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巡视

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会宁县4家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1-08-24 15:16:40

  根据市委市县联动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4月19日至6月2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会宁县委宣传部、引洮工程管理局、会师旧址管委会、会宁县第二中学进行了常规巡察。8月23至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4家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有关精神,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对4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提出要求。各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巡察反馈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巡察期间,市委第二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市委巡察反馈强调,巡视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巡察反馈意见是市委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对待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及时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狠抓问题整改,做到领导率先抓整改,动真碰硬抓整改,多管齐下抓整改,压实责任抓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巡察整改实效促进工作全面过硬、全面进步和全面发展。整改情况要及时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强化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督促指导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责任,防止整改前紧后松、虎头蛇尾,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真正使巡察成果转化为正风肃纪、取信于民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