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纪委监委关于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靖远县纪委监委 | 日期:2020-12-24 15:20:08

 

  为进一步巩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靖远县石门乡茨滩村原党支部书记刘生武履职不力问题。2019年5月,茨滩村以村文书家属名义违规领取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3500元,用于支付村民劳务费。2019年7月,因刘生武工作疏忽,在林某某被调整为二类低保后未及时上报并解除其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致使4500元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被违规领取,3000元违规领取资金已收缴。2020年11月,刘生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石门乡分管副乡长白宏达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靖远县高湾镇白崖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宗喜、村文书张文成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2月,王宗喜违规挪用救灾资金8300元用于垫付其为村合作医疗缴费任务垫付的资金。2020年,因王宗喜、张文成工作不严不实,致使8户一般户以建档立卡户名义违规享受金银花苗木补助款共计12800元,原村主任张军奎、原监委会主任陈龙、白崖村包村领导陈汉斌、白崖村驻村工作队队长刘永斌监管不力。2020年11月,王宗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文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军奎、陈龙、陈汉斌、刘永斌被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三.靖远县双龙镇双龙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占平违规借出、原村委会主任张永师违规借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2016年2月至2017年7月,时任双龙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理事长刘占平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违规借款,致使村干部张永师、村民陈某某以个人及家属名义重复向协会借款共计50000元,且借款人逾期占用资金。2020年11月,刘占平、张永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借款已全部还清。 

  四.靖远县大芦镇小芦村葛杨社社长杨兴贵违规领取残疾人护理补贴问题。2016年12月,杨兴贵未及时上报其母亲死亡信息,违规领取残疾人护理补贴2700元。小芦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吴明玉,时任大芦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吴天胜监管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11月,杨兴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明玉、吴天胜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违纪资金2700元已收缴。 

  五.靖远县双龙镇义和村文书高风鲜违规办理扶贫互助资金借款问题。2018年3月,高风鲜作为义和村扶贫互助协会理事长,未严格按照扶贫互助协会章程向高某某借款4万元,导致借款至今未收回。高风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1月,高风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靖远县双龙镇义和村党支部书记唐甲尧挪用惠农资金问题。2017年,唐甲尧违规挪用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共计1970元,用于支付水渠维修劳务费。唐甲尧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1月,唐甲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