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白银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0-11-15 23:58:3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7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7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问题共4个方面15个,细化整改措施39个,已整改到位25个,整改完成率64%。其中,即知即改14个,已整改到位13个;2个月内整改到位12个,已整改到位12个;2个月内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在6个月内整改到位7个,已整改到位0个;1年内整改到位6个,已整改到位0个。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提出的“八个着力”指示精神和在河南主持召开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没有结合林草工作实际进行研讨交流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学习效果不明显。”
一是在局党组会议上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提出的“八个着力”指示精神和在河南主持召开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讨会讲话精神进行再学习。(已整改,2个月内整改到位)
二是班子成员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撰写交流研讨材料,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上进行交流研讨。(已整改,2个月内整改到位)
三是全体党员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党小组会议进行交流学习。(已整改,2个月内整改到位)
四是加快推进黄河上游白银段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治理修复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截止目前,黄河上游白银段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治理修复专项规划编制初稿已完成,待评审认定后组织实施。(正在整改,1年内整改到位)
五是在推动林业和草原高质量发展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已超额完成2020年国土绿化面积32.07万亩,其他各项指标进展顺利,能按年度计划完成指标任务。(指标:32万亩)。(正在整改,1年内整改到位)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组织学习存在形式化现象。2019年“党章党纪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测试,71人中只有24人参加考试,缺考47人,陈国贵、安永林、焦堂俊、王承涛等4人的试卷未批阅,党建考试流于形式。2017年7月魏邦荣、张书远、马瑞、刘继德、高世品等党员干部的学习心得体会大部分内容从网上抄袭,雷同现象明显。”
一是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对未参加考试的47名同志进行通报,重新组织开展了“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测试,测试成绩均达到80分以上。(已整改,2个月内整改到位)
二是要求全体党员对2017年至今所有心得体会、交流研讨材料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网上抄袭、相互雷同等情况的重新撰写,并由个党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交党支部归档备查。(正在整改,6个月内整改到位)
三是制定印发了《党员干部学习交流考核制度》,通过规范的党内制度和更严的惩处办法,彻底解决部分党员对党内学习教育思想不重视,学习完任务、走形式等作风问题和党风问题,形成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已整改,2个月内整改到位)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政治理论学习不认真。在个别谈话中,王晓燕、张颖等党员干部对“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等党建应知应会指示一知半解,学习没有入脑入心,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学习要求还存有一定差距。”
一是党支部已制定印发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建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干部应知应会100题》知识手册,明确要求党员作为自学必学内容。(已整改,2个月内整改到位)
二是开展了1次测试,计划12月份再开展1次测试,把参加测试参考率、测试成绩全部纳入到党员民主测评、单位评先选优的考核指标中。(正在整改,6个月内整改到位)
三是每季度抽查1次党员学习笔记,班子成员的由党组书记进行批阅,普通党员的由各党小组组长进行批阅,重点查阅学习计划落实情况、有无党建应知应会知识学习记录等,对落实不到位的党员,由党小组组长对其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党员学习。(已整改,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四是结合开展的“我们的节日”等活动,穿插形式多样的党建知识趣味问答环节,促进党员对党建知识的学习效果。(正在整改,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二)党的建设方面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问题。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批评浮于表面,批评与自我批评轻描淡写、敷衍了事、辣味不够,存在以建议希望代替批评意见的现象,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一是加强学习党内组织生活有关制度,提高思想认识。从思想上防止和根除形式主义。在每次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通过会前谈心谈话充分沟通酝酿,要谈真话、谈实话,形成谈心谈话记录。(已整改,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二是班子相互批评意见必须由党组书记亲自审核把关,对相互批评意见轻描淡写,辣味不足,以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等现象坚决整改。(已整改,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部分领导干部的个人剖析材料与实际工作联系不够紧密,既没有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查找问题,也没有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存在“虚、空、泛”的情况。”
一是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必须紧扣会议主题,紧密结合分管工作实际,会后认真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实行挂账销号。(已整改,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二是领导干部个人发言提纲必须亲自撰写,党组书记审核把关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主要领导个人发言提纲报上级组织审核通过后再组织召开会议。(已整改,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三是严格按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高质量召开市委第八轮巡视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已整改,2个月内整改到位)
3.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单位党组织未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有关制度要求。2018年2、3、4月份,未召开支部委员会;1至6月份,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第一季度,未按规定讲党课;3月、6月份,无集中学习会议记录;第一、第二、第五党小组无2018年、2019年党小组学习会议记录;第四党小组未制定2019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工作上存在‘欠账’。”
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督促党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开展(已整改,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二是明确支部委员、党小组组长党建责任分工,配全配强支部委员,新任命党小组干事,制定下发了《2020年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已整改,2个月内整改到位)
三是按照“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要求,认真对照巡察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对2020年三个学习计划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党建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形成《党建工作整改清单》,切实做到全程纪实,保留台账。(已整改,2个月内整改到位)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未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2020年3月9日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及时制定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责任落实存在“挂空挡”现象。”
