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景泰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 | 日期:2018-04-13 15:20:14

牢记使命  尽责担当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景泰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13日)

  李忠琳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景泰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八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体会议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总结2017年工作,部署2018年主要任务。县委对开好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在刚才举行的第一次大会上,县委书记李作璧同志作了讲话,对全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县委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带头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大管党治党力度,坚决正风反腐,着力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担当、认真履职,持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恪尽职守,全面完成了十四届县纪委二次全会确定的重点任务,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坚决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实抓细,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旗帜鲜明地肃清王三运流毒和影响,坚决反对拉帮结派、圈子文化等搞团团伙伙的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乡镇、部门“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深入调查研究,着力开展净化政治生态专题调研,分析查找问题136个,提出意见建议5项,明确了着力方向和重点。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向组织部门回复廉洁意见1314人次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按照“一人一档、动态管理”方式,建立规范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二)扎实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当好参谋助手,协助县委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采取字背书约谈提醒、周末党课、“话责任、谈廉政”电视公开承诺等措施,进一步细化任务、传导压力。县委主要领导带头落实约谈制度,对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中约谈或“一对一”约谈650人(次);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廉政警示和廉政谈话制度,组织廉政法规考试4场,警示教育2轮次352人,集体廉政谈话162人。采取明察暗访、拉网式检查等方式,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不定期监督检查,当面列出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全年督查6轮(次)发现问题145个,聚焦突出问题约谈285人(次)。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省市检查、审计反馈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自查自纠不到位、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追责80人(次)。

  (三)全力保障县委政府重大决策落实紧盯全县3亿元扶贫资金整合项目,通过成立监督检查小组、派驻纪检干部等措施,对项目实施、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组织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抓好整改落实。县纪委成立督查组进行全覆盖督查共发现问题36个,通报单位18个,问责8人(次)。扎实做好巡察工作,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专项巡察两轮,对移送的46件问题线索及时核查,立查5件6人;县委巡察组巡察县直部门二级单位15个,发现问题230个,移送核实问题线索116个。与省市同频共振,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督查。抽调县乡干部96人,成立检查组12个,对全县142个村(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交叉检查,共发现问题线索470个,其中移送核实301个。

  (四)动真碰硬严肃整治“四风”顽疾。坚持定期分析研判,及时掌握作风建设新动向,紧盯组织参与“一桌饭”、婚庆事宜化整为零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采取教育提醒、暗访督查、通报曝光等措施,严防死守,寸土不让,露头就打,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全年共开展监督检查8轮(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件2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对典型问题全部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深化专项治理,开展办公用房自查清理,督促整改问题15个,约谈相关责任人5名;狠刹违规操办“升学宴”歪风,通过电视公告、签订双向承诺书等措施提醒不举办、不参与“升学宴”查处违规问题8件12人。坚持破陈规、除陋习、树新风,引导各村成立红白理事会,规定宴请人数,限制礼金标准,杜绝大操大办;组织开展“廉洁家庭”创建活动,征集家规家训和家风故事100余篇,编发《家风纪事》,以好家风带民风、树新风、育作风。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问题线索收集和管理,注重从司法机关移送、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巡察反馈等工作中收集问题线索,做到快查快结。全年受理信访举报249件,同比增长32.5%;收到问题线索837同比增长75.8%;立查案件96件118人同比分别增长7.9%20.4%。加强协作办案,严肃查处了涉案金额多、社会影响大、案情复杂的宋某某贪腐案,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61人,增长50.7%,其中第一种形态占到了73.8%。坚持下发监察建议与建章立制同步实施、深入剖析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宣布处分决定与监督执行同步进行的“三同步”措施,在警示教育违纪人员的同时,对其他党员干部形成有力震慑。重视执纪审查安全,在11个乡镇分别新建标准化谈话室,对县纪委监察委办公场所进行改造,新建办案区,配备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严防纪律审查安全事故发生。

  (六)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始终把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积极拓宽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县纪委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三接访”制度,全年主动下访64次,现场答复解决问题229件,发现问题线索37件。全面落实惠农政策公示公开到户全覆盖,督促乡镇通过明白卡、明白纸、微信推送等形式,把政策标准、资金发放等情况公示到户,引导群众主动监督。目前,村(社区)公示公开到户全覆盖已达到81%。全年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38件50人,占立查案件总数的39.6%。11个乡镇均实现自办案件“零突破”,共立查案件36件39人,有4个乡镇自办案件达到6件以上。

  (七)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统一部署,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施工队长”职责,亲自过问,研究制定方案,听取县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的专题汇报,精心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协调解决县委办公场所和办案点改造经费,确保试点工作按照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稳步推进,顺利完成县监察委组建挂牌工作。县委高度重视县纪委监察委班子配备,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外交流,选优配强领导班子。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县纪委监委班子内外交流10名。班子成员中具有法律、财会专业和审计、政法工作经历的6名,平均年龄下降到43.4岁,班子结构更趋合理。

