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白银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白银市监察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19-10-22 17:37:43
(2019年10月22日)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及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是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是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县区党委、市委工作部门、市级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以及县区巡察工作。
四是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五是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是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是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有关规定、办法、细则。
八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是承办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白银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白银市监察委员会属副地级机构设置,现有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信访室(举报中心)、案件审理室、派出纪工委三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六个、单独派驻纪检组十二个;所属事业单位为信息中心、办案点中心。核定行政编制88名,年底实有69名,事业编制47名,年底实有 27名,工勤编制5名,年底实有3名,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市财政局安排我单位收入预算指标956.66万元,实际安排收入决算数1750.76万元;安排我单位支出预算指标956.66万元,实际支出决算数163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8.8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52.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9.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9.59万元,资本性支出6.88万元),项目支出477.09万元(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19万元,大案要案查处150.9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01万元),比上年预算收入1222.26万元增加了528.5万元,增长了43.2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①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成立巡察办,购置办公设备。②增加检察院转隶人员及选拔录用工作人员。③留置场所升级改造。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8年我单位收入年初预算956.66万元,决算数1750.76万元,预算调整增加794.1元,增长了83%;2018年我单位支出年初预算956.66万元,决算数1635.95万元,预算调整增加794.1元,增长了71%,增加原因为2018年度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成立巡察办,购置办公设备;增加检察院转隶人员及选拔录用工作人员;留置场所升级改造。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18年,我单位支出1635.95万元,比上年支出1259.16万元增加376.79元,增长29.92%,其中:基本支出1158.86万元,比上年1119.25万元增加39.61万元,增长3.54%(增加原因是增加检察院转隶人员及选拔录用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477.09万元,比上年139.9万元增加337.19万元,增长241.02%,增加原因是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成立巡察办,购置办公设备及留置场所升级改造。
(三)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关于“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支出15.75万元,与上年相比上升3.9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3万元,比上年8.24万元增加1.49万元,上升了18.01%,上升的原因是监委改革,增加转隶执法执勤用车一辆,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接待费6.01万元,比上年3.56元增加2.45万元,上升了68.72%,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开展多轮巡视巡察工作,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55批次约409余人,无因公出国(境)团组。
(2)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32万元,与上年数266.1元相比减少29.78万元,减少原因是降低开支。
(3)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454.19万元,与上年数209.35万元相比增加244.84万元,增加原因是加大违纪案件查办力度并成立巡察办,购置办公设备,留置场所升级改造。其中政府采购货物212.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209.62万,政府采购服务31.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4.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4.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4)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5)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一级项目一个,共涉及资金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48%。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巡察督查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影响力4个方面7个二级指标35个三级指标进行分析。
1、投入(共10分,得10分)
根据《中共白银市委巡察工作办法》(市委发〔2016〕50号)、《中共白银市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18〕4号)、《中共白银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白银市第八届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的通知》(市委办发〔2018〕54号)要求,2018年市纪委收到巡察督查工作经费5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支出500000元,得10分。
2、过程(共10分,得10分)
过程将其划分为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质量可控性、资金使用合规性4个三级指标。
2.1.1管理制度健全性(共3分,得3分)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得分3分、不健全得2分,未建立得0分。经查阅档案,市纪委建立健全了《中共白银市委巡察工作办法》(市委发〔2016〕50号)、《中共白银市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18〕4号)、《中共白银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白银市第八届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的通知》(市委办发〔2018〕54号)等文件,得3分。
2.1.2制度执行有效性(共3分,得3分)
制定的管理制度应当得到有效执行,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3分、未执行得0分,市纪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项目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得3分。
2.1.3项目质量可控性(共2分,得2分)
项目的质量应当在项目组的控制中,项目质量可控得2分、不可控得0分,市纪委对申报的项目必须经市纪委常委会通过方可申报。故得2分。
2.1.4资金使用合规性(共2分。得2分)
项目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使用合规得2分、发现一次违规扣1分。市纪委严格按照《中共白银市委巡察工作办法》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要求开支,未出现违规支出,得2分。
3、产出(共40分,得 39分)
产出作为绩效评价的一级指标,将其划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3个二级指标。
3.1数量指标(共16分,得16分)
数量指标作为绩效评价的二级指标,将其进一步划分为组建巡察组、分轮次开展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巡察对象、成立扶贫领域督察检查组、购置办公设备数量、购置办公家具数量7个三级指标。
3.1.1组建巡察组(共2.5分,得2.5分)
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需组建巡察组,组建巡察组数量目标值为18组,全部完成得2.5分,每少组建一组扣0.2分,最低得0分。根据巡察实施方案等,2018年完成组建巡察组18组,达到年初目标设定,得2.5分。
3.1.2分轮次开展巡察(共2.5分,得2.5分)
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需分轮次开展巡察工作,分轮次开展巡察数量目标值为2轮,全部完成得2.5分,每少开展一轮扣1分,最低得0分。根据巡察实施方案等,2018年完成分轮次开展巡察工作2轮,达到年初目标设定,得2.5分。
