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会宁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来源: | 日期:2024-02-05 17:27:33
(2024年1月31日中国共产党会宁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会宁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1月31日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县纪委委员17人,列席182人。
县委书记魏列海出席全会并讲话。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及县法院、县检察院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到会指导。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县监委特约监察员代表列席会议。
全会由县纪委常委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四届省纪委三次全会、九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和县委十六届八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总结2023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4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王维兴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以党的自我革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会宁时代篇章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总结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进展、新成效,深刻阐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对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战略部署,是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遵循,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
全会认为,魏列海同志的讲话,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刻分析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任务,强调要提高站位坚守职责,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持警醒保持定力,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毫不放松持续发力,坚决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全会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县委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以贯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三抓三促”行动为载体,统筹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精准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会总结了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分析了一年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全会提出,做好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四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和九届市纪委四次全会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会宁时代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全会强调,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自觉运用到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县委对反腐败工作的全面领导,必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必须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第一,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政治自觉,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促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用好“五学联动”机制,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做到思想跟上、认识跟进、行动跟紧。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思想、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机制,把理论和实践、学习和运用统一起来、贯通融合,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推动各级党组织把“两个维护”作为立身之本和履职之要,保证全党集中统一、令行禁止。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查处“七个有之”“两面人”问题。聚焦“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市之重点”,加强对“三新一高”“四强行动”“工业强市、产业兴市”等决策部署的监督。聚焦“县之要情”,加强对“农业优先、文旅赋能”“三篇文章”“六大行动”等重点工作的监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督促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第三,严肃执纪问责、强化惩治震慑,持续释放治理腐败综合效能。坚持把查办案件放在突出位置,自觉抓好科级干部和各级“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加强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和派驻机构办案工作,加大自办案件力度。强化审计监督成果运用,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方面的重要作用。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把严惩政商勾连的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坚决打击以权力为依托的资本逐利行为。深化整治金融、国企、医药、基建工程和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问题。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深化以案促改,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廉洁会宁”建设,切实涵养浩然正气。
第四,坚持纠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驰而不息推动作风建设。深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查处阻碍政策落实、影响高质量发展、破坏营商环境、加重基层负担、政绩观错位等问题。严肃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防止老问题反弹回潮,对改头换面、隐形变异问题保持警惕。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督促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控一般性支出。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查处群众身边“蝇贪蚁腐”。聚焦农机、农技、种植养殖类直补资金、产业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持续开展“一县一重点”专项整治。压实全县各级党组织纠治“四风”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督促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推进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第五,坚持教育在先、严明纪律规矩,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将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纳入各级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干部培训的必修课,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全面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加强对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贯彻执行中的时紧时松、畸轻畸重等问题。精准规范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做到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形成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和责任链条。
第六,坚持全面覆盖、深化上下联动,持续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开展十六届县委第四、五轮常规巡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察,灵活开展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持续开展对村(社区)巡察。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责任落实不到位,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动态更新巡察组组长库、人才库。巩固巡视巡察信息化管理不规范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提升巡察信息化工作水平。
第七,强化自身建设、深化体制改革,努力当好党和人民忠诚卫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担负“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加强对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和派驻机构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适时开展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和业务本领。巩固拓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健全严管体系,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坚决清除害群之马,防治“灯下黑”。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沿着党的二十大指引的方向,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坚持不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走好全面从严治党新的长征路,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会宁时代篇章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