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巡视

中共景泰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19-06-04 15:20:15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4日至12月16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景泰县进行了巡视。2019年2月26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中共景泰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结束后,景泰县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传达学习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省委林铎书记在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及省纪委副书记张伟同志在景泰县巡视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要求全县上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整改方案,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坚决做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3月27日,按照省委巡视办对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具体要求,县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紧密联系班子和个人实际,深挖问题根源,主动认领问题,明确整改方向,为全面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副组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县委常委为成员的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景泰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问题整改组、督查问责组,统筹推进全县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各责任单位根据承担的整改任务,相应成立整改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方案。围绕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县委先后召开3次常委会会议、1次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推进会,讨论审议《整改落实方案》,按照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的要求,最终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5个方面18个问题表现细化为83个具体问题,逐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同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措施清单四个“清单”,确保问题整改不悬空、不搁浅。各责任单位对标对表,主动认领巡视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逐条逐项整改销号,并定期向牵头责任领导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

  (四)健全制度机制,固化整改成效。坚持把巡视整改与源头治理、建章立制相结合,以问题整改促进工作规范,从源头上找原因、建制度、堵漏洞、补短板。针对不担当不作为、选人用人等问题,已研究制定《景泰县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景泰县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景泰县关于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3项意见办法。同时,狠抓落实,加强督查,充分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以制度机制固化巡视整改成果。

  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严把整改落实的责任关、质量关,努力推动问题整改见底见效。截至目前,省委巡视反馈的5个方面18项83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54个,整改完成率65.06%,其中:即知即改问题50个,已全部整改到位;2个月内整改到位的问题1个,已整改到位;2个月内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在6个月内整改到位的问题8个,已整改到位2个;2个月内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在1年内建立长效机制的问题24个,已整改到位1个,其余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

  (一)关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不到位,对标中央精神结合实际谋划发展有差距方面,县委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贯彻五大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实施农业提质、工业提振、旅游提速“三提行动”,县委十四届十四次全会也确立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推进新灌区、新园区、新动能、新高地、新城区、新乡村“六新工程”建设的奋斗目标,着力推动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问题1:关于抓促学习教育的自觉性不够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还需深入的问题。

  针对理论学习效果不够好的问题。严格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学习强国”APP为抓手,促使全县各级党员干部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提高政治站位和业务能力的重要举措。通过景泰微党建微信公众号,每周推出一期《景泰党员学习资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和省市县各级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党建知识、脱贫攻坚内容等进行汇总整理,增强学习的时效性。在全县范围内发放《基层党建应知应会知识简明读本》《脱贫攻坚应知应会读本》6000多本,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针对县纪委监委部分班子成员不知道上级党组织交办以及巡视等移交的问题线索反馈时限的问题。县纪委监委于3月19日组织班子成员召开纪委常委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线索处置的相关时限要求。认真落实县纪委常委会会前学习、周一干部例会等制度,截止5月上旬,共组织会前集中学习10次。开展“三八”妇女节知识竞赛活动,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内容纳入测试范围,通过以赛促学的方式检验学习质效。

  针对县委组织部大多班子成员未完全掌握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的问题。严格执行《景泰县委组织部学习制度》,制定集中学习计划,统一印制党员学习记录本,通过领学的方式重点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行集中学习,目前已进行6次。指派专人每天在景泰县党建工作平台和组织部工作群推送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管理等党建工作知识,提高组工干部的业务能力水平。组织全体组工干部进行党建知识测试,督促其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掌握党建业务知识。

  针对喜泉镇党委中心组学习造假的问题。对喜泉镇党委就中心组学习造假问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喜泉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喜泉镇党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中心组学习方案,制定下发了2019年学习计划,目前根据计划开展学习5次,集中研讨1次。

  针对意识形态管控不严的问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与全县各党委(党组)签订《2019年景泰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按照《景泰县机构改革方案》,目前网信办升格和扩编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不断充实网评员队伍,网评队伍由80人增加至400人,在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网评50余次,有效化解网络重大舆情4次。