3.1.3发现问题线索(共2.5分,得2.5分)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六项纪律”,重点围绕执行政治纪律方面、执行组织纪律方面、执行廉洁纪律方面、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发现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按规定办理完成得2.5分,最低得0分。2018年发现问题线索418条,达到目标设定值,得2.5分。
3.1.4巡察对象(共2分,得2分)
根据《中共白银市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巡察工作实际,围绕强化全市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健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制定巡察方案,按规定覆盖三县两区完成得2分,最低得0分。2018年分轮次对21个市直部门、12个县区直部门、22个街道及所辖44个行政村开展了巡察,达到目标设定值,得2分。
3.1.5成立扶贫领域督察检查组(共2.5分,得2.5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市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进会精神,坚决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需组建监督检查组,组建监督检查组数量目标值为5组,全部完成得2.5分,每少组建一组扣0.4分,最低得0分。根据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18年完成组建监督检查组5组,达到年初目标设定,得2.5分。
3.1.6购置办公设备数量(共2分,得2分)
根据《中共白银市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成立巡察办,需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设备数量目标值为35组,全部完成得2分,最低得0分。根据查看财务账目等,2018年完成购置办公设备数量35组,达到年初目标设定,得2分。
3.1.7购置办公家具数量(共2分,得2分)
根据《中共白银市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成立巡察办,需购置办公家具,购置办公家具数量目标值为48组,全部完成得2分,最低得0分。根据查看财务账目等,2018年完成购置办公家具数量48组,达到年初目标设定,得2分。
3.2质量指标(共12分,得11分)
质量指标作为绩效评价的二级指标,将其进一步划分为八届白银市委巡察覆盖面、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情况、设备检验合格率、印刷检验合格率5个三级指标。
3.2.1八届白银市委巡察覆盖面(共3分,得2分)
严格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持续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纠正“四风”问题,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确保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要求在基层落地见效,按规定覆盖三县两区完成得3分,最低得0分。2018年覆盖面40.6%,得2分。
3.2.2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共3分,得3分)
市委巡察办认真履行统筹协调指导巡察工作的职责,每轮巡察都制定巡察实施方案,抽调人员组建巡察组,加强监督导检查,审核问题线索,确保了巡察工作深入扎实推进。该规定办理审核问题线索达标得3分,每出现一条不按规定办理扣1分,最低得0分。2018年发现问题线索,其中建议参考类221条,建议了解关注类197条,未发现有不按规定办理,得3分。
3.2.3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情况(共2分,得2分)
市委巡察办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线索和形成的巡察报告“一对一”进行审核,,问题线索定性准确得2分,每出现不准确一起扣一分,最低得0分。2018年立案审查23件,党纪处分30人,组织处理19人,定性准确,得2分。
3.2.4设备检验合格率(共2分,得2分)
设备及时检验合格使用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设备检验合格率全部达标得2分,每出现一台检验不合格扣1分,最低得0分。2018年采购的35台设备、48组家具均已到位,经过设备验收单及设备的实际使用,未发现有检验不合格设备,得2分。
3.2.5印刷检验合格率(共2分,得2分)
印刷品及时检验合格使用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印刷检验合格率全部达标得2分,每出现一份检验不合格扣1分,最低得0分。2018年印刷的701本、490份份材料均已到位,经过印刷材料验收单,未发现有检验不合格材料,得2分。
3.3时效指标(共12分,得12分)
时效指标作为绩效评价的二级指标,将其进一步划分完成巡察的时间、完成督察检查的时间、召开反馈会,并提出巡察整改具体要求3个三级指标。
3.3.1完成巡察的时间(共6分,得6分)
根据《中共白银市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巡察工作实际,制定巡察方案,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时间为2018年04月16日至2018年05月19日,八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时间为2018年09月15日至2018年11月下旬,按时完成巡察工作得6分,超过巡察方案规定日期7天内得5分,巡察小组严格按照巡察方案规定的日期完成巡察工作,得6分。
3.3.2完成督察检查的时间(共3分,得3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市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进会精神,坚决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成立监督检查组,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时间安排为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1月5日,为期20天,按时完成监督检查工作得3分,超过巡察方案规定日期3天内得2分,监督检查组严格按照监督检查方案规定的日期完成监督检查工作,得3分。
3.3.2召开反馈会,并提出巡察整改具体要求(共3分,得3分)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班子成员参加反馈会,并提出巡查整改具体要求,督促各巡察组一针见血地、毫不掩饰的反馈巡察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巡察反馈的警示教育作用,得3分。
4、效益(共40分,得36分)
效益指标作为绩效评价的一级指标,将其划分为社会效益、满意度指标、可持续影响力3个二级指标。
4.1社会效益(共26分,得23分)
社会效益指标作为绩效评价的二级指标,将其划分为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巡察震慑作用、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社会风气改变、党内政治生态净化、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党内政治生活、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和管理10个三级指标。
4.1.1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共3分,得3分)
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巡察工作成效、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赢得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目标值为不断提高,完成得3分,通过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得3分。
4.1.2巡察震慑作用(共3分,得3分)
通报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曝光典型问题,强化巡察震慑作用,巡察震慑作用目标值为不断强化,完成得3分,通过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得3分。
4.1.3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共3分,得2分)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目标值为着力解决,完成得3分,通过监督监督检查、追责问责,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问题减少,此项问题为长期问题,需长期解决,得2分。
4.1.4社会风气改变(共3分,得2分)
通过党风政风的转变,带动社会风气的改变,高端餐饮走向大众化,高档礼品不再走俏,红白喜事不再讲究排场、变味的人情消费已经“刹车”,带动市场回归理性,百姓消费回归正常,社会交往回归情感,但此项问题为依旧为长期问题,需长期解决,得2分。
4.1.5党内政治生态净化、(共3分,得2分)
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增加群众的获得感,目标值为长期,完成得3分,通过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此项问题为依旧为长期问题,需长期解决,得2分。
4.1.6执行民主集中制(共2分,得2分)
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目标值为长期,完成得2分,通过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此问题为长期问题,得2分。
4.1.7落实“三会一课”(共2分,得2分)
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目标值为长期,完成得2分,通过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此问题为长期问题,得2分。
4.1.8“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共2分,得2分)
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目标值为长期,完成得2分,通过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此问题为长期问题,得2分。
4.1.9党内政治生活(共3分,得3分)
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目标值为长期,完成得3分,通过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此问题为长期问题,得2分。
