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

靖远县北湾镇天字村原村委会主任种发龙违纪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

来源:靖远县纪委监委 | 作者: | 日期:2022-12-16 16:33:46

  日前,靖远县纪委对靖远县北湾镇天字村原村委会主任种发龙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11年至2014年,北湾镇天字村违规挪用惠农资金24750元,用于发放部分农户土地流转费。2012年,天字村违规将3户可以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4000元平均分配给4户建房户,每户分得8500元;2014年,天字村将1户不符合享受危房改造补助政策的农户纳入危房改造对象。 

  种发龙身为基层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平分、挪用国家补助资金,侵害群众利益;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不符合条件的群众享受国家补助资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靖远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种发龙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种发龙简历: 

  种发龙,男,汉族,1959年6月出生,甘肃靖远人,初中文化程度,201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1年9月 - - 2013年1月任北湾镇天字村村委会副主任。 

  2013年1月 - - 2019年12月任北湾镇天字村村委会主任。 

  2019年12月- - 2020年12月任北湾镇天字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