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巡视

中共靖远县委关于十三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靖远县纪委监委 | 作者: | 日期:2019-06-04 15:20:08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4日至12月16日,十三届省委第三轮巡视第二巡视组对靖远县进行了巡视。2019年3月1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中共靖远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省委巡视部署要求,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靖远县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最严肃的政治任务,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主动认领、全面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从政治上看问题、查根源、找对策、抓整改,从严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共识增强整改自觉。3月1日省委巡视反馈会后,县委随即召开巡视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林铎在听取第三轮巡视工作汇报时的讲话及省委巡视反馈会精神,动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两个月来,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5次、省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专题会3次、其他各类会议4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部署推动整改落实工作;4月12日省委第三轮巡视整改阶段性汇报会后,专题传达学习汇报会精神及督办函整改要求,深刻反思、汲取教训,把省委林书记在专题会上点出靖远的“三件事”作为重中之重,从县级层面着手整改,明确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际行动,是检验对党忠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是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对号入座查摆问题,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意志,一件不落、一招不让抓好整改,在全县上下形成了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强烈共识,为抓好整改落实打下了坚实思想基础。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以上率下压实主体责任。县委把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围绕“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的目标,扎扎实实抓整改;及时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及专职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常委同志为成员的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在县委办公室设立整改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协调、跟踪调度、督促检查。县委常委班子带头整改,3月25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为主题,聚焦巡视反馈问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一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今后努力方向,为继续抓好整改增添了动力;同时,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示范带动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靠前指挥、身先士卒,分解任务、传导压力、落实责任,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坚持精准施策,有力有序推动整改落实。认真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及时分解巡视整改责任,制定了《中共靖远县委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六方面问题,梳理细化为17项62条具体问题,逐项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成效目标,形成了整改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周报告、周调度、周督查、月销号“四项”制度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进度清单、制度清单“五个清单”机制,实行台账式管理,问题销号制办结,倒逼各方面增强主动整改的内在动力。严格落实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三个不放过”要求,对事实清楚、已经查清的人和事,该问责的已经问责,该处理的已经处理,该调整的已经调整;对于近期能够解决的问题,坚决做到即知即改;对于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细化方案、明确责任,确保2个月内取得阶段性成效,6个月/1年内建立长效机制;对于事关全局、牵涉面较广、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通过专项整治,集中突破,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条条改到位。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扎实务实取得整改成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既着眼于制定“当下改”的措施,又注重健全“长久立”的机制;既解决点上的多个具体问题,又注重解决政治生态、项目工程领域的问题。坚持把真督实查贯穿始终,盯任务督进度,盯问题督责任,盯措施督成果,由县整改办主任带队,抽调纪委监委、县委办、组织部等部门业务骨干,利用两周时间先后深入42个整改责任单位进行督查;县委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8个单位予以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安排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承担日常监督责任,主动靠前监督,持续跟踪督办问责问效,传递从严从实抓整改的强烈信号。坚持严把整改工作质量关,按照整改“四种时限”类型,对应“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三个要素,逐项进行责任领导“签字背书”,交由整改办统一评估验收,确保巡视整改工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注重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将整改落实成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各方面以马上办、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

  二、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整改措施,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整改落实

  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梳理归纳问题共62个,已整改到位41个,整改完成率66.13%。

  (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够自觉,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做到学思用贯通,推动新思想落地生根、入脑入心。一是推动学习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县委常委会学习制度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实施意见》,建立领导干部讲党课长效机制,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落实“学懂弄通做实”要求,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二是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县委先后召开8次常委会、7次中心组会(其中专题辅导3次、专题研讨2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生态文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狠抓落实做好督查工作等重要论述和全国“两会”精神,做到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专题研讨每年不少于4次,做到中央和省委有新精神,理论学习就有新跟进。三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健全“党员活动日”长效机制,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修订完善了《2019年县一级干部教育培训项目计划》,明确要求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比重不低于总课时70%,在县委党校开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体研修班和6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乡科级干部轮训班,对全县科级干部和各级党组织书记进行轮训,每期安排1-2名县委常委带头讲党课,授课11次。各级党组织书记利用“三会一课”等,为基层联系点和所在支部讲授党课210余人次,受众党员干部达4000余人次,组织通过省市县三级智慧党建云平台收看各类专题党课、辅导讲座10场次,培训党员干部群众2.9万人次。深入开展党建促脱贫攻坚“八个一”系列活动,紧密联系实际,围绕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生态文明等开展应知应会知识专题辅导,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知识”巡回宣讲21场次,随即测试党员干部1000余人。四是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党的创新理论“七进”工作,利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宣传;把学好用好推广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确保新思想、新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人心。五是督促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修订完善2019年度“两学一做”学习计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采取主题党日、交流研讨、学习测试等多种形式,切实将政治理论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六是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能力提升年”活动,修订完善了县纪委监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每周一课制度,制定了中心组学习计划和领导班子成员领学计划,将业务知识列入县纪委监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并设立读书之窗,建立借阅台账,购置各类图书200余册。七是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提到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提醒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制定学习计划,及时进行补课。

