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纪委监委关于2026年“五一”期间廉洁过节的提醒

来源: | 日期:2026-04-29 14:35:03

2026年“五一”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出提醒。

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守纪律规矩,筑牢底线意识,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一、严禁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奖金等;

二、严禁使用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吃公函”“吃老板”“吃下级”“吃食堂”等;

三、严禁借节日之名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或利用电子红包、快递物流等方式“隔空收送礼”;

四、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并借机敛财;

五、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六、严禁组织参与各种形式的黄赌毒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七、严禁酒驾醉驾在值班执勤期间饮酒和脱岗漏岗等;

八、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会聚餐;

九、严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严不实,隐患排查走过场、搞形式,问题整改不到位;

十、严禁随意向下派任务、要材料要报表、扎堆调研考核、层层套开同一内容视频会议、工作过度留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加重基层负担的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立足节假日作风建设关键节点,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落实落细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担起责任,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执纪、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欢迎全体党员干部、广大群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携手营造清廉节俭、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监督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943-12388

网络举报:“景泰微廉政”微信公众号

举报地址:景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一条山镇振兴路258号3号楼103室)

 

中共景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景泰县监察委员会

20264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