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宏民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白银纪检监察网 | 日期:2020-07-09 16:55:52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李宏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白银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宏民简历 

  李宏民,男,汉族,1965年4月出生,甘肃靖远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1.09—1984.07靖远师范学校普师专业学习

  1984.07—1987.09靖远县永新中学教师

  1987.09—1989.06靖远县北滩中学教师

  1989.06—1995.10白银市平川区委办公室秘书(其间:1990.08—1993.06 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5.10—1998.03白银市平川区宝积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98.03—1998.12 白银市平川区宝积乡党委副书记、乡长(1996.08—1998.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8.12—2000.06 白银市平川区陡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0.06—2005.03 白银市平川区陡城镇党委书记(其间:2001.09——2004.06在甘肃省委党校研究生班区域经济开发史专业学习)

  2005.03—2010.05 白银市平川区商务局局长

  2010.05—2012.02 白银市平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2012.02—2014.12 白银市平川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2014.12—2016.10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16.10—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