  2.关于“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较多”的问题。

  针对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问题: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紧盯项目建设和实体经济两个重点,把主要精力落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一是2018年11月,县委、县政府对照差距不足,研判分析原因,强化整改措施,制定落实全县主要经济指标回升和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党政主要领导深入一线、现场办公,及时跟进、督查问效,推动全年主要经济指标争先进位、回升靠前。二是按照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要求,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以沿黄优势经济带建设为核心,推动今年一季度全县主要经济指标实现“开门红”。充分发挥县域“6+2”特色农业优势,加快培育龙头企业,拉长延伸产业链,新组建成立了国有东湾特色小镇投资开发公司,引进阿西娅滩羊养殖、新希望生猪养殖等项目;刘川工业园、银三角中小工业园、金三角生态农业科技创业园,新增基础设施投资0.67亿元,引进企业9家,完成投资近0.5亿元。加快发展休闲采摘游、民俗体验游、黄河风情游等乡村旅游,举办了大庙梨花节、文冠果赏花节,促进文旅产业深度融合。三是扎实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提速增效”活动,集中推进重点项目开复工;全年确定实施重点项目82项,其中新建项目52项,续建项目30项,总投资12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8.4亿元。截至4月底,重点项目开复工54项,开工率65.85%,完成投资4.2亿元。四是制定《靖远县招商引资项目和引资人奖励办法》,积极组织参加津洽会等省内外项目招商推介活动,引进签约“杞特枸杞庄园”特色小镇、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50万头生猪规模化养殖等项目;储备2019年兰洽会项目10个。截止4月底,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33亿元。五是定期走访调研企业,加大对接力度,掌握经营情况,实行“一企一策”帮扶,落实“小升规”优惠政策,抓好新增限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做到“应统尽统”,截至4月底,全县规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增加值0.69亿元,同比增长5%。积极搭建“银政企”合作平台,提高“银政企”对接效率,开展担保、基金、创投等专业性融资对接服务,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六是召开了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研究起草了《县级领导干部及县非公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非公有制重点企业工作制度》;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19条措施和省政府出台的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58条政策措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全县新登记非公有制经济市场主体1498户,同比增长20.2%,其中新登记私营企业247户,完成“个转企”59户。七是认真落实《靖远县商标品牌战略三年推进计划》,加快推进全省首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区建设,大力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驰名、著名商标申报、培育工作,计划新申请注册商标40件,积极开展“靖远文冠果油”“靖远黑瓜籽”“靖远籽瓜”“靖远西瓜”等地理标志证明申报准备工作。

  针对黄家洼生态环恢复境治理任务未完成的问题:把黄家洼生态恢复治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底线性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整改积极性和主动性,坚决打好生态恢复治理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按期完成。一是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全面靠实县级领导、部门单位包抓机制,严格落实“一矿一策”“一点一方案”治理措施,全力推进企业采矿权退出和生态恢复治理,已累计投入恢复治理资金2735.35万元,完成矿区治理1335.9亩,达到《方案》要求治理面积的99%。二是严格按照《黄家洼区域采矿权分类退出办法》,积极督促包抓企业加快生产设施设备拆除撤离进度,签订采矿权退出补偿协议,依法退出采矿权。6家矿企53条生产线全部拆除,其中3家已签订矿权退出补偿协议、支付补偿款,注销采矿许可证2家,其余3家企业正在协商签订采矿权退出补偿协议。督促2家企业积极开展毁坏林地恢复治理工作,宏升已完成覆土398亩、造林390亩;金久已完成毁坏林地平整覆土400亩,挖穴300亩,剩余造林任务正在加紧推进。三是邀请甘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专家,对高陡边坡和预留自然修复面积进行实地勘查评估,形成了《靖远县黄家洼矿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优化版)》,按照方案要求和治理标准,完成了设备撤离区域覆土种草任务。

  针对祖厉河综合治理工程启动缓慢,河道垃圾清理不及时、不彻底的问题:一是按照《白银市祖厉河水体达标方案》和《靖远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加快推进治理进度。制定乌兰镇闇门、廿里铺、罗家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方案,对罗家湾和闇门城南沟两处排污点污水进行临时性收集。完成了罗家湾80m3小型污水处理站和闇门城南沟120m3小型污水处理站建设,设备投入运行。修订完善《大芦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设计方案》,计划投资120万元实施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已完成立项。二是严格落实县乡村“河长制”,扎实开展祖厉河河道巡查整治,联合对祖厉河流域内的河道和排污口进行不定期巡查,责令关停采砂厂16家,拆除取缔5家,拆除河道内违法建筑21处,取缔整治排污口4处。制定《靖远县2019年河道普通建筑用砂采砂权公开出让方案》,第一批27处采砂权已完成出让,其中涉及祖厉河段3处。三是结合“中国水周”和“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组织镇村干部深入开展环保宣传,全面清理河道及周边垃圾,引导群众增强环保意识,监督随意倾倒垃圾行为。完成春季植树造林200余亩;新设祖厉河沿线临崖地段隔离带800米、警示牌10处,新建垃圾中转站6个、垃圾池75座,配备垃圾收集清运设备,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初步建立了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的环境卫生长效机制。四是计划实施祖厉河流域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1500亩,加大生物有机肥推广,引导农民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逐年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减轻农业面源污染。五是加大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对祖厉河流域相关企业排污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鼓励引导羊羔肉市场进行整体搬迁,4月30日起对羊羔肉批发市场进行关闭,不得从事屠宰销售等活动。4月份监测报告结果显示,祖厉河入黄河口主要污染物浓度呈下降趋势,水质有明显改善。

  针对刘川、银三角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中瑞铝业二期尚未通过环评的问题:一是银三角工业园污水处理厂,3月5日复工建设,已完成投资1500万元,占工程总量的94%,预计5月底完成项目建设。二是刘川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3月7日复工建设,已完成投资1.42亿元,占工程总量的54%,预计7月底前完成建设。其中场地准备工程已完工,准备竣工验收;污水处理厂主体、连接和场地完善工程,已完成合同内容的80%;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已完成合同内容的85%;污水处理厂设备包已全部生产完毕,且已完成合同65%的安装任务。三是严格按照产能指标大小确定中瑞铝业项目大小,正在按规定有序推进19.2万吨电解铝产能环评,预计5月底前完成环评审批手续。

