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靖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靖远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靖远县纪委监委 | 日期:2023-12-13 14:59:15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及市委、市纪委及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有关规定、办法和细则。
(七)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委巡察机构、、乡镇和县直部门纪检机构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八)承办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县纪委监委现有内设机构12个,分别为: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纪检监察五室、纪检监察六室、纪检监察七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派驻机构 8 个,分别为: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协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派出机构1个,为县委直属机关工委。
(二)下属事业单位
下属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宣教中心、信息中心、干部监督评价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1160.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收、支总计各增加125.59万元,上升12.13%,主要原因是派驻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工资和保险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16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0.33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16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0.33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60.3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5.59万元,增长12.13%。主要原因是派驻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0.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59万元,增长12.13%。主要原因是派驻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7.19万元,支出决算为100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67万元,支出决算为7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40万元,支出决算为29.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07万元,支出决算为5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0.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35.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3.82万元,增长43.57%,主要原因派驻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及奖励金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225.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1万元,上升1.4%,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增加,22年举办检举控告宣传等活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1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222.07万元,上升1.4%,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增加,2022年举办检举控告宣传等活动。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增加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七一”红色教育活动。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5.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46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主要是用于办案人员外出办案专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12万元,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全年预算数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 万元,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全年预算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6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万元,降低9.59%,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二级项目3个,全部为专项业务经费,分别为“纪检组织建设资金”、“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专项经费”、“乡镇纪检组织监察补助资金”,共涉及资金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我委对项目支出绩效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3 个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用途,实际完成的绩效目标基本符合年初设定目标值,年度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得分95分,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率得分92分,合计得分93.5分。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委严格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的原则,对专项业务经费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全年组织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显示,经费开支合理、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达到预期目标,自评结果为“优”。
由于相关内容涉密,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部门整体及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情况不予公开。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