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人民法院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 日期:2021-07-28 15:16:40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1月25日至2月28日对会宁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巡察,4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党的政治建设有差距”问题。 

  (1)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并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进一步完善院党组、党支部集中学习和“三会一课”计划,严格落实周一集中学习制度,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三是认真开展党组成员和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制度,深入理论学习开展研讨交流,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理论素养。 

  (2)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上级决策部署和文件要求,结合法院工作,研究制定符合法院实际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分管领导加强对分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关于“党组抓总工作成效不明显,压力传导不到位,管理教育不够。”问题。 

  (1)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牵头抓总的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院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能力,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讨论,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二是按照上级关于意识形态的工作要求,制定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方案,靠实工作责任,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 

  (2)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党组议事程序,在研究决定人事、大额经费开支等重大事项时,与会人员要进行充分讨论,并对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解释说明,完全体现讨论环节和讨论结果。 

  (3)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机关党委要按照院党组的要求,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党的建设进行再要求、再部署。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对党员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党支部书记审核并签字。三是对2020年5月行政部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中对照检查材料出现错误的党员,立即进行整改,重新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4)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压力传导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压力传导,党组主要领导要对班子成员深入开展廉政约谈,要将问题谈细谈深谈透,触及灵魂,杜绝形式主义。二是根据岗位职责,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单独约谈,切实强化对重点人员和重点人员廉政风险防控。 

  (5)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基地和开展研讨交流等形式,创新警示教育措施,丰富警示教育内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强化对党员干警的监督,由纪检监察室对党员干警关于警示教育的研讨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研讨交流走深走实,切实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 

  3.关于“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推动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院党组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以推进,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中央新修订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县委的要求,专门研究和部署县法院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方法。 

  (2)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院党组成员深化对意识形态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在每年的述职述廉报告中,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述职。二是按照党组成员分工,加强对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院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安排,既挂帅又出征,认真研究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切实有效的落实措施,并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是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增加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增强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2.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对分管部门的工作要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针对分管部门和分管干警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谈话,做到早提醒、早预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3.关于“担当尽责不够,风险防控漏洞多”的问题。 

  (1)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法院官网“僵尸化”。 

  整改落实情况:注销法院官网。 

  (2)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规范大额资金使用,补全会议纪要。规范诉讼费退费及案款发放流程,完善相关附件。加强对差旅费报销管理,分管领导和财务室具体办理人员要严格审核报销材料,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予报销。二是严格执勤津贴发放考勤制度,及时公示法警执勤和加班情况,杜绝不执勤或者不加班而虚领津贴和加班工资。加强各种支出管理,健全支出所需附件,补齐运动会奖品相关文件及奖品发放清单。加强票据管理,建立票据使用台账。 

  (3)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廉政风险防控运转不畅,岗位人员变动更新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以制约和监督司法权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全面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监控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处置得当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二是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加强对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和警示教育。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情况方面 

  1.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路情况:班子成员要通过参加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述职评议和讲党课等形式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对分管部门党的建设工作经常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对党性意识不强、党员意识弱化和规矩意识松弛的党员干警进行谈心谈话,从思想上解决问题。 

  2.关于“加强党建思想意识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各党支部要牢固树立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将党建工作作为提升业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内生动力,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在落实重大任务和推动业务工作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创建模范机关、走好第一方阵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以实际行动作践行“两个维护”的表率。要着眼提高党员干部理论修养和工作本领,把理论学习与业务研讨结合起来,克服学用脱节,促进学用相长。 

  3.关于“党建工作措施创新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规范设立党员活动室、党员示范岗,创建党建文化角,推行窗口服务党员佩戴党徽上岗,强化党员意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加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养成良好行为习惯。进一步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每季度组织党员深入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 

  4.关于“党建材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以标准化手册为依据,对照标准化建设要求,规范党建材料书写,对党建材料进行归类整理,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创建。 

  5.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党费交纳花名册,规范党费交纳签名,杜绝党费交纳代签、未签名现象。 

  二、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落实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巩固整改落实成果,并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持续推动县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的再认识、再研究、再细化,做到自查底细、自纠问题,从严从实从细抓整改,切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强化整改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政治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的部门的整改工作要亲自组织研究、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推动;部门负责人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通过压力层层传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坚决防止以形式主义应付整改工作。 

  (三)落实问题到点。要结合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突出问题导向,选准着力点和切入点,将问题细化到具体的点上,按照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好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四)坚持标本兼治。要把巡察反馈的问题的整改和法院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追根溯源,从源头上进行治理,将当前任务和长远目标结合起来,既要坚持立行立改,也要建立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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