  针对空气质量优良天气比例不高,秸秆焚烧、小火炉和小土炕整改力度还需加大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坚持联防联控、全民共治、源头防治,制定下发《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减煤、抑尘、控车、治源、禁烧等综合防控体系,确保完成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二是加强小火炉、小土炕整治力度,对全年7000户小火炉和6277个小土炕清洁化改造任务分片区进行分解,落实每个土炕县级财政补助40%的治理资金;截至4月底,已清理取缔小火炉501个,完成土炕电改造2189个,土炕拆除1720个。三是加大煤质管控力度,建立一级市场2个和二级配送网点25个;紧盯县城周边、银三角等重点区域,加强煤炭市场监管,清理无证经营、环保措施不达标的非法经营户。制定全县2019年度煤炭抽检计划,开展煤质抽检工作,将煤炭生产企业、煤炭使用单位及交易市场全部纳入煤炭质量抽检范围,抽检煤样62批次,出具质监报告15个。四是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全县淘汰停用、清洁能源改造、长期停产燃煤锅炉83台,达标治理18台。10蒸吨以下完成清洁能源改造1台,达标治理改造6台,拆除2台,去功能化2台。五是开展施工扬尘监管、道路扬尘综合整治,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采取硬化、临时绿化、防尘网覆盖、洒水等防扬尘处理措施,加大城区防尘治理力度。六是加强秸秆焚烧整治力度,发布秸秆禁烧通告,印发宣传资料,完善乡镇、村(社区)、组三级禁烧网络责任制,开展禁烧专项巡查,及时制止秸秆焚烧57起。七是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力度,深入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露天烧烤规范和整治,依法取缔流动摊点20户,完成城区露天烧烤摊点取缔工作。八是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划定禁限放烟花爆竹范围,对辖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27起,处罚28人。1至4月份全县空气优良天数为64天,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1%,PM10平均值为146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0.5%,PM2.5平均值为61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6%;空气质量明显得到改善。

  针对社会治安形势严峻,扫黑除恶斗争涉黑涉恶线索还要加大核查力度的问题:一是对2018年以来核查结案的线索进行全面“回头看”,并及时召开研判会,对重点线索的核查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分类处置。对巡视组反馈的相关问题线索,采取专班核查的方式进行深度挖掘,核查完毕并将结果上报市扫黑办。二是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全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线索核查专题会、宣传发动基础工作现场会等,加大责任压力传导,强化督查督办,组织开展新一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集中“大排查、大核查”,夯实基础工作台账,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宣传氛围营造,发放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5万份、应知应会手册5万册、悬挂横幅1万余条,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今年以来共受理涉黑涉恶线索104条,其中核查完结93条,打掉涉恶犯罪团伙1个,刑拘犯罪嫌疑人4名,县纪委监委查结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件。三是坚持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扎实做好新一轮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确定软弱涣散村党组织18个,由县级党员干部包抓、组织部门全程督导,实行“一村一方案”,建立整顿台账,坚决做到不转化不脱钩,不达标不销号。及时对已整顿提升180个基层党组织进行“回头看”,对整顿效果不理想的3个村党组织,重新列为整顿对象。四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配合工作制度》,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会商机制,加大涉黑涉恶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力度。

  针对各类道路交通事故、酒驾醉驾较多,吸毒及非法传销形势严峻的问题:一是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会议6次,约谈全县22家运输企业1次。利用3月份综治宣传月,结合交通安全宣传“六进”活动,深入娱乐、餐饮、广场、人群密等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17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桌签提示5000张,发布微博500余条,微信公众宣传600余条。充分发挥基层交通劝导站作用,加大上路执法执勤和现场查处力度,促使驾驶人员增强遵规守法意识,使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成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县城重要路段设立护学岗,确保学生的出行安全。大力开展酒驾醉驾治理,严格按照“七个一律”要求,对查出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嫌疑人严肃处理,持续推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治理。二是全面加强禁吸戒毒工作,召开禁毒专题会议2次,制定下发了全年禁毒工作要点,部署开展禁毒“两打两控”专项行动和吸毒人员“清隐”行动,深入推进8•31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和禁种踏查工作,开展禁毒宣传“八进”活动45场次,县禁毒教育基地建成运行,参观人数达1.1万人次。三是严打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犯罪活动,持续对P2P类非法集资案件进行梳理,加大“团贷网”“云集”等P2P暴雷平台的案件协查打击力度。市县联合打掉了1个省外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涉案金额400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同时,强化P2P类非法集资、传销案件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平台推送宣传资料,争取做到人尽皆知,提高投资人的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对参与“善心汇”非法传销组织的干部群众加强批评教育,引导增强防范意识。

  针对教育发展滞后高考质量下滑的问题: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查问题、找差距、补短板,想方设法在提升高考中考水平上下功夫,推动全县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一是县四大家主要领导专题调研3所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召开教育工作座谈会,现场解决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问题,督促各学校抓好高考备考各项工作。教育主管部门对现阶段各学段教育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为全县教育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二是开展“教育质量提升年”活动,制定了《靖远县2019高考质量提升攻坚方案》,明确校长是高考质量攻坚第一责任人,建立高中学校校长蹲守制度、交流沟通机制、班子周会制度和全县高考质量攻坚微信群,定时汇总上传各校高考备考动态。教育主管部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包片包校工作,并对全县高中初中学校高考、中考备考方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三是成立“靖远教育发展基金会”,发布《靖远县捐资助学倡议书》,鼓励动员企业家、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和寓外英才为教育发展奉献心力,切实加大对优秀师生的奖励和贫困学子的资助力度。四是近期筹备召开全县教育大会,研究起草《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推动教育质量稳步提升。五是健全考核奖惩机制,科学设定2019年高考评价指标,对未能完成下达高考指标数且差距较大的学校校长予以问责,对超额完成县上下达指标的学校和校长予以奖励,充分调动教师备考的积极性。统筹安排社会捐助资金的使用,设立教育发展基金奖,对考入清华、北大两所名校的优秀学生予以每人5万元资助奖励,对其所在班级科任教师各给予2万元奖励。

  针对卫生发展滞后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一是优化资源,统筹城乡医疗卫生发展,按照《靖远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要求,合理确定全县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结构和布局,持续推进医疗卫生资源调整,到2019年底,县人民医院床位增加到500张,县中医医院450张,全县总体增加到1971张。二是科学制定人才引进计划,2018年公开招聘各类医学技术人152名充实到基层一线,2019年计划招聘80名,目前已上报用人计划。三是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2019年培训县乡专业人才60人,村卫生室工作人员90人。四是建立约束机制,新招聘引进人员,按照执业医师报考年限,延长三年内不能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者予以解聘。

