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 | 日期:2019-10-31 15:20:15
1.景泰县水务局及其下属二级单位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4年至2018年期间,景泰县水务局水土保持站站长李琦、副站长高正栋、职工刘延柱、会计谈秀娟赴兰州参加会议和培训后,李琦、高正栋、刘延柱、谈秀娟违规报销差旅费共1315元,2018年11月,景泰县水务局水土保持站自查整改追回违规报销的差旅费1155元,未整改160元;景泰县水务局徐斌、祁进芝、刘兴芳赴陕西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参加培训后,徐斌、祁进芝、刘兴芳3人违规报销差旅费126元;景泰县水务局防汛办主任张生存赴兰州参加会议后,违规报销差旅费182元。2019年3月25日,经景泰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时任分管副局长刘中朝、时任会计鲍明兰、景泰县水土保持站分管财务负责人李琦、时任景泰县水务局防汛办主任张生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景泰县水务局对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在全县水务系统进行通报。
2.草窝滩镇黑嘴子村原文书杨富荣向村民违规收取好处费问题。2016年,草窝滩镇黑嘴子村时任文书杨富荣在为本村村民李某代办农村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时违规收取500元好处费。2019年6月20日,杨富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杨富荣于2019年4月29日归还给村民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