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景泰县委组织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1-08-10 15:20:15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月15日至2月2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委组织部进行了巡察。4月1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委组织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整改落实。成立中共景泰县委组织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由常务副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建立办公室主任负总责、牵头抓,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整改任务负具体责任、亲自抓,各组室负责同志负直接责任、严格抓的工作格局。同时对整改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增强大局意识,深化思想认识。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结束后,立即组织召开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中共景泰县委组织部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并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升组织工作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剖析问题根源,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坚决做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三)加强督促指导,全力推进整改。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半月一碰头,每月一研判,及时通报整改工作进度,持续传导整改工作压力。坚持践行“一线工作法”,对巡察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做到动态跟踪、持续紧抓,以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以解决具体问题的成效,带动问题整改水平的持续提升。
(四)建立健全机制,确保常态长效。坚持把点上具体问题与面上共性问题相结合,把思想认识层面与贯彻落实层面相结合,把问题解决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把当前举措与长远制度相结合,相继针对基层组织、人才、干部管理、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修订完善了相关文件制度,确保以制度完善推进问题整改。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县委第二巡察组共向我部反馈3方面7个问题,细化为17个,已整改到位15个,整改完成率88.2%。其中,即知即改问题15个,已整改到位14个;2个月内整改到位问题2个,已整改到位1个。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1.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党史学习教育计划,将党史学习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必学”内容,督促党员干部加强理论学习。共开展集中学习22次,专题研讨4次,举办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1次,组工信息撰写交流研讨1次,举行“学党史·知党情”党史知识竞赛1次,举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轮训班3期。二是完善学习制度。以“甘肃党建”为载体,把每周一上午作为相对固定学习时间,实行“一人领学、全员讨论”的学习方式。制度实行以来,全员均参与领学1次。三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利用“景泰微党建”微信公众号推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原文、“党史百年天天读”等,全面提升党员理论学习深度。四是认真落实“五个一”常态化学习机制(即每周一次集中学习、每月讲一堂业务课、每季度读一本好书、每半年组织一次培训、每年撰写一篇调研报告)提高干部理论实践水平。五是确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问题研究、推动新时代选人用人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问题研究和加强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管理问题研究等3个全县组织工作重点调研课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
2.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安排部内两名专职管档人员去市委组织部进行档案专项培训2次;举办景泰县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培训会1次,重点对县人社局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档案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完成档案数字化1100册,实现档案双重管理模式。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送交归档制度》,对移交来的材料登记造册并及时装入档案。三是建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台账,对档案逐一逐项进行审核,重点针对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审核并形成台账,对三龄认定不对的,按照组工通讯相关要求及时整改,重新认定。四是由分管领导对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3.关于“落实基层减负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报表数据发送计划,根据2021年党建重点任务清单,统筹制定年度报表数据清单,对清单外的数据报送进行审批,自清单制度执行以来,向基层要报表数据数量减少30%以上,从根本上杜绝个人以各种名义随意要求基层报送数据。二是建立部内重点工作任务结果反馈制度,对于年初组织工作会议上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行台账管理,明确办结时限、牵头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倒排时限,逐项销号。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4.关于“在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不够”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景泰县全面加强和改进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景泰县推进城市社区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责任清单的通知》文件,进一步压实县、乡、社区党组织三级责任链。二是严格社区事务准入,参照白银市《关于印发社区工作事项“四个清单”的通知》建立社区工作事项、机构牌子、开具证明、考核创建“四个清单”。三是举办全县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班,安排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百年党史等方面的专题辅导2次,“认真贯彻省委‘1+4’政策文件,深入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党建工作信息化和‘四抓两整治’”等方面的政策业务辅导4次。四是按照《全省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方案》,开展全县第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考工作,从全县无编制项目生中招考了50名专职社区工作者。五是指导12个城市社区全部成立社区大党委,并分别开展了1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六是完成新调整的12个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已完成西关社区党委、幸福里社区党委和振兴路社区党委3个市级标准化先进党支部创建工作。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5.关于“推行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社区“双报到”的作用还未有效发挥”的问题。一是督促57家县直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景泰县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社区“双报到”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健全县直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工作机制。二是加强考核管理,将参与社区共驻共建活动情况纳入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党员年度考核和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作为在职党员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三是打造“共驻共建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方便党员联系报到、信息登记和岗位服务轨迹记录。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6.关于“‘两新’组织中的党建工作跟进还不够快,党员教育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情况常态化开展摸底排查,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实行动态更新。二是深入开展“空壳”党支部清理整顿工作,撤销僵尸、空壳党支部,选派党建指导员,确保党的组织有效覆盖。三是因企因地制宜,打造全县非公党建品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向纵深发展。年底前完成5个标准化先进党支部创建工作。四是配强配齐“两新”组织党务工作力量。该问题正在整改。