  3.关于“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突出”的问题。

  针对工作责任靠得不实的问题:一是靠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靖远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靖远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细则》《靖远县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各级各方责任。二是组织召开县委工作会议、省委专项巡视组检查靖远意识形态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安排暨业务培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层层签订责任书。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意识形态汇报,研判分析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健全完善督查机制,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成立了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领导小组,指导检查学习平台推广使用情况,采取半年督查、集中检查、重点抽查等督查形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守得住、管得好。

  针对网络舆情管控不严的问题:一是组建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具体承担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日常工作;建立网评员队伍520人,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更新全县网络文明志愿者107人,积极参与全县网络文明传播活动。二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县网络舆情管控工作培训会,全面提高网络舆情引导、应对、处置工作水平;制定印发了《靖远县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思想文化类讲座等会议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实行相关审批报备制度,加强对出版物、课堂、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的管理。三是组织开展属地网站梳理排查工作,认真对照属地网站清单,对属地内网站逐一进行摸排,共排查网站147个,强化日常动态监测,全面提升综合治网管网能力。

  针对宗教活动比较盛行,个别党员组织参与宗教活动的问题:一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管理,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村(社区)两级责任制,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要求,坚决制止随意乱搭、未批先建、筹资滥建寺庙宫观等行为。二是严格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严管宗教场所商业化,对涉宗教场所项目清理规范,剔除有关项目中的佛道教元素,严禁开放参观,不得开展任何宗教场所。三是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强化思想教育,对发现信仰宗教、组织参与迷信活动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处理。对巡视反馈指出的个别党员组织参与宗教活动问题进行问责处理。

  (二)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干部日常管理仍需改进方面

  4.关于“凝聚力不强,干部精神状态欠佳”的问题。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事项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落实“一把手”末尾表态制,坚决杜绝“一言堂”“家长制”,确保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县委班子成员带头学习贯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谈心谈话等制度,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集体决策规则程序,工作中坚持既讲分工、又讲协作,互相搭台、互相补台,起到了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效果,进一步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严肃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去年12月以来,县委班子先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3次,重点围绕班子和个人自身建设以及抓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了深刻对照查摆,认真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进一步坚定了维护班子团结的思想觉悟。制定出台《关于强化作风靠实责任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具体办法》《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落实措施》,持续深化“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专项行动,推动全县干部作风持续转变。今年以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查处问题10件2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组织处理15人;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一把手”及时进行调整。

  5.关于“党内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针对民主生活会制度贯彻不严的问题:认真学习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扎实开展集中学习、意见征求、谈心谈话、对照检查等环节工作。县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触及灵魂、增进团结的预期效果。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应当通过派出督导组、派人列席等方式,对下级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的规定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派人员督导把关8个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针对三滩镇个别干部考察时间不满一年被违规吸收为预备党员的问题:一是对问题及原因进行深刻反思,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相应延长培养时间。根据“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经常性开展党员程序业务知识培训,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对2018年全县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开展系统排查,召开全县2019年第一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建立《靖远县发展党员过程管理台账》,对每个入党申请人录入台账,全程记录考察、培养、会议讨论等时间节点和具体情况,及时跟踪、随时督查,确保程序规范、每个时间节点都符合要求,坚决把好发展党员的每一道关口。

  针对教育系统个别党支部换届选举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对改选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确认选举结果无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指导择期重新进行了选举,并将选举结果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在教育系统组织开展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建立以教育党工委委员联系党组织制度,分片包乡包校(园)抓党建,以教管中心总支、县直学校党支部为单位,对包片范围内的支部换届改选开展了全面督查,着力提升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确保党支部换届工作合法合规。

  针对县委常委会会议不规范的问题:安排专人负责县委常委会议题的征集报送工作,按照“务实、精简、高效”原则,合理安排,严格审核,有效确保会议质量和效果,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认真落实《县委常委会议事工作规则》,严格集体决策规则程序,在党性原则基础上维护团结,营造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监督的氛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一把手”末尾表态制,对凡涉及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坚持会前酝酿、征求意见、集中讨论、集体决策,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确保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化、科学化、规范化。

  6.关于“基层组织建设问题较多”的问题。

  针对全县村组干部违法违纪行为较多的问题:一是制定《关于向全县非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通知》,选派86名熟悉农业农村工作,群众工作能力强,党务素质高,且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乡镇包村领导或包村干部担任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实现全县行政村第一书记全覆盖,帮助提升村级党组织的组织力。二是研究起草《靖远县不合格村干部退出管理办法》,建立了靖远县村(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资格负面清单,对村“两委”成员任职资格逐村(社区)逐人全面摸排,对发现的问题建立“联审”台账,依法依规坚决清理,已清理7名。三是充分发挥村监委会及村级纪检监察员作用,经常性开展村干部法治和警示教育,建立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进一步规范村干部用权行为。四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处问题8件15人次;开展“一卡通”问题专项治理,主动说清问题79条,上缴违规资金38.8万元。对村组干部违纪问题较多的乡镇进行梳理分析,确定重点乡镇进行集中专项整治。

  针对高湾镇李高平违纪违法的问题:一是按照法定程序,已经终止李高平县乡两级党代表、人大代表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相关责任人已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严格人大代表、村干部资格审查程序,强化人大代表、村干部履职监督。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核查,对2016年换届以来产生的县乡人大代表、村干部违纪违法、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问题和新发展党员开展全面“回头看”工作,对督查出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挂牌销号,对账整改。三是认真实施《靖远县集中整治“村霸”问题实施方案》,依靠广大党员群众,深挖黑恶势力问题线索,全面掌握“村霸”“蝇贪”和宗族势力线索,依法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7名。四是公安部门成立专案组,对2004年以来,以李高平为首的涉黑涉恶组织犯罪团伙情况开展调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线索,严肃依法进行处理,已移交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针对北滩镇个别村随意私刻村委会公章的问题:根据违规事实,县公安局对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和村监委会主任、村文书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责成北滩镇将村委会私刻印章上交县纪委监委,同时成立工作组,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坚持举一反三,对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和党政机关单位用章情况开展排查整治,并制定下发《关于规范村民委员会印章制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靖远县党政机关印章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各级各单位公章使用管理。