  针对执法局泄密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县纪委监委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追责问责9人,给予1名县级分管领导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执法局保密干事记过处分,充分吸取教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密专项检查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

  问题2:关于县域经济创新发展不够,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矛盾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大力实施农业提质、工业提振、旅游提速“三提行动”,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一季度全县预计实现生产总值11.56亿元,同比增长5.9%。规上工业增加值1.9亿元,增长12.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亿元,增长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33元、2197元,分别增长8%、10%。

  二是按照“控制新增、化解存量、防范得力”的原则,积极化解政府债务。向省财政厅申请债券资金,支持全县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一季度化解政府债务131万元。

  三是以“一园一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今年计划建设项目18个,入园企业8家,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加快培育新兴产业。谋划储备甘肃远昊公司年产1万吨自用水溶性酚醛树脂胶、白银云芯甘肃大数据云计算服务器建设等项目。

  四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通过外引与内培相结合,重点打造四川德康、新疆润丰、陕西海升、广东海大及山东华达“五大产业园”,巩固提升菁茂、聚缘、智科等“十大示范园区”。突出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运行,目前已完成全县合作社摸排调查工作,共摸排合作社2604家,对规范运行的426家合作社进行巩固提升,对运行一般的905家加强规范管理,对“空壳”的合作社进行清理。结合县“6+5”产业扶贫方案,以农村“三变”改革为抓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建立了“8%保底分红+8%补助+N%效益分红”利益联结机制,贫困户通过合作社带动户均分红3200元以上。2019年一季度,预计全县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1.9亿元,同比增长5%。

  问题3: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短板较多,城市建设管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针对生态环保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坚定“生态立县”战略不动摇,狠抓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县政府研究制定了黄河石林饮马沟至观景台索道项目处置方案,重新编制拆除方案。黄河石林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划调整报告已通过省司法厅文件合法性审查,待省政府批复后,上报国务院备案。不断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2017年以来,连续两年开展“规范矿产资源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勘查、开采(选)矿产资源行动”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矿山生态环境行为,共检查矿山企业62家,提出整改要求390余条,现场监督检查196次。特别是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矿山企业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约谈5次。目前,各企业均按照验收组列出的14个问题清单,逐项整改落实。今年我县将开展为期一年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已通过县委常委会会议和县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各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不断加大打击力度,目前已巡查河道299.5公里,查获非法采砂4起,立案3起,没收非法所得1.18万元,罚款17万元。

  针对安全生产形势较严峻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关于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的8个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宣传培训,不断提升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截止5月,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73.25万元。与2018年同期相比,事故下降33.3%,死亡人数下降33.3%。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针对建筑市场管理混乱的问题。聚焦建筑市场突出问题,在“清存量、杜新增”上下实功。强力推进违建存量清零行动,组织相关部门赴兰州观摩学习先进经验,对所有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摸排核查,深入研判处理问题的难点,并已形成初步处理意见。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准入、合同备案、商品房预售等制度,严肃查处无照开发、无证预售、合同欺诈等行为,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坚决杜绝新增违法违章建筑。

  针对公共服务事业落后的问题。加大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东环路拓宽改造、城区规划3号路及绿景路整修工程,计划改造维修人行道、车行道破损路面10万平方米,启动建设1万平方米的人防地面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改扩建、老旧住宅区改(扩、翻)建等2个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县污水系统改造PPP项目已进入社会资本方签约合同阶段。项目建成后,将彻底解决污水处理存在的各类问题,到2020年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突出抓好G338线、S217线、S201线、S308线、景中高速辅道“四线一道”百公里绿色通道建设。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新增医院床位130张,每千人床位数达到4.49张,每千人执业医师数达到2.3名,已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问题4:关于发展环境氛围不佳,一些重要问题的应对化解不力的问题。

  针对扫黑除恶打击力度不够的问题。深化社会治理,大力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以来打掉以张栋泰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团伙成员8人、破获刑事案件4起;成功抓获“街霸”1人、破获刑事案件1起;正在侦办恶势力团伙5个,抓获成员39人。加强法律监督和案件审查,共依法批准逮捕13件39人,提起公诉4件12人。召开扫黑除恶摸排领导小组线索研判会,研判线索15条,不断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深挖力度。

