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关于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 日期:2020-08-13 15:20:15

  1.景泰县五佛乡兴水村村委会原主任康平荣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村民重复享受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康平荣在担任五佛乡兴水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在申报危旧房改造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已享受2010年度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3000元的村民张某某又享受2015年度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22500元,对此康平荣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6月15日,康平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景泰县中泉镇中庄村原文书车润安私自上报套取危旧房补助资金挪作他用问题。2011年,中泉镇中庄村时任文书车润安利用管理村委会公章的便利条件,在实际未建房、未经村委会主任审核的情况下,私自加盖村委会公章以其妻子朱某某的名义申请上报套取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8000元,用于支付拖欠的人工工资。2020年6月15日,车润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景泰县漫水滩乡杨柳村原主任寇宗俊审核把关不严致使村民重复享受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09年,寇宗俊在任漫水滩乡杨柳村村委会主任期间,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尚某某等4户村民违规重复享受危房改造补助款18500元。2020年6月23日,寇宗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景泰县漫水滩乡富民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泰山违规套取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挪作他用问题。2011年,漫水滩乡富民村党支部书记张泰山利用职权职务之便,以徐某某名义虚报套取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共25000元挪作他用。2020年6月23日,张泰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景泰县草窝滩镇常丰村党支部原书记曾继盛挪用项目资金顶替工程欠款问题。2013年,在草窝滩镇常丰村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时,时任常丰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曾继盛作为项目承建人,与常丰村村委会签订《村内道路硬化及文化广场承包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认真履行职责,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2000平方米文化广场建设,并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0万元用于顶替2010年修建常丰村村委会工程欠款。2020年6月30日,曾继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