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

白银区水川镇人民政府退休干部马根元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0-06-10 15:20:24

  日前,白银区纪委监委对白银区水川镇人民政府退休干部马根元涉嫌贪污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根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家惠农财政补贴,数额较大,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涉嫌贪污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马根元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经白银区监委研究,决定将马根元涉嫌贪污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马根元简历

  马根元,男,汉族,1955年5月出生,甘肃白银人,大专文化程度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03—1989.07  水川乡桦皮川村任村主任

  1994.09—2004.12  水川乡农机管理站干部(聘用制)

  2004.12—2007.12  水川镇桦皮川村党支部书记

  2008.01—2012.12  水川镇人民政府干部(聘用制)

  2012.12—2013.11  水川镇桦皮川村党支部第一书记2013年11月—2015年5月 水川镇人民政府干部(聘用制)

  2015.05—      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