  (八)全面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建立有进有出、上下互动、内外结合的纪检监察干部交流机制,着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真正将政治强、敢担责、作风硬的干部选拔进纪检监察队伍。全年共提拔交流纪检干部48名,其中县纪委机关向外交流干部14名,有效改善了岗位固化、年龄老化等问题。强化业务培训,采取上派下挂、跟班培训、抽调办案交叉办案等方式,选派新进新任纪检干部到执纪监督、信访举报、巡察等岗位锻炼,提升业务能力。2017年选派35名干部参加上级业务培训,80名干部参与跟班培训、抽调办案、交叉办案等工作。坚持正人先正己,组织开展县纪委机关内部巡察工作,发现并整改问题29个。

  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得益于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得益于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作为和艰辛付出。在此,我谨代表中共景泰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关心支持纪检工作的各级领导、全县党员干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表示最诚挚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真诚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支持县纪委监察委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我们更好履职尽责,不断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尚未根本改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上热下冷”,力度层层递减、逐级跑冒滴漏一些单位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理解把握还不够全面准确,日常监督、抓早抓小的长效机制有待完善;二是“四风”问题更加隐蔽,分期分批、转移地点大操大办婚庆事宜现象依然存在,不吃公款吃老板、“小区一桌饭”等违纪问题发现难、查处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突出,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查处和纠正;三是腐败问题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不收敛不收手,甚至顶风违纪的现象依然存在;查处腐败存量问题多、增量问题少;巡察发现的问题还不精准,整改落实不到位,成果运用不充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大四是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缺乏担当精神,不敢较真碰硬,该发现的没发现,该查处的没查处,该问责的没问责,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今年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二、2018年主要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2018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目标,以督促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为工作主题,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职责,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维护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核心权威

  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要加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全县党员干部加强理论武装,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同时,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忠诚核心自觉性,带头认同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

  二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搞圈子文化的行为;坚决查处在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行为,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坚决查处表面一心为公,背后官商不分,前门当官、后门经商的“两面人”“伪忠诚”行为。要带头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做到有令行、有禁。要认真落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

  三要着力净化政治生态要忠诚履行党章赋予职责,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会同组织部门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三会一课”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党内政治生活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和庸俗化。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作风关,认真负责地做好意见回复。严肃查处口无遮拦、乱评乱议、传播不良信息的人和事,坚决防止和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二)强化压力传导,扛实压紧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一要紧盯抓牢“关键少数”。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探索完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科学划分责任界限,明确职责范围,细化实化工作措施,使“两个责任”的落实更加清晰明确、有据可循。党委(党组)书记要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利用实地调研、定期报告、约谈提醒等方式,常念监督经,带动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履好职、尽好责。要在巩固主体责任成果的同时,采取签订责任书、民主评议、谈话函询、监督检查等措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社区、学校、医院等基层党组织延伸

  二要完善各类评价机制考评机制的创新完善,是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的关键。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常态化督责机制,采取班子成员经常性检查、纪委(纪检组)不定期明察暗访、述责述廉民主测评等督责方式,实现对主体责任落实考评监督常态化、制度化。要注重建立健全真抓实干、善做善成为导向的选人用人机制;注重建立健全惩戒为官不为、失职渎职为主要内容的责任追究机制;注重建立健全鼓励干事、宽容失误为重点的容错纠错机制,让成事者有为有位、得到褒奖,让误事者有所忌惮、没有市场,让崇尚实干、崇尚落实、崇尚实效蔚然成风。

  三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盯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失责、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违规选人用人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对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中自行其是肆意妄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虚伪应付实不作为等问题,坚决问责、严厉问责、问到“痛”处。坚持“双问责”,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纪检组)都要追究责任。要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有选择有重点地进行专题曝光,形成震慑。

  (三)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一要广泛开展法纪教育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纳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计划,作为县、乡党校的必修课,着力推动纪律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要善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正面典型教育,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认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过专题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片等方式,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对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增强警示教育的震慑力和穿透力,让蠢蠢欲动者知禁知止。

  二要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精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做到宽严相济,精准得当,不断提升执纪问责、调查处置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的功夫,干部有问题就要批评、教育、处理。对一般性问题、能如实说明的予以了结,向本人反馈澄清,帮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把情况讲清楚、说明白,体现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对违反纪律的,要认真开展约谈诫勉和必要的审查谈话,促其讲清问题,争取从轻处理。对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要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其认错悔错改错。对于极少数严重违纪甚至涉嫌违法犯罪,执迷不悟、拒绝挽救,对抗欺瞒组织、负隅顽抗到底的,必须从严从重处理。同时,要对那些无端捏造歪曲事实、恶意陷害他人的诬告者,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或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旗帜鲜明地为干事创业者撑腰。

