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

十六届靖远县委第三轮巡察公告

来源:靖远县纪委监委 | 作者: | 日期:2023-04-11 11:15:01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县委4个常规巡察组将于2023年4月上旬至2023年6月上旬对县市场监管局、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务局(南川电管所、河靖电管所、农饮工程服务站、靖乐渠水管所、中堡电管站、东坪电管站)、县委编办、县党史办、县金融办、县经合局、县地震局、县执法局、县蔬菜局、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县园林局、农机中心、县畜牧兽医中心、县档案馆、农技中心等24个党组织开展巡察;1个专项巡察组于2023年4月上旬至2023年5月上旬对乌兰镇西关村、东关村、西滩村,东升镇小源村,北湾镇新坪村等 5个村开展巡察。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金融办、县经合局

  举报电话:19593139901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市场监管局、县档案馆、县地震局、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县园林局、县执法局

  举报电话:19593139902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水务局(南川电管所、河靖电管所、农饮工程服务站、靖乐渠水管所、中堡电管站、东坪电管站)、县党史办

  举报电话:19593139903

  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乡村振兴局、县农技中心、县蔬菜局、县农机中心、县畜牧兽医中心、县委编办

  举报电话:19593139904

  县委专项巡察组巡察乌兰镇西关村、东关村、西滩村,东升镇小源村,北湾镇新坪村

  举报电话:19593139905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举报受理时间:上午8:00至20:00。

  中共靖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