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来源: | 日期:2022-07-22 15:20:31

  (一)受理范围

  1.针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信访举报渠道

  来信,就是通过信件将信访举报材料邮寄到平川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来访,就是到平川区监委监委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问题。

  电话,就是拨打纪检监察系统统一举报电话12388反映问题。

  网络,就是登录甘肃省纪检监察网信访举报中心进行举报。

  (三)工作流程

  前期准备:来信的消毒、分拣、分送、拆封、装订、盖章;网络举报的下载、导入处理系统等。

  受理登记: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办理处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回复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的纪检监察室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