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景泰县委第七轮巡察全部反馈完毕届内巡察全覆盖圆满收官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1-04-12 15:20:15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月15日至2月26日,县委巡察组分别对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工商联、县文联等7个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4月8日至12日,县委巡察组分别向相关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
本轮巡察是兑现政治承诺、实现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收官之作”。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坚持政治方向,把握巡察工作政治内涵,紧盯巡察重点内容,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基层、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设置联系电话联系信箱等方式,进一步找准问题,确定重点,共发现3方面12个问题,充分发挥了巡察“显微镜”“探照灯”作用。
各巡察组组长在反馈中指出,从本轮巡察情况看,各被巡察单位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的态度更加积极,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整体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呈现持续向上向好态势,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积极进展,成绩值得肯定。与此同时,各巡察组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有的单位政治建设有差距,对党的创新理论尚未学深学透、入脑入心、真信笃行,牵头抓总作用发挥还不充分;有的单位作风建设有所松懈,制度建设空转空缺、照搬照抄,不正之风仍有“生存空间”,在担当尽责、为民服务、促进工作落实等方面主动作为还不够;有的单位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有差距,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等问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号入座,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巡察反馈强调,被巡察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扎实推进整改。要压实整改责任,坚持真抓、真严、真整改,坚决防止纸上整改、虚假整改,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时间检验。要坚持标本兼治,以巡促改、以巡促建,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织牢“制度笼子”,深化成果运用,确保巡察整改取得长效。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均表示,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深刻反思、坚决整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