联系不紧密,既没有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查找问题,也没有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存在“虚、空、泛”的情况。
(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
单位党组织未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有关制度要求。2018年2、3、4月份,未召开支部委员会;1至6月份,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第一季度,未按规定讲党课;3月、6月份,无集中学习会议记录;第一、第二、第五党小组无2018年、2019年党小组学习会议记录;第四党小组未制定2019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工作上存有“欠账”。
(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未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2020年3月9日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及时制定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责任落实存在“挂空挡”现象。
2.提醒约谈不够到位,约谈内容缺乏针对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的不够扎实。2018年、2019年,对单位重点岗位党员干部未进行约谈提醒。
(五)履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不够到位
1.督促县区林草部门执行退耕还林工程不够严格,靖远县林草局执行2014年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补助资金113.52万元至今未兑付,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补助资金379.6万元至今也未兑付,基本农田调出进度缓慢。
2.对县区林草部门选聘生态护林员工作监管不够严。比如:靖远县林草局选聘的11名生态护林员部分不是建档立卡户。
(六)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
1.固定资产未进行财政集中采购。2017年5月支付白银区博韬科技经营部电脑、移动硬盘等款项4.28万元,2017年6月支付兰州纳尔计算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站款9.34万元,全部未办理财政集中采购手续。
2.印刷宣传材料未定点采购。2017年至2019年,支付印刷宣传材料费共九笔涉及资金共计5.72万元未进行定点采购。
3.法律顾问费未询价采购。2017年、2019年支付白银大公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费总计6万元未进行询价(每年3万元)。
(七)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
1.在建工程和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欠市林草局1465.64万元至今未收回(挂账时间长达10年以上,原因不详);1993年—1994年间,原市林业局和水利局联合建设职工住宅楼,职工建房集资款28.77万元长期挂账,工程至今未进行竣工决算。
2.支付工程款未开具发票,致使长期挂账。1994年—1995年,原市林业局建办公楼支付铜源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款210.96万元,因未及时开具发票,导致长期挂账,且工程至今未进行竣工决算。
巡察中发现的一些不适宜大会反馈的问题已向单位一把手进行反馈,或移送相关单位处理。
二、意见建议
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入揭示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被巡察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防止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
(一)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实质内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具体安排,着力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结合我市林草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贯彻落实意见,组织学习、研讨、交流,防止学习口号化、空泛化,杜绝学习心得抄袭、流于形式、对党建知识不熟知等现象。
(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一是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市委“1+11+X”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开展,要从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手段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创新,充分认识到谈心谈话、对照检查的重要性,坚决防止党的组织生活出现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二是要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有关要求,落实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切实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发挥其修正错误,统一思想、巩固团结、激发活力的作用,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把党内政治生活各项要求落实落细。三是要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定期研究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到实处,防止责任落实出现“挂空挡”现象。
(三)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对县区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要积极主动担当加大对县区林草职能部门指导督促,着力解决退耕还林工程到户资金滞留、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部分地块未及时调出基本农田等问题。要加强对县级林草部门生态护林员选聘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甘肃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细则(暂行)》(甘林发〔2019〕65号)规定要求做好生态护林员选聘、使用和管理。
(四)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政府采购制度。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要认真落实财经纪律和政府采购制度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办公用品、印刷宣传材料、法律顾问费等进行询价采购;建立完善的财务运行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清理长期挂账的问题。
(五)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应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统筹抓好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坚决杜绝重部署、轻落实现象,要深入分析查找各类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找出病灶,深刻分析,一体推进,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以上反馈意见,请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主体责任,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会后,请将巡察反馈意见通过党内文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在反馈之日起十日内报送整改方案,在两个月内报告整改情况和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情况。
此次巡察期间,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对巡察组的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和有力配合;党员干部群众热情关注和支持巡察工作,积极反映问题和情况;巡察工作联络组积极开展组织协调工作,有力保障了巡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这里,我代表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给予巡察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