  针对个别农村党建示范点建设制作宣传栏、上墙牌等花费多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审计评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调整。严格落实《甘肃省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要求,坚持节俭实用原则,全面实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整洁工程”,提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严格控制宣传栏数量,把示范点建设的重点放到组织生活制度的规范落实上,从源头上杜绝村级活动场所宣传栏、上墙牌花费多问题,切实整治示范点建设中的形式主义、糊墙工程。

  7.关于“干部管理配备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考核使用把关不严的问题:对该问题进行核查,将违规发放奖金和享受待遇资金全部追回,足额上缴国库。对审核把关不严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针对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的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精神,对到县属国有企业兼职的领导干部,结合机构改革人事调整,提出免去所兼任(担任)职务意见,下一步将尽快调整到位。加强对离退休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期间的备案管理,对确因工作需要到企业兼职(任职)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备案。

  针对干部培养交流不够的问题: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化落实“一线”调研考察识别干部机制,制定《靖远县2019年度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调研工作实施方案》,对乡镇干部状况进行了全覆盖摸底调研,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积极做好年轻干部推荐工作。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对任现职时间较长的多名干部平职调整或改任非领导职务,对乡镇事业站所(中心)及县直部门干部将分批调整,并抓好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建立90后年轻后备干部库,实行动态管理,对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放到脱贫攻坚、征地拆迁等关键岗位历练,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人才储备。

  针对申请辞职或调整的干部较多的问题:一是探索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辞职管理长效机制,对申请辞职或调整非领导职务的干部,从严调查审核辞职原因,对因身体、家庭等原因确需调整的,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予以免职;对于怕担责的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二是认真开展“一轮谈心谈话”活动,县委组织部采取“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方式,重点了解领导班子运行及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并针对每名班子成员精神状态,加强沟通交流,帮助引导党员干部调整心态、坚定信念、务实工作。三是组织开展“一轮健康体检”活动,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并统一组织全县所有在职村干部参加健康体检。四是扎实开展“一轮励志报告”活动,邀请心理专家深入乡镇举办“干部压力与心理健康”主题讲座16场,培训干部2000余人。五是研究起草《靖远县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做到在政治上激励基层干部,在生活上关心基层干部,在身心上关爱基层干部,全面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和信心。

  (三)作风建设问题突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欠缺方面

  8.关于“担当作为意识不强”的问题。

  针对大洞沟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严重超期的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多次主持召开项目推进会,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搬迁整改措施,落实“加快土地平整分配、落实建房补助资金、落实低息政策贷款、落实奖励补助政策、加快培育富民产业、做细做实群众工作”6条措施,实行县直部门单位结对包抓,切实推进搬迁进程。纪委监委对该工程严重超期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实施富民产业培育行动,制定大洞沟片区产业发展方案,拨付产业扶持资金509万元,按照“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发展,规划发展钢架香菇大棚79座,已建成大棚53座。计划由阿西娅公司带动发展养羊34户共计165人。同步加快解决安置区群众后续土地确权、户口迁移、子女入学、医疗社保、农业补贴、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社会管理等系列问题。

  针对平堡黄河大桥及引线工程严重超期的问题:县交运局召开党组会议,对平堡黄河大桥建设严重超期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从主观上剖析根源,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在党组会上做出深刻检讨。严格落实项目包抓责任制,加强项目组织领导,经常研究讨论大桥建设推进事宜,通过定人员、定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倒排工期,重新制定施工进度计划、人员及机械配置计划,展开交叉作业,加快建设进度,在保证施工安全质量的情况下尽可能缩短工期,截至4月底已完成总投资的44.5%。靠实工程项目管理责任,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工地例会制度,组织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部门认真研究讨论,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完成平堡黄河大桥及引线工程工地实验室建设,并取得备案通知书,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在“施工自检、监理督检、领导巡检、专业抽检”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乡镇、村社和社会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一线的监控。深刻汲取项目教训,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县交通重点项目开展全面排查整治,重点对S209线、G247等在建项目质量缺陷、安全隐患及进度滞后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在系统内进行了通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针对祖厉河防洪治理工程未完成的问题:完成剩余工程量及所需资金核算,因市县配套资金未到位,剩余未治理河道21.98km,护脚、堤防13.01km,占工程总投资的37.6%。积极协调争取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组织各参建单位采取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的方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照工程批复的内容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县水务局党组深刻反思,剖析问题根源,领导班子在局党组会议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检讨,举一反三,以此为戒,从强化作风建设入手,对实施的水利项目积极与省市有关部门衔接,及早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确保项目落地实施,并按期完工,全面发挥工程效益。

  针对县城永新街及2014年、2015年棚改任务进展缓慢的问题:一是从作风建设和工程进度两个方面深入剖析,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认真查摆工作中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扎实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率”攻坚行动,加快解决市政道路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用地征迁、杆管线迁改和施工环境保障等问题,强化担当作为意识,推动巡视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加快施工进度,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召开复工动员会,制定施工计划,督促施工单位加强人员与机械配备,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派驻工地现场代表加强对各施工单位监督管理。永新街剩余520米正在进行路面工程,预计6月底正式通车。2014、2015年棚改安置房已完成分户验收、钥匙交付。三是举一反三,对重点市政道路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综合协调机制,采取上门协调、定期调度、部门会商等制度,切实提高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实效性。