7.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中有的单位党组(党委)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还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工委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专干进行专题培训,由党校讲师紧扣培训内容进行专题辅导,工委分管领导联系工作实际进行党建业务辅导。二是制定县委机关工委、机关党组织抓党建责任清单。三是根据县委第七轮巡察反馈,下发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情况通报,督促各机关事业单位加强整改,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每年对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开展2次督查指导。四是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在全县组织开展集中宣誓、党旗合影系列活动。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8.关于“探索创新人才发展机制不够”的问题。一是制定《景泰县引进人才激励与管理办法(试行)》,以“引进为主、选育留用”并重为导向,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二是制定《景泰县人才工作述职评议办法》,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有效解决人才工作“抓不住”的问题。三是充分发挥院士专家协同创新基地作用,集聚优秀人才。四是组织我县各行各业符合条件人才申报“铜城人才服务卡”,今年共有30人符合申报条件,其中申报A类5人,申报B类23人,申报C类2人。五是建立副处级、副高级以上职称的386人景泰籍在外优秀人才信息库。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9.关于“关心和服务老干部工作存有短板”的问题。一是健全副县级以上的离退休干部基本信息和需求信息库,实现精准对接精准服务。二是2021年3月老年大学全面恢复正常开班。三是开展“增添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主题系列活动(4月份开展“我看建党百年新成就”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专题调研活动、5月份开展“我听身边人讲党史”主题征文活动、7月17日老年大学庆祝建党100周年“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文艺汇报演出、7月25日举办离退休干部“翰墨颂党恩·筑梦新时代·永远跟党走”庆祝建党100周年书画展)。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0.关于“对不再担任领导岗位的干部缺乏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落实《景泰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办法》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景泰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办法》,对不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提高自我调节能力。二是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有关帮扶制度,对家庭困难的干部及时走访慰问。三是严格落实干部年休假制度,按月足额发放交通补贴、乡镇津贴,及时开展干部体检和职级晋升工作。四是开展干部大调研1次,全面掌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及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状况和需求。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1.关于“对事业单位干部正向激励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登记晋升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缓解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晋升难问题。二是拓宽事业单位干部进入公务员渠道,严格落实县乡换届相关规定、会议精神,加大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力度。三是制定《景泰县服务基层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推优入编工作实施方案》,分步骤逐年解决项目生入编问题。四是根据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为党旗添光彩、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中“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相关要求,统计在乡下工作夫妻的实际困难(统计工作正在进行),切实解决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中的“急难愁”问题,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活力。该问题正在整改。
12.关于“差旅费报销单财务人员未审核签字”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审核报销相关规定及《差旅费管理办法》,履行差旅费审核签字报销制度。二是举一反三,今后在工作中加强整改,将住宿结账消费明细清单附入干部报销住宿费用中。三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增强业务能力,规范财务账务处理。四是由财务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方面
13.关于“2019年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开展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召开干部大会,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支部谈心谈话规范》,要求全体党员提高思想认识,从根本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是对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进行“回头看”,按要求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并安排专人负责盯整改销号。三是召开县委组织部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部务会成员集体反思,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四是举一反三做好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督导工作,县委组织部派出3个督导组,实现全县各乡镇、各单位督导工作全覆盖。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4.关于“四个合格专题讨论开展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召开干部大会,对个别同志在会上进行通报批评,相关人员在会上作出深刻检查。二是支部书记对全体组工干部进行集体提醒谈话,要求认真汲取教训,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强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讨程序规范,由党支部书记亲自把关党员干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讨材料,不符合规范的重新撰写,直至所有党员材料审核规范后开展专题研讨。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5.关于“2018、2019年未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约谈未做到全覆盖”的问题。召开支委会,传达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台账,建立完善2020年度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主要领导与部务会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分管领导与组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5人次、组室负责人与组室干部之间开展廉政谈话20人次。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6.关于“对省市县纪委下发的各类通报案例传达学习较少”的问题。一是对省市县纪委下发的各类通报案例列为必学内容,在周一例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研讨2次。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景泰纪检监察工作通报》4次。三是在五一、端午等节假日前,组织干部集中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印发的各类典型案例通报,加强节前廉政教育。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7.关于“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宣传教育计划、上半年工作总结与2019年雷同”的问题。一是由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要求工作人员端正工作态度,增强工作责任心,汲取经验教训,并将批评教育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二是明确工作职责,确定专人制定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三是明确今后各类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送需分管领导签字审核才能签发,做到审核把关,主动作为,不敷衍了事。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县委组织部将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拿出较真碰硬的态度、务实管用的措施、务实高效的作风,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在强化理论学习、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和自身建设上再突破,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一)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省委、市委、县委看齐,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始终绷紧思想上这根弦,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二)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深化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主动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按照既定的整改目标和措施,紧盯不放,持续发力,跟踪问效,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强化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以巡察整改高质量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的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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