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纪委监委关于1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问责的通报

来源:平川区纪委监委 | 日期:2021-09-26 15:20:31

   黄峤镇玉湾村村委会原主任刘发玉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18年,刘发玉在负责玉湾村裕健养殖合作社土地流转过程中,在未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擅自与承包方达成口头协议,将荒山荒坡荒滩等村集体土地计入个人土地流转面积之中,使得个别农户流转土地面积变大,损害了村集体利益。2021年6月,刘发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