  针对农场移交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农场移交按照“一场一策、先易后难”的思路持续推进。成立驻景国有农场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与省农牧业良种场、兰州军区驻景农场、省军区驻景农场等14个县城周边农场对接沟通。截止目前,白银有色西北铜加工有限公司农场、省化工机械厂农场、省筑路机械修造厂农场、省物资公司河口站农场及兰州塑料厂农场等5个农场,2928亩土地已整体移交县上统一管理。委托设计院规划兰炼片区新农村,谋划建设集中安置1400户的易地搬迁移民安置点。

  针对张世军案负面影响仍需消除的问题。印发《景泰县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景泰县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注重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对受张世军案影响的70名干部分别由县委书记、组织部长、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对其进行谈心谈话,全力提振干部精气神,下功夫修复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二)关于党建工作薄弱环节较多,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不严格方面,突出主责主业,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以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奔小康六大行动,研究制定了“基层党建抓落实十条措施”,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过硬。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景泰县关于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的实施办法》,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问题5: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县委常委会严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先后专题听取了县委各常委及县人大、政府、政协和法检两院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督促各常委、各党组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县政府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向县委常委会就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进行述职报告,在县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专门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对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就2018年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接受政府班子成员评议,认真审核了班子成员“三述”报告,对班子成员和政府系统党组主要负责人就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进行了约谈。县政协党组向县委上报了政协党的全面建设情况书面汇报材料,重新审核了2018年工作总结,对党的全面建设情况进行补充完善,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县政协党组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县法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各班子成员就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工作进行了谈话,并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全面安排2019年党建工作。

  问题6:工作配合及议事决策仍有欠缺的问题。

  针对县党委政府在沟通、配合、协作方面还需提升改进,领导职责分工还不尽合理的问题。县委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主动加强与人大、政府、政协的沟通协作,特别是加强与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沟通交流,并在县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县党委政府在沟通、配合、协作方面还需提升改进”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在讨论重大事项时,全面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反复研究、反复比较、择善而从,不断提升决策水平。及时调整常委分工,县委副书记不再兼任黄河石林大景区党委书记,经市委同意,由县委1名常委专门负责黄河石林大景区工作,县委常委、统战部长不再分管农业工作。

  问题7: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个别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政府办党支部对支部书记进行调换,及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刻检查,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喜泉镇党委书记对时任和现任机关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对时任机关党支部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作出了书面检查。印发《关于2018年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在县委全会上对住建局党总支、林业局机关党支部进行了通报,时任住建局党总支书记向县委作了书面检查,县委机关工委将县住建局党支部纳入2019年度党建工作重点督查对象和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对象,定期派员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  

  针对林业局机关在党支部2018年1月党员大会上,将驻村、退休和50岁以上的13名党员确定为流动党员的问题。印发《关于2018年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在全县范围内对林业局党组进行通报批评,对原林业局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县林业局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退休和50岁以上的13名党员重新分配党小组。

  针对县委宣传部、上沙沃镇2个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印发《关于2018年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各党(工)委按照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范,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针对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不够好的问题。组织全县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全省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按照“手册”规范党支部日常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安排基层党组织书记围绕“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践行合格党员标准”讲授一次主题党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推行组织生活纪实、考勤、定期通报和公示、责任追究等制度,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于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规范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视情节轻重进行谈话提醒、警示告诫、限期整改等处置。

  针对民主(组织)生活会质量不够高的问题。对全县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各督导组对所督导单位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再次审核,对存在问题的,有针对性的进行补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省党支部建设标准中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程序和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督促各党(工)委指导各党支部3月底前高质量完成组织生活会。结合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组织)生活会质量。

  针对2017年县委两名领导干部因相关问题被省、市纪委约谈和函询,2017年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仍无人从遵规守纪、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提出批评意见的问题。在2018年度县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上,县委各常委重点从遵规守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深刻对照检查,并提出批评意见。

