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纪委监委学习培训制度
来源: | 日期:2022-07-22 15:16:40
一、委机关要加强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干部职工要树立自觉学习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提升执纪监督监察水平,以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
二、学习对象是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三、学习方式采取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以自学为主,集体学习为辅。自学时间由个人结合工作合理安排,集体学习时间定为每周一上午。
四、学习内容包括党的基本政治理论、最新政治理论成果;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市、县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领导的重要讲话;纪检监察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传达上级相关会议文件精神。
五、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会议由办公室组织,一般由机关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学习资料由办公室负责收集、保存。
六、机关集体学习每周安排一次,机关全体干部要按时参加集体学习,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学习要认真做好笔记,讨论要积极发言,办公室要做好学习会议记录在学习党的最新政治理论成果时要按照要求认真撰写心得体会文章。
七、鼓励和支持机关干部参加学历教育,提高文化水平和专业素质,学习费用自理。
八、积极选派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培训。
九、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室(中心)、驻乡镇各纪工委负责人要加强对所联系乡镇、部门纪检监察组织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的指导,进一步提高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