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精准稳慎开展问责 处理45人
来源: | 日期:2021-08-12 11:03:00
近年来,白银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精准规范问责的部署要求落实到具体实践中去,把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贯穿于问责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辩证把握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的关系,促进了问责精准化、规范化,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的政治生态。
一、依规依纪依法,严把问责质量关。白银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问责条例》)《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坚持依规依纪,强化程序意识,规范精准问责。严格按照规定审批程序和权限进行问责,制定印发《白银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白银市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部约谈工作办法(试行)》等,进一步规范各专项领域问责工作。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问责涉及扶贫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和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等方面共4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6人,乡科级干部31人,给予党纪处分22人。紧盯问责决定执行,注重工作时效性,督促承办部门按照决定在规定时间内该通报的通报,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重点依托白银纪检监察网、白银廉政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载体发挥好警示作用。组织案件质量评查,严格遵循纪检监察机关“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把案件质量作为核心价值和生命线,组织对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包括问责案件在内的已办案件开展评查,问责类案件方面重点从主体身份、问责情形、问责程序、问责方式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二、用好“四种形态”,营造严管厚爱新常态。坚持全面客观、历史辩证地看待问题,坚持合理区分责任追究的界限,精准研判动机态度、客观条件、性质程度、历史原因、工作过程和当事人一贯表现等因素,精准运用“四种形态”。2021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292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处理人数分别占处理总人次的79.8%、15.3%、1.8%和3.1%。依法把握好形态间的适用与转化,正确理解和落实有关精神和要求,在严格依规依纪量纪标准的前提下,统筹考虑是否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失职失责行为造成的后果和影响、配合组织审查及主观认错悔错态度、处理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同类案件处理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从轻从重情节,努力做到宽严相济、精准妥当,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三、注重容错纠错,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研究制定《白银市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梳理《白银市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正负面清单》,绘制《白银市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流程图》,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对待、恰当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各县区纪委监委大胆探索创新,积极容错纠错,进一步提振全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营造风清气正、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的政治生态。
四、及时澄清正名,激发担当作为内动力。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督促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措施,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审慎稳妥开展函询谈话、初步核实失实了结告知工作,以书面告知、会议说明等形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引导群众实事求是进行举报,推动规范检举控告秩序。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发送谈话函询、初步核实问题了结告知函232份。严厉打击诬告陷害,制定印发《白银市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绘制处置诬告陷害行为流程图,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为被诬告陷害者澄清正名。
五、做好跟踪回访,确保问题干部不掉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守问责“初心”,坚持纪法情理融合,切实将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到问责全过程,以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帮助问责对象认识犯错误的深层原因和严重危害,让其心灵受到触动、真正警醒起来,知错悔错改错。常态化做好跟踪回访,市纪委监委制定印发《白银市纪委监委回访谈心工作办法》,要求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动态了解因问责受处分处理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抓住影响干部干事创业、担当奉献的问题症结,有针对性采取帮扶措施,为“有错干部”搭起“连心桥”,确保受处分干部思想“不掉队”,信仰“不掉色”,唤醒“有错干部”的初心使命,激励他们重振信心。2019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共回访教育受党纪政务处分干部68人次,累计回复干部廉洁意见9768人次。各县区纪委监委注重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思路做细做深回访工作。
六、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治未病。制定《白银市纪委监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办法》,推动做好后半篇文章,着力发挥好问责工作促改、促治、促建作用。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查处的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方面问题,对涉及的公安、住建、水务等重点部门下发监察建议书共115份,督促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制度漏洞,着力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持续推进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选取扶贫领域、“四风”问题等方面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作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不断提升“治未病”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