4.1.10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和管理(共2分,得2分)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和管理,目标值为长期,完成得2分。通过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纵深发展;定期开展谈话约谈,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和管理,此问题为长期问题,得2分。
4.2满意度指标(共4分,得4分)
满意度指标作为绩效考核的二级指标,将其划分为被巡察对象满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2个三级指标。
4.2.1被巡察对象满意(共2分,得2分)
被巡察对象满意度按照满意、不满意划分,分别得0分、2分。根据调查问卷,被巡察对象均持满意态度,得2分。
4.2.2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共2分,得2分)
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按照满意、不满意划分,分别得0分、2分,根据调查问卷,群众对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院均持满意态度,得2分。
4.3影响力(共10分,得9分)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作为绩效评价的二级指标,将其划分为巡察“利剑”作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政治保证、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3个三级指标。
4.3.1巡察“利剑”作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共3分,得3分)
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目标值为不断提高,完成得3分,通过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综合考虑,得3分。
4.3.2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政治保证(共4分,得3分)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目标值为长期,完成得4分。通过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作风建设等重要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得3分。
4.3.3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共3分,得3分)
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目标值为不断提高,完成得3分。通过深入基层,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把群众满意纳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得3分。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未建立长效的绩效评价体系,市纪委虽明确了巡察工作的工作重点,但并未形成长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不利于市纪委长期发展规划;二是缺乏对资金使用的内审,市纪委未建立完善的资金使用内部监督制度,无法有效的从内部控制环节杜绝资金使用的各类违规情况。没有内部监督制度,使得对于违规行为的发现过分依赖外部审计监督。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立长效的绩效评价体系,结合市纪委的发展规划建立长效的绩效评价体系,将市纪委长期发展规划划分为以年为单位的短期计划目标,根据目标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体系进行调整以达到通过长效的绩效评价体系来监督考核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二是建立内部监督制度,市纪委可以定期对一个会计期范围内的财务数据进行检查、复合等方法来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年度收支进行审计。以此来保证资金使用的规范性、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起到有效的监控作用。
通过评价小组收集汇总资料,分析核实情况,并采用查阅资料,查看财务账目和调查问卷的方式,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综合评定,中共白银市纪委2018年巡察督查工作经费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中共白银市纪委2018年巡察督查工作经费项目的实施,较好的完成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在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实施方法,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基本实现预期目标任务,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为以后年度工作开展积累了经验。
项目绩效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项目名称 | 巡察督查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12001(盖章) | 实施单位:中共白银市纪委(盖章) | ||||||||
项目资金(万元) |
| 年度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10分) | 执行率(B/A) | 得分 | 得分计算方法 | |||
年度资金总额: | 50 | 50 | 10 | 100% | 10 |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 ||||
其中:本年一次公共预算拨款 | 50 | 50 | 10 | 100% | 10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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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综述:通过对市直部门单位、县区基层党组织开展巡察,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增强震慑、遏制和治本效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进会精神,坚决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在全市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通过巡察项目的实施,严格巡察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全面领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系统部署,巡察办组织实施的原则,高标准严要求推进;突出政治定位,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充分发挥政治巡察导向作用;严肃巡察纪律,加强环节监督;坚持市县交叉,加强上下联动,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在基层落地生根;严格巡察整改,做实“后半篇文章”,把整改贯穿巡察全过程,做到边巡边改、即知即改、全面整改;严格干部选用,加强机构建设,目前已配备到位19名,各县(区)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均已配备到位。通过督察项目的实施,加强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整治监督,紧盯扶贫工作中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力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兑现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得分计算方法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组建巡察组 | 2.5 | 18组 | 18组 | 1.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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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轮次开展巡察 | 2.5 | 两轮 | 两轮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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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线索 | 2.5 | 该规定办理 | 418条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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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对象 | 2 | 三县两区 | 21个市直部门、12个县区直部门、22个街道及所辖44个行政村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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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扶贫领域督察检查组 | 2.5 | 5组 | 5组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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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办公设备数量 | 2 | 35 | 3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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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办公家具数量 | 2 | 48 | 48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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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八届白银市委巡察覆盖面 | 3 | 三县两区 | 40.6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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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线索处置情况 | 3 | 该规定办理 | 建议参考类221条,建议了解关注类197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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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情况 | 2 | 该规定办理 | 立案审查23件,党纪处分30人,组织处理19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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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验合格率 | 2 | 100% | 1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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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检验合格率 | 2 | 100% | 1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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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健全 | 健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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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 3 | 执行 | 执行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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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质量可控性 | 2 | 可控 | 可控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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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 | 2 | 合规 | 合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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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巡察的时间 | 3 | 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2018.04-16-2018.05.19 | 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2018.04-16-2018.05.19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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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八届市委第五轮巡察:2018年9月中旬至11月下旬 | 八届市委第五轮巡察:2018年9月中旬至12月下旬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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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督察检查的时间 | 3 | 2018.10.15-2018.11.05 | 2018.10.15-2018.11.0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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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反馈会,并提出巡察整改具体要求 | 3 | 巡察结束 | 巡察结束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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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3 | 不断提高 | 不断提高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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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震慑作用 | 3 | 不断强化 | 不断强化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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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 3 | 着力解决 | 通过监督检查、追责问责,着力解决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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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风气改变 | 3 | 不断带动 | 通过党风政风的转变,带动社会风气改变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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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政治生态净化 | 3 | 长期 | 长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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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民主集中制 | 2 | 长期 | 长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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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会一课” | 2 | 长期 | 长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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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意识”、“四个自信” | 2 | 长期 | 长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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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政治生活 | 3 | 长期 | 长期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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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和管理 | 2 | 长期 | 长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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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被巡察对象满意 | 2 | ≧90% | ≧9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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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2 | ≧80% | ≧8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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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力指标(10分) |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 | 巡察“利剑”作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 3 | 不断提高 | 不断提高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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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 4 | 长期 | 长期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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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 | 3 | 不断调动 | 不断调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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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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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表(2018部门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