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年报

中共靖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靖远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靖远县纪委监委 | 作者: | 日期:2022-12-15 17:33:09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靖远县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及市委、市纪委及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有关规定、办法和细则。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和县直部门纪检机构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承办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靖远县纪委监委现有内设机构14个,分别为: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纪检监察五室、纪检监察六室、纪检监察七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宣教中心、信息中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有18个乡镇纪委、30个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 

  (三)人员情况 

  靖远县纪委监委核定行政编制39人,事业编制13人,工勤人员3人。截止2021年年底实有职工49人,其中:正式职工47人(行政人员37人,事业人员8人,工勤人员2人),县聘工人2人。 

  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有18个乡镇纪委、30个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3个县纪委驻乡镇纪工委,共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80名。 

  二、部门汇总预算情况 

  2022年我单位预算收入718.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8.66万元。预算支出718.66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我单位基本支出718.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9.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2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0.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163.20万元,其中:办公费 33万元,印刷费10万元,邮电费2万元,水费2万元,差旅费50.07万元,维护费15万元,三公经费9.9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万元,工会经费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工会经费9.2万元,减少培训费20万元。 

  五、“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为严格控制和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优化支出结构,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零。 

  公务接待费: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93万元,与2021年无变化。 

  公务运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费: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万元,降低25%。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万元,采购车辆一辆以及办公设备及日常消耗品;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万元,主要为内网改造项目;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万元,主要采购培训、印刷等。 

  七、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合计为1013.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817.39万元,为收缴的涉案款,因为案件未结,未上缴国库,固定资产191.0(净值)万元,无形资产5.33万元。 

  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量(原值)为519.3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358.52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69.03%,专用设备122.1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3.5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8.6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7.45%。 

  无形资产原值11.3万元 

  八、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2年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0万元; 

  2021年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县级项目 0个。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4、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