  针对矛盾化解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平安靖远建设,召开全县信访维稳工作专题会、信访工作联席会等,安排部署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排查工作,推动解决重点信访问题;开展“阳光信访”宣传月活动,积极推广“阳光信访”工作模式,把依法打击违法上访行为作为遏制非正常上访的重要举措,坚守法律底线,维护法律权威,切实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二是县信访部门牵头,联合政法委、司法局等部门对各乡镇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问题解决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对进京上访及赴省集体访事项进行梳理,加大化解工作力度,规范化解程序和时效,逐个案件进行督查。三是制定《县委常委、副县长包抓信访工作实施方案》,围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信访事项解决、网民留言办理等重点任务,实行分片包抓、定期协商制度,推动工作力量下沉,隐患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矛盾纠纷一线化解,为全县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四是人社、公安、信访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互通信息,加强劳资纠纷矛盾排查调处,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依托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平台,加强日常巡查、强化欠薪预警防范机制,推动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无欠薪”目标,今年以来,共解决欠薪案件18件,涉及274.92万元,涉及人数284人。

  针对债务沉重与资金闲置并存的问题:一是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牢把握“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根本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按照“摸清底数、新老并重、清理清查、分类处置、激励约束、健全机制、依法办事、规范操作”的总体思路,通过完善、建立多方化解政府债务的办法,严防产生新的县级不良债务,力争在5-10年之内将政府债务和隐形债务全部化解完毕。完善资金拨付机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工程进度,并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及时依法依规拨付资金,充分发挥贷款资金使用效益。

  针对2016年新城小区棚改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滨河南路南侧道路建设项目,由于自筹资金不到位,造成中央资金闲置的问题:加快项目用地征迁进度,完成招投标等建设手续,积极筹措新城小区棚改三期配建道路自筹1500万元,按照施工合同和工程进度拨付中央预算内资金4500万元,其余144万元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要求,留作工程质保金,待工程竣工后拨付。对后期在建工程制定推进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坚持举一反三,对住建系统所有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积极多渠道筹措资金,按照项目招标约定和施工合同规定的资金支付方式,及时支付项目工程款。

  针对土地出让金欠账较多,三家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向甘肃天陇农产品交易有限公司和甘肃中瑞铝业有限公司下发了催缴通知书,仍未按期缴纳,已启动司法程序进行解决。甘肃民合投资有限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由于该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暂时无法执行。对全县欠缴土地出让金存量进行摸排,对甘肃福瑞源、甘肃顺鑫、白银海棠等4家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已下发催缴通知书,督促尽快缴纳。

  针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欠账较多,金滩黄河大桥等项目未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问题:一是对2017年以来,应缴未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所有项目进行了摸底核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对已竣工且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的项目减免保证金4650.49万元。白银万宇置业公司等6家企业原缴纳的604.71万元保证金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其中5个项目已全部完工,未足额补缴的404.71万元保证金不再缴纳;春晖集团中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欠缴保证金200万元,责令限期补缴,仍未补缴到位,责令工程停工。二是按照《甘肃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管理办法》规定,金滩大桥工程、新城小区(三期)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承建的施工方连续三年在我县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建设单位可以不再缴纳工资保证金,为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督促建设单位各缴纳10万元保证金。三是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从源头上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及时受理、快速处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按时发放到位。

  9.关于“执行工程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针对建设项目手续不全问题突出,县客运中心二期工程等5个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问题:靖远县客运中心二期工程、新城小区(三期)棚改工程、糜滩碾湾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金滩黄河大桥项目已完成用地手续办理。乌兰东关(金三角)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筹资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正在办理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县发改局牵头对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设集中开展3个月的专项整治,重点解决项目建设手续不齐全问题。

  针对金滩黄河大桥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未审批只作备案的问题:县发改局党组深刻反思,切实认清问题严重性,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召开局干部大会,组织学习《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文件,吃透项目审批政策,提高业务素养和水平,把好项目审批关,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县政府对该项目进行挂牌督导,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撤销了项目可研报告备案,组织重新进行可研审批,已完成金滩黄河大桥项目安全质量备案,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项目备案已撤销,可研评审已完成,正在出具可研报告,完成后进行审批。

  针对挪用专项资金,2016年将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工资增资、财政借款等支出的问题:对该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对专项资金支付数据进行清查、整理,做到了实际支出及存量上缴与支付单据相符。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强化预算执行约束,认真遵守预算管理规定,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不得无预算、超预算拨款,坚决杜绝预算超支的现象,避免新的财政赤字发生。针对支付缓慢的问题,每季度将财政专项资金收支情况汇总整理、排名,对支付进度滞后的,发函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加快项目进度,确保资金当年实际支出。

  针对虚列账目,2015年、2016年未按权责发生制虚列支出,造成隐形财政赤字的问题:核实2016年底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2017年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支出进度,并于年底形成实际支出,结余的资金按有关规定,以存量资金形式收回县财政统筹安排。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明确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加大预算执行进度的通报和监督检查,强化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效控制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的规模。

  10.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发生”的问题。

  针对违规超标接待,2016年县委组织部接待市非公党工委调研组超员陪同报销餐费的问题:县委组织部对超标费用进行收缴,集中上缴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关于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明确审核把关责任,严控接待范围、接待标准、费用支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针对违规超标接待,若笠乡2016年公务接待人次多,开支接待费多的问题:若笠乡对公务接待问题认真核查整改,加强报账票据审核,安排专人对2016年以来公务接待报销单进行逐一核对核查,对三单一函进一步补充完善。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健全接待台账,建立财务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针对违规报销费用,县政府办公室个别人员无事由、无审批的问题:对违规报销问题进行核查处理,修订完善《县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财务报销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活动,严格履行财务审批程序,切实做到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强化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监督,县政府办公室及时督促相关责任人进行深刻反思、认识主观过错,对相关涉事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四)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仍需强化,重点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多发方面。