  问题8:干部使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针对编制管理不合理,超编与空编并存的问题。结合机构改革,整合消化行政机构8个,消化超编人员10人,对部分空缺领导岗位进行了补充,其余超编人员已经制定了消化调整方案。正在研究制定超编项目生纳入编制管理的具体办法。

  针对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函询。对被免实职未任命的38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加强日常管理,并根据工作经历,注重交任务、压担子。

  针对县直机关从基层借调干部过多的问题。对全县借调人员进行了全面清查摸底,下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借调工作人员的通知》,并按照“急需调动、正常调动、继续借调、期满退回”四种情形对212名借调人员分别提出处理意见。漫水滩乡借调至县财政局的干部已于2018年11月返回漫水滩乡工作。

  问题9:村级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年活动。下发《景泰县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年活动实施方案》,加强对《景泰县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农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政治优势和组织功能。2019年确定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33个,研究制定了景泰县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村党组织书记和公职化文书的实施意见、村干部绩效考核和绩效报酬发放管理办法、村干部“特别贡献奖”评选办法等“一意见两办法”,2018年选派9名优秀年轻党员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不断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针对红水镇永乐村家族矛盾纠纷突出,致使村党支部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问题。严格落实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省、市、县委组织部《关于立足实践一线培养年轻干部的意见》《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的通知》文件精神,选派1名乡镇优秀年轻干部到永乐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严抓支部自身建设,积极化解家族矛盾纠纷,增强村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永乐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已从0.54万元增加到1.2万元,不断提升基层党支部的组织力,切实增强群众自我发展信心,祛除宗族势力发展的土壤。

  针对寺滩乡寺滩村村霸张子芳强迫群众把自己选为村主任,与村党支部作对,使村里正常工作无法开展的问题。2017年12月21日,张子芳因破坏生产经营罪被景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重新选任2名优秀党员担任寺滩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村务工作,保证村级事务正常开展。

  针对正路镇黄羊淌村的党支部书记、村长、监委主任年龄均年龄偏大的问题。印发《关于2018年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在县委全会上对正路镇党委进行了通报。正路镇从种养专业户、致富能手、返乡的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选拔一批优秀的年轻党员补充到干部储备库中,目前已建立152人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其中黄羊淌村7人。向全镇16个村下派熟悉党建业务的包村干部为党建指导员,指导帮助开展党建工作。

  针对“正路镇拉牌村“两委”班子成员互不配合、内耗严重、作用难以发挥”的问题。印发《关于2018年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在县委全会上对正路镇党委进行了通报,由镇党委副书记包抓拉牌村工作,并对“两委”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拉牌村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就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

  (三)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远未杜绝,干部作风建设和扶贫攻坚还需持续用力方面,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成立明查暗访组,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发现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不断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问题10:关于违纪违规现象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针对公职人员聚众赌博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已在省委巡视期间对县公安局干警聚众赌博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追责问责10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6人(免职处理3人)。县公安局对涉案民警分别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对涉案工勤人员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下发《关于县公安局民警参与赌博查处情况的通报》,对公安干警聚众赌博问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干部队伍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公安队伍纪律作风整顿和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查处精准扶贫方面干部作风问题2件12人(立案审查2人,诫勉谈话4人,免职1人,组织处理5人),查处公安系统纪律作风问题3件9人(立案审查4人,禁闭3人,通报批评2人)。强化禁赌宣传力度,在娱乐场所张贴禁赌通告300余份,发放禁赌宣传资料1200余份,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送禁赌信息10000余条,切实增强群众拒赌意识。活动开展以来共查处赌博案件20起、为赌博提供条件的5起,罚款78人,罚款金额18350元。

  针对喜泉镇、上沙沃镇2名干部违规报销出差费用的问题。县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经核查以上2名人员报销出差费用符合《景泰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核查中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针对县林业局违规发放补贴补助的问题。县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经核查县林业局在2017年清明节期间,给49名临时雇佣人员(非公职人员)发放防火劳务费23520元及租车费用1000元,不存在违规发放补贴补助问题。

