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会宁县关于对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19-06-27 15:16:40

1.杨崖集镇东阳村村干部套取惠农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8年,东阳村三名村干部均在其本人及家属名下虚报套取森林生态效益、天保工程区公益林补偿资金和牧草良种补贴项目播种费共计12261.12元。2019年3月25日,会宁县纪委给予东阳村村党支部书记王耀昌、村委会主任刘书庆二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文书刘鹏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杨崖集镇罐峡村在2017年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履职不到位的问题。杨崖集镇罐峡村村委会主任马尚武在2017年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履职不到位、弄虚作假,致使村民马某在他人名下套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5万元,鉴于村民马某家庭困难,未享受过危改政策,且2017年新建住房符合验收标准,套领资金不再予以追缴。2019年5月24日,杨崖集镇党委对罐峡村村主任马尚武进行诫勉谈话。  

  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明纪,警钟长鸣。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对扶贫领域出现的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聚焦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加强监督管理,堵塞制度漏洞,确保扶贫项目安排到位、资金发放到位。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对标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扎实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四察四治”专项行动及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清零行动”,按照“清旧查新”的工作要求,严肃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以及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违纪违法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