  三要全面加强日常监督各级党组织要发挥日常监督作用,把管干部与管纪律结合起来,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发现苗头问题就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坚持“三个同步”原则,对典型问题做到深入剖析,一案一反省,一案一通报,一案一警示,让有问题的干部知错就改,让没有问题的受到警示。对在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下发监察建议,督促健全完善制度,形成管用的长效机制。对受处分的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在其所在党组织会议上宣布,以增强纪律处分的严肃性、教育性、震慑力

  (四)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助力全面从严治党

  一要做好巡察的整体设计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建立巡察制度的要求,完成县委巡察机构组建,选优配强巡察“尖兵”,组建高素质、专业化巡察队伍。完善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制定工作规划,明确县委巡察全覆盖的“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确保一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将巡察工作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加大责任压力传导力度,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

  二要牢牢把握巡察重点。巡察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握政治巡察这条主线,突出政治巡察重点,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贯穿始终。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检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等情况;检查是否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检查《准则》《条例》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情况。推动各级党组织认真查找政治偏差,落实政治责任,加强政治建设要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加大对深度贫困村及扶贫领域的巡察力度,提高巡察入户率和覆盖面,不断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和问题线索的成案率。

  三要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按照“具体问题抓整改、典型问题重查办、共性问题建机制”的工作思路,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强化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对具体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对典型问题,坚持快查严处、适时通报,放大警示效果;对共性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从体制机制和监督管理上找原因、究根源、抓整改,使巡察工作使长劲、管长远、见长效。同时,要加大巡察整改督查问责力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坚决查处走过场、搞形式问题,切实避免一巡了之。

  (五)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一要坚决整治隐形变异“四风”。要在公开举报电话等传统方法的基础上,充分利用“随手拍”、 监督举报直通车、公安“天网”监控、税控电子信息平台等载体,同时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和专项整治的作用,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既抓党政机关,也查企事业单位,既查老问题老现象,更要查新动向新表现。必须以钉钉子精神盯住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严查“小区一桌餐、不吃公款吃老板、享乐费用转嫁、公务接待突破标准显示“热情”、移花接木虚开发票、巧立名目套取经费、婚丧事宜化整为零分期分批、东躲西藏“转入地下”等隐藏变异“四风”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二要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特权主义。深入推进“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坚决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特权主义。大力整治形式主义。严肃查纠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只作批示不抓落实等重痕迹、轻实效问题;严肃查纠推三阻四不愿干、害怕风险不敢干、装聋作哑不真干等问题;严肃查纠眉毛胡子一把抓、笼而统之无重点、粗枝大叶不精准的问题;严肃查纠时紧时松、时冷时热、虎头蛇尾、半途而废等问题。大力整治官僚主义。严肃查纠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不力、作风不实、标准不高、效能低下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严肃查纠“中梗阻”、“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乱作为问题;严肃查纠领导干部调研走过场、现场成“秀场”,习惯于责任下移,将“履责”变“推责”的问题;严肃查纠虚报数字、谎报情况、夸大成绩、掩盖问题、编造经验、包装典型、只报喜不报忧等问题。大力整治特权主义。紧盯项目集中、资金集中、权利集中的特殊人群,坚决整治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亲属谋求“特别”照顾和“特殊”利益问题;坚决整治利用行业或部门特权把公共资源异化为内部“福利”“靠山吃山”的问题。要抓出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权主义典型,该通报的通报,该问责的问责,形成声势。

  三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做文章,形成纪检监察、组织、宣传、财政、审计、人社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工作机制乡镇党委、纪委要切实加强督促引导,积极倡导村组红白理事会建设,制定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狠刹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盲目攀比歪风;倡导勤俭持家、节约办事的文明家风,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以优良的党风带动民风好转。

  (六)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势头蔓延

  一要严查重点人和重点事。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要盯住不放;对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问题,坚决斩断“利益链”,坚决消除政治隐患;对那些不在领导岗位或已退休但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干部也要一查到底,以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对县管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腐败问题,不论权力有多大、根基有多深,都要坚决查处、严惩不贷。坚持受贿与行贿一起查,让行贿者和受贿者同样付出应有的代价

  二要严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要紧盯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权力集中等重点领域,紧盯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大宗采购、金融信贷、土地出让、房产开发、招标投标及公共财政支出等关键环节,严查权力寻租和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特别要从严查处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围猎”和甘于被“围猎”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的典型案件。要紧盯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中新发现的问题,紧抓不放、一查到底,坚决查处一批有影响、有震慑的大案要案。

