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作风纪律的通知
来源:靖远县纪委监委 | 日期:2020-09-27 15:20:08
中秋、国庆将至,为了切实加强节日期间作风纪律建设,严防各类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切实做到“十一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禁餐饮浪费行为。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抓好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做到严要求、严监督、严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等制度,督促党员干部严格自律、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倡导餐桌文明,杜绝“舌尖上的浪费”,牢固树立“节约粮食光荣、浪费粮食可耻”理念,从点滴做起,自觉做勤俭节约的组织者、实践者、传播者、示范者。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必须将本通知及举报电话张贴在乡(镇)、村(社)、单位(部门)醒目的地方。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欢迎社会各界举报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0943-6122173
靖远县纪委监委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