  1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的不实”的问题。

  不断强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责任意识,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持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今年以来,县委先后召开6次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新要求新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二是召开十五届县纪委四次全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制定印发《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细化分解为6大项87个小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三是按照县委《关于落实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各乡镇各部门向县委、县纪委及时报告一季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按照县委常委会每半年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的要求,专题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一季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部署安排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一步靠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四是县纪委监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先后两次深入30个重点单位,查处问题33个,整改落实33个。强化巡察监督,召开十五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动员会,成立8个巡察组对全县卫生系统开展巡察,重点就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是研究制定《靖远县强化政治生态建设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抓好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纠正,抓小抓早提前预警和预防。

  12.关于“执纪问责的作用未能充分显现”的问题。

  针对执纪问责不严格,部分查处案件没有追究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题:一是对2015年以来北滩镇、五合镇、教育系统查处的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对北滩镇、五合镇、教育局党工委和纪工委书记进行约谈,确保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有效遏制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二是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机制,制定靖远县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科学分类处置问题线索,不断提升执纪问责、调查处置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突出正面教育和正向激励,对属于一般性问题、本人能如实说明的及时予以了结,帮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对违反纪律的,准确分析违纪事实和性质,区分违纪主体,确定问责档次,进一步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精准度。四是坚持“一案双查”,对每一起违纪案件,既严厉惩处当事人,又严肃倒查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相关部门和领导的监管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真正维护和发挥责任制的权威性、实效性。

  针对县纪委将上轮巡视移交的有关反映3个单位一把手线索,分别移交该单位纪检组核查,使得问题查处走了过场的问题:对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复核,对复核发现存在问题的重新进行审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建立完善了案件退查制度、问题线索研判制度、初核案件研判制度,对问题线索的性质、程度和影响等进行分析评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置,对上级移交和反映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实行直查直办。

  针对李映东案件追责不到位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对李映东涉嫌行贿案件进行复核,对因新旧条例政策理解不透,造成对案件处理偏差的案件审查人员和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加强纪检干部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准确认定违纪性质,按照规定恰当处理。

  针对问责面较宽、追责人过多,影响工作积极性的问题:一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制定出台《靖远县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科学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做到宽严相济,不断提升执纪问责、调查处置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突出正面教育和正向激励,对属于一般性问题、本人能如实说明的要及时予以了结,并向本人反馈结果,帮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对违反纪律的,准确分析违纪事实和性质,区分违纪主体,确定问责档次,进一步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精准度。三是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对接受审查调查的党员干部,采取同志式、帮助式的方式,努力化解思想顾虑;对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回访,在思想上教育,心理上疏导,生活上帮助;对处分影响期结束后的党员、干部,表现优秀的,该肯定的肯定,符合使用条件的,提出使用建议;对受到诬陷诬告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事实、为其正名。今年第一季度全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89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57人,占64%。

  针对案件移送不及时,对赵建明、顾生耀违纪违法未进行党纪政纪处理的问题:责令县法院及时向县纪委监委移交案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县纪委监委对该问题进行核查处理,给予违纪违法人员开除党籍处分。调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修订完善了《问题线索移交制度》,建立送达长效机制,加强和完善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部门在查办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坚持纪在法前的原则,及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13.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方面问题较多”的问题。

  针对拆解项目规避招标,2016年实施的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被拆解成14个标段的问题: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该问题从工程招标备案、开标、评标等相关程序进行核查,并对项目分标方案及金额进行查询。县水务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对照反思,明确整改措施。组织召开机关干部会议学习项目招投标等法律法规和条例,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业务水平。县纪委监委对该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

  针对2017年大自然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实施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未按照整体项目进行招标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对该案件开展调查核实,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要求,项目主体委托第三方对该项目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对照反思,明确整改措施,及时调整局领导班子分工,加强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制定《靖远县农业和农村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项目招标规定,强化对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全局招标活动规范、科学进行。

  针对公开围标串标,2016年实施的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瓜分”标段的问题:成立联合工作组,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县水务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对照反思,明确整改措施。加强《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条例学习,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业务水平。县纪委监委对该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

  针对违规指定中标人,导致低价未中标高价中标的问题: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深刻反思,加强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研究制定《靖远县农业农村局物资采购与管理制度(暂行)》,进一步提升招标人的法律意识和招标业务水平,加大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示力度,全面确保招投标程序合法合规。县纪委监委已对该问题线索进行核查,未发现违纪问题,对该案件予以了结。

  (五)精准扶贫欠账较多,如期脱贫还需加力方面

  14.关于“富民产业发挥优势不足”的问题。

  紧盯2019年整县脱贫摘帽目标,把培育壮大富民产业作为脱贫攻坚的核心任务,全力推进到户产业巩固提升、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龙头企业引进培育、农业保险全覆盖、农产品保鲜及冷链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持续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一是推动蔬菜、肉羊、枸杞、硒砂瓜、大枣、中药材等优势产业和文冠果、马铃薯等特色产业为主的“6+2”脱贫产业体系建设,制定《靖远县2019年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000万元,扶持贫困群众巩固提升产业发展,不断完善农村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落实贫困户种养产业保险全覆盖政策。二是加大“三品一标”农产品申报认证力度,计划新增“三品一标”认证3个,认证“靖远甘草”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1个,绿色农产品认证2个,认证农产品达到68个,新增认证面积2.5万亩,总面积达到88万亩。三是积极做好产销对接,组团参加“津洽会”、天津消费扶贫展销会,展出本地特色农产品60余种,签订农产品采购协议1000万元,线上销售农产品7.56万元;甘肃蓝天骄子公司与天津昇昌公司签订意向协议,计划开设靖远农特产品展销馆。实施农产品“农产品出省”工程,采用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等订单模式,销售农产品9.16万吨,实现销售收入2.56亿元。四是用好产业扶贫政策项目,落实好产业扶贫贷款,给符合条件的36家龙头企业、合作社落实产业扶贫支持贷款1.94亿元,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在贫困村建成气调库66个,在建21个;建成扶贫车间26个,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428人。五是制定出台《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延长产业链条,拓宽销售渠道,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增收,目前全县省级以上龙头企业11家,示范性合作社92家,组织申报省级龙头企业4家。

