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2起违反破坏制度典型案例
来源: | 日期:2026-05-15 17:00:00
1.景泰县正路镇财政所原所长张登伟套取村集体资金案。2020年至2026年,张登伟在担任景泰县正路镇人民政府会计、正路镇财政所所长期间,罔顾制度规定,严重违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关于禁止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擅权妄为、谋取私利及重大财务事项决策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核或备案之规定,违规出款、做账并套取村集体资金供个人使用。张登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景泰县原林业局局长张相祖破坏营商环境案。2015年至2021年,张相祖在担任景泰县林业局局长期间,漠视党纪国法,违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廉洁从政、廉洁用权,严禁向企事业单位、个人摊派或者转嫁费用之规定,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结算单位欠款。张相祖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