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白银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白银市监察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0-10-12 17:37:43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及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是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是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县区党委、市委工作部门、市级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以及县区巡察工作。
四是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五是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是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是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有关规定、办法、细则。
八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是承办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白银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属副地级机构设置,现有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信访室(举报中心)、案件审理室、派出纪工委三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六个、单独派驻纪检组十二个;所属事业单位为信息中心、办案点中心。核定行政编制88名,年底实有69名,事业编制47名,年底实有 22名,工勤编制5名,年底实有3名,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白银市纪委监委预算收入1,586.54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29.88万元,上升65.84%,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在编制内调入人员、公开招录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开支办案点管理中心辅警伙食费,开展多轮巡视巡察工作,专项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1.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4.8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1,586.54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29.88万元,上升65.84%,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在编制内调入人员、公开招录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开支办案点管理中心辅警伙食费,开展多轮巡视巡察工作,专项经费增加;三是结转上年度市州留置场所奖补资金。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6.5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86.54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1,171.73万元,与2018年885.66万元相比,增加286.07万元,增加32.3%。主要原因是在编制内调入人员、公开招录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19年白银市纪委监委部门预算项目支出414.81万元,与2018年71万元相比,增加343.81万元,增加484.24%。主要原因:一是继续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开支办案点管理中心辅警伙食费;二是开展多轮巡视巡察工作;三是结转上年度市州留置场所奖补资金。
具体项目有:
1、巡察督查工作经费50万元;
2、大案要案专项保障经费250万元;
3、市州留置场所奖补资金114.8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202.09万元,较2018年增加54.0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制内调入人员、公开招录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公用经费相应增加。其中:办公费184.8万元,工会经费5.8万元,福利费11.49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为加强经费管理,市财政局对出国经费实行单项审批、切块管理制度,未下达年初预算,因因此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零;
公务接待费:为加强经费管理,市财政局对公务接待费实行切块管理制度,未下达年初预算,因此公务接待费预算为零;
公务运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费:因我市于2016年1月起实行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已交公务用车平台管理的单位,单位不再发生公务用车费用,因此公务运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预算为零。
会议费用:为加强经费管理,市财政局对会议费实行切块管理制度,未下达年初预算,因此会议费预算为零;
七、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不涉及非税收入,因此非税收入预算为0。
八、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2万元,主要采购办公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图书、办公家具、纸制品和办公消耗用品;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4.5万元,主要采购维修和保养服务、会议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广告服务和印刷和出版服务;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30万元,主要采购电子工程安装、装修工程、修缮工程和公共安全用房施工。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02.8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328.7平方米,价值100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价值70.38万元(其中:在用2辆,价值70.38万元;停用封存0台,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0万元。
十、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主要是:巡察督查工作经费;大案要案专项保障经费。涉及市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0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0个,涉及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附表(2019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