  针对借机“宴请”风气盛行一些党员干部职工违规举办“升学宴”“百日宴”等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利用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通过电视公告、现场宣传、发放《信访举报指南》等方式,引导群众对婚丧事宜大操大办分期分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问题进行举报。同时,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和现场监督制度,截止2019年5月,共有25名党员领导干部向县纪委监委党风室报备了婚丧事宜。

  问题11:关于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激励机制,着力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持续加大问责力度,切实解决服务意识淡薄、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

  问题12:落实扶贫政策不到位,脱贫攻坚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

  针对低保救助识别不准,帮扶对象不精准的问题。抽调精兵强将成立6个工作组对全县135个村应保尽保工作和惠农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全覆盖式的集中清查,并向各乡镇下发《关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存在问题的反馈通知》,针对存在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运用甘肃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对全县低保救助对象进行信息核对,反馈违规享受低保数据2户2人至乡镇核查,确保救助对象精准。采取实地查看、入户走访的形式对惠农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督查,强化对民主评议、资金审议发放环节的监督力度,确保政策执行严格规范,保障救助资金使用管理规范。

  针对寺滩乡单墩村退休教师其父享受低保及村民肖礼身体健康、住在县城,却被定为贫困户、多次享受救济的问题。通过入户调查了解,单墩村赵永泰1户纳入建档立卡不准确。及时清退,并追回享受的政策资金109元。经寺滩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单墩村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积极发动各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广泛入户宣传建档立卡进退程序标准,现已入户1000余户,排查问题隐患2件,已化解2件,化解率100%。

  针对红水镇大咀子村委会主任姜有泽在其父姜永基户下享受二类低保及红水镇15户村干部违规享受救助资金的问题。经调查核实,2016年1月以前,姜有泽一家三口户口与其父姜永基(三口人)在一起,2014年10月至2016年9月,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该户6口人享受二类低保。2016年1月姜有泽本人申请另立户头(仍一起居住,共同生活),2017年1月姜有泽任红水镇大咀子村村委会主任,不再享受二类低保。其父姜永基一家三口残疾,生活困难,符合相关低保政策。

  在2017年市级旱灾补助资金发放中,红水镇党委未经村上评议,直接确定6户享受救灾资金,不符合《白银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景泰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的“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之规定,对时任红水镇党委书记、分管副镇长、社会服务中心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

  针对易地搬迁进展缓慢。2017年计划易地搬迁1878户7695人,目前入住率仅为32.6%。寺滩乡刘庄村、疃庄村及寺滩村911户3612人、资金1632.5万元的易地搬迁项目至今未实施的问题。经核查,原计划搬迁的寺滩乡永泰西刘庄村、疃庄村及寺滩村911户3612人为非建档立卡同步搬迁户,由于省政府对同步搬迁的非建档立卡户每户10万元的低息贷款政策迟迟无法落实,致使581户2225人搬迁意愿发生变化,放弃搬迁,省级补助资金1112.5万元上缴省财政厅,搬迁意愿未发生变化的非建档立卡户330户1387人住房已全部建成,省级补助资金693.5万元已全部支付。同时,发放督办通知15次,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力量,倒排工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并及时组织群众搬迁入住。由于部分同步搬迁户退出,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计划最终确定1824户7396人。目前,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建成住房1824套,钥匙已分配到户。

  针对白银市下拨景泰县长期低息贷款资金当年没有使用,致使剩余资金被收回的问题。经核查,2017年3月27日,白银市下达全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长期低息贷款22932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建设进度先支付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长期低息贷款共支付649.79万元。2018年7月11日,根据(甘发改赈迁〔2018〕517号)、(甘财农二〔2018〕77号)文件要求,其余22282.21万元被全部收回,并通过政府债券形式返还。在债券资金被收回的情况下,一方面,积极筹措项目资金,协调县级财政暂借部分县级资金,用于支付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资金;另一方面,积极动员施工企业垫资和群众及时缴纳自建房自筹资金,确保项目建设如期推进。2019年第一批新增债券资金计划已通过(甘财预〔2019〕19)文件下达。债券资金的使用报告已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下一步将加强资金管理,真正管好用好债券资金,发挥项目资金效能,紧盯项目进度,按照施工合同按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

