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平川公告

来源:平川区委巡察办 | 日期:2018-04-24 10:08:54

  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于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7月下旬对平川区进行巡视。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期间,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平川区四大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巡视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设2个固定意见箱:一个设在区委机关大门口西25米处;一个设在工商银行盘旋路支行西15米处。

  二、设专门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兰州市171信箱,邮编:730030;电子邮箱:dierxunshizu@sina.com。

  三、设专门值班电话:13359469738、13359467731,受理时间:8:30—18:00。

  四、巡视组受理信访的时限为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7月下旬。

  省委第二巡视组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