  15.关于“易地搬迁进展缓慢”的问题。

  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贫困群众有效脱贫的治本之策、长久之计,落实“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要求,在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全力以赴抢工期、抓进度,确保9月底前全部搬迁入住。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靖远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每个集中安置点县级领导包抓,发改部门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的工作机制,紧盯时间节点,压茬稳步推进,先后召开7次推进会议,研究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存在的问题,举全县之力加快易地搬迁项目进度。针对碾湾坪、金三角、坝吴公路3个跨乡镇异地安置区,分别由县委书记、县长和常务副县长包抓。二是以“十二五”期间519户未搬迁户整改为重点,采取部门包抓、社会帮扶、群众自建等措施,动员群众工作早日搬迁入住,其中刘川大洞沟安置点230户已搬迁入住203户;永新乡安置项目969户已搬迁入住736户,开工建房125户;兴隆乡安置项目298户已搬迁入住170户,开工建房13户。三是对标省市工作要求,把“十三五”建档立卡户搬迁作为全县脱贫摘帽的重中之重,制定详细的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日调度、周督导、旬汇报、月总结的工作机制,集中攻坚,对标销号,全力以赴抢工期、抓进度,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40个安置点主体已全部竣工,正在加快完善水、电、路和学校、村委会等基础设施配套,2194户建档立卡户住房钥匙全部发放,实际搬迁入住率26.93%。把香菇产业作为易地安置区产业培育的重点,采取产业奖补方式,引导搬迁群众发展脱贫产业。四是对因国开行贷款政策影响导致“十三五”同步搬迁户无法搬迁的,组织对同步搬迁底数重新鉴别清理回退,计划调整回退搬迁群众1368户4311人。“十二五”易地搬迁项目规划搬迁1797户,实际搬迁入住1409户,入住率80%。

  16.关于“虚报冒领扶贫资金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针对2017年审核把关不严,向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37户发放补助资金的问题:对37户“四有户”41.55万元补助资金全部追缴上交国库。对2018年实施的危房改造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2019年危改户及补助金额的确定,强化补助对象审核认定,规范加强补助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行业监督、社会监督、纪检监督作用,强化危房改造对象审核,确保对象识别精准。

  针对2015年至2016年,向家庭财产和收入不符合保障条件的161户584人发放低保69.79万元的问题:严肃核查处理,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进行了停保处理,对10名财政供养人员违规领取的3.9万元低保金进行全额追缴。就“四有人员”违规享受低保对部门、乡镇、村三级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充分运用信息核对平台,加大信息核查力度,精准认定低保对象,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抓好申请受理、入户核查、信息核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近亲属备案、资金发放等农村低保审核审批工作关键环节。

  针对鹏飞职业培训学校技能培训套取国家补贴的问题:按规定责令鹏飞职业培训学校限期整改,将重复申领的38名复转军人培训费4.56万元全额上缴国库,县纪委监委对主管部门相关责任人及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立案审查,对培训机构负责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建立全县精准的扶贫劳动力培训信息库,加强对受训人员的监管,认真审核培训资料,强化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针对2017年77名财政供养人员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贴资金的问题:县纪委对该问题线索核查,77人领取退耕还林补助面积都在当年退耕还林规划区域内,并无虚报冒领现象,未发现违纪行为,做出予以了结决定。责成相关乡镇及时变更《小班分户花名册》,收缴退回原林权证,主管行业部门重新审核认定,完成林权变更登记手续,发布林权变更公告,办理发放《林权证》。坚持举一反三,结合“一卡通”专项治理,对全县范围内财政供养人员领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全面清查整改。

  (六)上轮巡视问题整改仍未完全到位,部分交办线索审核不深不细方面

  17.关于“对上轮巡视问题整改仍未完全到位,部分交办线索审核不深不细”的问题。

  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不彻底,科级岗位空缺多的问题: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结合全县党政机构改革,对不在清理消化口径之内的5名超职数配备干部已于消化整改,全县超职数配备干部得到消化清零。加大空缺岗位配备力度,建立了《靖远县科级领导职务空缺台账》,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党政班子全部配备到位。坚持“先审后配”原则,凡调整动议干部,动议前会同编制部门认真审核各单位职数空缺情况,坚决杜绝新的超配现象发生。下一步将根据市委组织部分批次进行人事调整要求,对乡镇事业站所(中心)及县直部门单位空缺岗位调整补充。

  针对2012年以来边办供地手续边建设项目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甘肃中瑞铝业公司建设项目供地及相关手续办理全部完成。靖远五合一期49.5兆瓦风电场项目,受国家能源局风电投资预警政策影响,项目一直处于暂停状态。2018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发布后,项目单位积极推进手续办理,逐级上报省市审批,预计年内完成项目供地手续审批。

  针对上轮巡视移交64件反映科级干部和村干部的案件线索处置力度的问题:开展问题处置“回头看”工作,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复核和分析评估,对查的不深不细的问题2条线索按照有关程序移交责任单位处理。修改完善案件退查工作制度,对事实未查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的案件,退回办案组重新核查,高质量完成每一个问题线索的核查工作。纪委监委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实行包片联系制度,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

  三、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整改成效,推动靖远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目前,整改落实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整改态度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整改力度不减,始终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持续抓好未完成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按期全部整改到位。

  一是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始终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进一步加强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组织领导,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进一步严明整改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以及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严肃批评、限期整改、追究责任。

  二是从严从实管党治党。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抓好“关键少数”监督管理。旗帜鲜明支持纪委监委履行好党内监督责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观念。

  三是扎实推进后续整改。按照县委整改方案,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加强跟踪督查;对尚未完成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步骤,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回潮;对需长期整改的问题,保持定力、持之以恒、跟踪督查、一抓到底。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理,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弛而不息的作风,持续抓好整改提升工作。

  四是用活用好巡视成果。在巩固整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突出查漏洞、补短板、抓反弹,扎实推进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切实将巡视整改过程转化为纠正问题、改进作风、提升工作的过程。坚持把推动省委巡视问题整改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结合起来,以问题整改促进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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