  针对农村饮水惠民工程质量差的问题。成立督查排查小组开展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整改专责工作大督查大整治,排查全县农村人饮工程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其中上沙沃镇10个行政村已完成排查督查工作,建立农户基本信息台账。喜泉南滩村、上沙沃镇白墩子村因村内管网水损较大供水不正常,已纳入2019年维修计划中,其余各村已全部维修且供水正常。中泉镇大水村赵家水组已正常通水。加快实施2018-2020年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榆树村自来水已入户通水,金坪、尾泉等村正在实施自来水入户工程。同时加大财政资金申请力度,逐年更换全县各村村级管网,确保供水正常。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85%。

  针对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中,漫水滩乡富民村当年项目批复的16公里田间道路未实施的问题。为破解全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难题,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下发《关于印发<景泰县整合涉农资金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变更计划>的通知》,对建设任务及资金重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中不存在田间道路建设任务及相关资金。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严格按照上级下发批复实施。同时做好宣传工作,对存在变更项目等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

  (四)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不力,重点领域廉政风险较大方面,紧紧扭住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落实到干部教育管理的各方面,不断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问题13:关于思想认识不到位,‘两个责任’落实不得力的问题。

  坚持从县委班子做起,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县委主要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下乡督查等方式,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部署推进、专题研究和督导检查,强化责任压力传导,逐级逐层分解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主体责任不落实,违反党的纪律、“四风”问题突出、腐败蔓延势头长期得不到遏制的,坚决执行“一案双查”制度,以刚性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针对县政府2017年9月才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问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做了自我批评,并主持制定了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通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政府系统2019年党风廉政工作,对班子成员和县政府系统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班子成员和政府系统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从严从实抓好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针对县林业局、上沙沃镇班子成员近3年没有向党组(党委)专题汇报过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问题。责成县林业局、上沙沃镇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专题说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召开专题会议,对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范围再次进行梳理,明确各党组成员责任分工。

  针对系统性违纪案件反思不够的问题。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单位开展重点监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形成强大震慑。县纪委监委下发了纪律监察建议,督促县教育、住建、自然资源、公安、文旅等部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问题14:关于执行规章制度不严,项目资金管理不善的问题。

  针对林业局2017年6月支付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苗木款时,票据明显不符的问题。经县纪委调查核实,2017年6月支付瑞丰农牧开发有限公司苗木款810887元、龙鹏专业合作社苗木款1901925元。该项目属于新一轮退耕还林苗木款资金,按照合同规定,该项目资金分三笔完成支付。因票据在第一次支付苗木款时按照实际供苗金额全额提供,装订在第一次支付资金的凭证中,而支付金额为实际供苗金额的70%。但因林业局原会计未将欠付款项挂“应付账款”科目,也没有在以后拨付资金时,在拨款凭证中注明之前的拨款情况,造成票据金额和支付金额相差较大。2019年3月25日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县林业局原会计诫勉谈话。

  针对县一中综合楼及附属工程超预算的问题。县教育局与省设计院、县发改局积极沟通,重新编写了可研报告,县发改局重新下发了《关于景泰县第一中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该项目目前尚未开工。

  针对县园林试验示范场坐收坐支的问题。根据《景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景泰县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岗位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景泰县园林试验示范场属于事业单位,正科建制,自收自支。全场共有职工29名,其中4名为财政全额拨款,25名为自收自支。因苗木销售款属于营业性收入,不属于非税收入,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财政收入管理的通知》“第二条: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确定的范围、口径准确核算财政收入,不得将学校学生缴费、医院医疗服务收入等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收入缴入一般公共预算”和财政部《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第十七条二款“(二)营林业务收入,即林场在林业活动中销售林木(苗木)、林产品、林地流转等取得的收入。”、第十八条“林场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之规定,该笔资金不用上缴财政,由林场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问题15:关于监督制约措施虚化,工程项目管理混乱的问题。

