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赵得杰、徐向阳、丁仁强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平川区纪委监委 | 日期:2022-04-13 17:06:23

  202231517时,白银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办公室接到群众举报,称在王家山大桥(墩墩湾)附近有非法露天开采行为。接到举报后,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派督查组于当日18时左右赶到现场核实,发现有3台挖掘机在甘肃润川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恢复治理的区域开挖,督查组立即叫停,并对负责人祁某进行询问,祁某称因省环保督查下来检查,按照要求进行恢复治理。但经现场核实发现,祁某以恢复治理的名义进行非法开挖。2022316日,白银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王家山镇自然资源所所长丁仁强再次检查现场,发现口头责令未起到制止作用,白银泰晶商贸有限公司仍然在开挖。2022319日,王家山镇自然资源所下发《责令改正行为通知书》,但该公司仍未停止施工,我行我素,公然开挖。从315日至26日期间,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王家山镇相关责任人责任心不强、监管不力,均未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制制止该违法行为,导致矿山环境治理成果遭到严重破坏。

  根据以上事实,202248日,经平川区纪委常委会暨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赵得杰同志作为白银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徐向阳同志作为执法监察大队长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丁仁强同志作为白银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王家山镇自然资源所所长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