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纪委监委关于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平川区纪委监委 | 日期:2020-07-10 15:20:31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传导压力,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做到疫情防控和纠正“四风”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关于平川区宝积镇食药所所长张勇帅等5人违规接受吃请的问题。2020423日,黑水村罗家川社社长张志祥邀请张勇帅、魏列刚、冯新主、展宗明和黄建强五人前往其家中饮酒,张勇帅等人同意后随即前往张志祥家中。张志祥在其家中拿出4瓶西凤酒(价值约1200元),与张勇帅、魏列刚等人一起饮酒。平川区宝积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张勇帅、宝积镇农村文化服务中心主任魏列刚、宝积镇干部冯新主、展宗明、黄建强等五位同志,存在工作期间接受他人邀请违规饮酒的问题,该五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廉洁纪律。2020522日,区纪委给予张勇帅、魏列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冯新主、展宗明、黄建强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每人300元,共计1500元已上缴。

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守住行为底线,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纠治“四风”长效机制,做到常教育、常提醒。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继续加大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生在十九大以后的违纪问题一律从严查处,一律通报曝光,不断巩固正风肃纪成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成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