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关于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 日期:2019-08-29 15:20:15

  1.关于景泰县漫水滩乡双树村村委会主任罗维府在发放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金中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景泰县漫水滩乡双树村村委会主任罗维府,在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评定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自查整改不到位,在对本村2017-2018年度冬春生活救助资金评定发放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后,于2018年1月15日,组织召开双树村村民代表会议,将名下有小型汽车的村民杨风升评定为2017-2018年度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补助对象,发放享受补助资金750元。2019年5月7日,漫水滩乡人民政府将杨风升违规享受的750元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金收缴国库。经县纪委2019年8月21日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罗维府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关于景泰县五佛乡泰和村文书王万岳违规发放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金的问题。五佛乡泰和村文书、村民政信息员王万岳,在村委会没有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议的情况下,将不符合冬春救助条件的胡秉广、张乃栓、孙保贵、沈茂云等18户63人纳入2017年-2018年度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补助对象,发放享受补助资金12400元。经纪委2019年8月21日常委研究,决定给予王万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12400元已于2019年4月22日收回并上交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