一是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认真学习,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正在整改,6个月内整改到位)
二是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2020年3月9日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我局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并对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已整改,2个月内整改到位)
(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提醒约谈不够到位,约谈内容缺乏针对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得不够扎实。2018年、2019年,对单位重点岗位党员干部未进行约谈提醒。”
一是研究制定了《市林草局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已整改,2个月内整改到位)
二是每半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实现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全覆盖,即党组书记与领导干部谈、分管领导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科室单位负责人与工作人员谈。约谈必须结合阶段性工作有针对性的进行,确保约谈到位,有效监督。(已整改,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三是所有科室单位结合机构改革后各自职能,认真梳理廉政风险防控点,制定了科室单位和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已整改,2个月内整改到位)
5.关于“履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督促县区林草部门执行退耕还林工程不够严格,靖远县林草局执行2014年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补助资金113.52万元至今未兑付,基本农田调出进度缓慢。”
一是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督促县区落实补植补造工作,在补植补造后及时组织进行县级检查验收,经检查验收后对达到质量标准的按照程序及时进行资金兑付。(正在整改,1年内整改到位)
二是对涉案、矛盾纠纷等以及经督促长期不进行补植补造达不到造林标准造成的未兑现资金,指导、督促各县区根据各自实际,及时进行全面清理,向本县区政府积极汇报,制定解决办法,妥善解决未兑现资金问题。(正在整改,1年内整改到位)
三是督促县区按期向自然资源部门提供退耕还林相关图面资料,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加快工作进度,完成基本农田调出工作。(正在整改,6个月内整改到位)。
(1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县区林草部门选聘生态护林员工作监管不够严。比如:靖远县林草局选聘的11名生态护林员部分不是建档立卡户。
一是严格按照《甘肃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细则(试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督促各县林草局及时指导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是生态护林员项目的实施主体,对本辖区生态护林员规范管理负主责)开展选聘(续聘)、解聘等项目管理工作,并会同财政、扶贫、人社、残联等相关部门对生态护林员身份及相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已整改,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二是结合中央专项巡视、国家脱贫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等方面反馈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加强项目运行管理,坚持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即知即改,确保问题不反弹、无增量。(已整改,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对照检查,针对本次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生态护林员项目专项提升行动,扎实开展对县乡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从公告、申报、审核、公示、聘用、上岗及报酬发放等重点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项目管理到位,有效提高生态扶贫质量(正在整改,6个月内整改到位)。
(四)履职尽责方面
6.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固定资产未进行政府集中采购。2017年5月支付白银区博韬科技经营部电脑、移动硬盘等款项4.28万元,2017年6月支付兰州纳尔计算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站款9.34万元,全部未办理财政集中采购手续。”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市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严格政府采购程序,加强采购方式管理。(已整改,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二是严格执行采购审批制度,加强与市采购办的交流沟通,按规定凡需财政集中采购的一律进入平台进行集中采购。(已整改,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三是加大采购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认真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全面提高采购人员业务能力。(已整改,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1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印刷宣传材料未定点采购。2017年至2019年,支付印刷宣传材料费用共九笔涉及资金共计5.72万元,未进行定点采购。”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对财政部门发布的定点服务采购项目及时组织采购和财务人员进行深入学习和严格执行,确保把定点采购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到实处。(已整改,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1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法律顾问费未询价采购。2017年、2019年支付白银大公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费总计6万元未进行询价(每年3万元)。”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对集中采购、询价采购、协议供货等政策规定进行深入学习和系统把握,坚持即知即改,从2020年开始,对法律顾问费用进行询价(正在整改,6个月内整改到位)。
7.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
(1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在建工程和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市上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欠市林草局1465.64万元至今未收回(挂账时间长达10年以上,原因不详);1993年—1994年间,原市林业局和水利局联合建设职工住宅楼,职工建房集资款28.77万元长期挂账,工程至今未进行竣工决算。”
一是深入调查“在建工程和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市上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欠市林草局1465.64万元至今未收回(挂账时间长达10年以上,原因不详)”具体情况,积极与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咨询,形成书面材料向政府专门汇报,研究解决方案和意见。(正在整改,1年内整改到位)。
二是深入调查“1993年—1994年间,原市林业局和水利局联合建设职工住宅楼,职工建房集资款28.77万元长期挂账,工程至今未进行竣工决算具体情况”,与审计部门沟通咨询,研究解决方案和意见。(正在整改,1年内整改到位)
三是修订白银市林业和草原局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已整改,2个月内整改到位)
(1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支付工程款未开具发票,致使长期挂账。1994年—1995年,原市林业局建办公楼支付铜源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款210.96万元,因未及时开具发票,导致长期挂账,且工程至今未进行竣工决算。”
积极与工商部门联系,调查铜源房地产开发公司现运行现状,若公司正常运营,衔接办理开具发票事宜;若公司已注销,积极与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咨询,研究制定解决意见。(正在整改,1年内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931—8256468;
邮政信箱:白银市林业和草原(白银区广场北路1号市政府统办2号楼2001室)
电子邮箱:byslcj@126.com。
中共白银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