  严格落实县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走访重点企业责任制,加大对重点项目的跟踪督查力度,做到在项目建设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强化项目施工、立项审批、招投标、资金管理等环节监管,选择有实力、有资质、信誉好的施工企业介入项目建设,选派专业人员专门负责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从源头上解决项目管理混乱等问题。

  针对执行项目管理制度不严格。2017年草窝滩片区治碱排水工程多计设计费348.09万元的问题。经核查,全县27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估算投资4.08亿元,草窝滩片区治碱排水工程涉及草窝滩镇黑嘴子、杨庄以及上沙沃镇梁家槽、大桥村,新改建排水干沟33.534km,项目总投资1.23亿元。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和《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计算勘察设计费628.98万元,按照82.7%打折计算,实际勘察设计费为520万元。该工程采用EPC总承包的方式公开招标,于2017年7月12日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为520万元。2017年8月7日经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联合体为甘肃天河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勘察设计费中标价为518万元,包括该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及施工期间的相应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针对2016年县教育局实施的全面改薄项目,未办理政府集中采购手续的问题。经核查,2016年县教育局实施的全面改薄芦阳镇一条山等10所小学校舍建设项目和2017年全面改薄新建11个建设项目,由县发改局分别下发《关于景泰县2016年“全面改薄”芦阳镇一条山小学等17所小学校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关于景泰县2017年全面改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主要依据2005年3月颁发的《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中第十条招投标、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了招标。

  针对2017年实施的红水镇靖安等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4个投标标段进行工程招标,四家施工单位采用联合围标的方式,各自承包了该工程的一个标段的问题。经核查,景泰县红水镇靖安村等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划为4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当时参与报名的企业有22家(其中19家为施工企业、3家为监理企业)。其中:一标段5家,二标段4家,三标段5家,四标段5家,五标段(监理标)3家。共有15家企业(没有同一家企业投标二个以上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全部参加投标工作,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最后,甘肃宏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分别中标(包括监理标)。

  (五)关于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整改报告反映情况不实方面。

  问题16:关于未批先建现象极普遍,房地产市场处于无序混乱状态尚未达到整改要求的问题。

  成立景泰县违章建筑处理领导小组,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管理,着力整治未批先建等问题。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对55处违章建筑逐一细化整改方案,逐项建立整改台账,对已做出处理决定的和正在处理的违建工程,责令建设单位8月底前予以处理,对未做出处理决定的违建工程,5月底前制定具体处理意见,逾期不处理的通过司法途径强制执行。同时,加大对建筑市场的检查、监督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三、持续推进整改落实,着力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整改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打赢打好巡视整改攻坚战。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抓整改。按照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三督三察”的工作要求,重点查找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督查发现的一般问题,进行层层约谈;对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的,及时通报曝光、严肃追责问责。从县委常委和县级领导抓起,从各级各部门“一把手”严起,层层传导压力、靠实责任,努力形成以上率下抓整改的浓厚氛围。

  二是集中攻坚克难抓整改。坚持精准施策,分类推进,对已整改到位的54个问题继续抓好巩固深化;对还未彻底整改完成的6个问题,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23个问题,坚持集中攻坚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攻坚力度,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三是健全制度机制抓整改。把巡视整改与源头治理、建章立制相结合,以问题整改促进工作规范,从源头上找原因、建制度、堵漏洞、补短板。充分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狠抓制度落实,对制度尚不完善的,以问题为导向抓好制度建设,及时织密制度笼子。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巡察制度,充分发挥“利剑”震慑作用,切实以制度机制管人管事管权。

  四是注重成果运用抓整改。我县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相结合,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提振奋发进取的新精神,强化攻坚克难的新担当,持续推进农业提质、工业提振、旅游提速“三提行动”和新灌区、新园区、新动能、新高地、新乡村、新城区“六新工程”建设,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切实以落实整改的新成效,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43-5523407

  通讯地址:景泰县一条山镇振兴路18号县委办3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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