  三要严把审查调查质量关和安全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严格规范办案程序,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办案文明、效果良好的“铁案、精品案”。坚持推行交办线索、交叉审查、提级办案等制度,防范人情干扰,做到问题查不清不放过、责任查不明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办案安全作为审查调查工作“生命线”,全面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建立常态化安全防控机制,全方位、多角度保障“走读式”谈话安全,确保万无一失。

  (七)坚决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一要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渠道群众监督是最有效的监督。要以“两查两保”专项行动为载体,继续深入推进公示公开到户全覆盖工作,将县、乡纪委的举报电话公开到户,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每一个村、每一个组的每一个农户,着力构建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格局。深入推进“三级接访”制度,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前沿监督哨”作用,主动走出办公室,深入村社、深入农户,真正把群众关心的问题找出来、解决好。同时,县、乡纪委要通过日常监督、明察暗访、专项巡察等方式,对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体检”,织密扶贫领域监督网

  二要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要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惠民政策落实和民生项目实施选择问题突出领域、单位和工作,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三变”改革、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严肃查处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异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严肃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

  三要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聚焦扶贫攻坚各责任主体履职监督不松劲,坚决整治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扶贫脱贫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到位等问题;整治扶贫主管及职能部门落实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假公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等问题;整治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等问题。坚持“一案三查”,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要对查处的案件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让群众知晓、干部知羞,持续形成强大震慑

  四要严肃查处涉黑腐败问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尤其要对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坚决查处黄赌毒背后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基层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八)高质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要推动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着力构建党委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实现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认真对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监察体制改革“施工图”精准施工,合理设置纪委监委“三定方案”,科学调配各方面人员,着力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真正发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1+1>2”的效果

  二要建立完善新的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探索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衔接、执纪与执法衔接、执法与司法衔接的有效运行机制,做到各个环节无缝对接、高效运转。全要素试用12项调查措施和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手段,做到应试尽试,重点探索规范使用留置措施,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安全隐患。健全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审批和监管制度,完善初核、立案、审查调查、同步录音录像及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和处置等工作规范,把好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

  三要推进监察全覆盖。参照市级“综合+单派”的派驻机构设置模式,积极稳妥推进县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促进派驻机构工作定位、工作职能、工作作风转变,指导正确履行正风肃纪、治病救人、惩贪治腐、推动履职的监督职能,赋予其部分监察职能和权限,实现党群机关、县直部门、事业单位监督全覆盖。积极探索通过赋予乡镇纪检机构和干部相应监察职责、设立监察员等方式,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九)打铁必须自身硬,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一要锻造政治过硬队伍。对党忠诚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第一位的要求。要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把自己时刻置于党组织领导之下,坚决做到牢记初心、使命和担当,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彰显忠诚,在与腐败分子的针锋相对中体现担当,在为人民群众服务中锤炼党性。县纪委要以身作则,加强向市纪委和县委请示汇报工作;常委班子要带头发挥表率,自觉在全县大局中谋划工作,始终做到永不懈怠、一往无前。

  二要锻造敢于担当队伍。始终坚守党性原则,强化担当意识、增强斗争精神,时刻保持“利剑出鞘”的战斗状态,面对各种歪风邪气要敢于抵制、敢于斗争,面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敢于亮剑、敢于较真,遇到问题线索不躲、遇到复杂案件不软,勇于迎难而上,善于攻坚克难,任何时候都经得住考验。要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决不能听之任之、姑息迁就,决不能消极懈怠、回避矛盾,以勇于担当的政治品格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以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不断取信于民。

  三要锻造本领高强队伍。要把加强学习当成人生追求、生活习惯,努力成为既懂纪律又懂法律的精兵强将,争做反腐败的“斗士”。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日常监督、审查调查中把苗头性问题揪出来,把倾向性问题压下去。要增强驾驭风险的本领,提高综合协调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提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水平,强化调动各方面积极参与反腐败工作的意识。要加大交流力度,严把“入口”,畅通“出口”,真正把既懂法律又懂纪律、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干部选进纪检监察队伍,也从全局出发把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推荐到其他重要岗位,始终保持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四要锻造纪律严明队伍。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就越是要如履薄冰、谨言慎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要有身正不怕影子斜的底气、自我革命的勇气、“刀刃向内”的正气,敢于自我监督,勇于接受监督。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既要加强自我监督,又要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习惯在“聚光灯”下开展工作。要坚持刀刃向内,认真核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对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知法犯法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护短遮丑,用铁的纪律锻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队伍。

  同志们,我们有幸处在新时代,更有责于新时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勇担当、善作为、再出发,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