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纪委监委学习培训和工作会议制度

来源:靖远县纪委监委 | 日期:2020-11-27 15:20:08

  一、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坚持把政治学习放在首位,业务学习贯穿其中。努力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自身素质高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精心组织系统学。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性质和特点出发,办公室年初制定详细的学习培训计划,从培训时间、地点,授课人员、课程安排等都一一安排,保证学习的科学性、系统性。

  三、班子成员带头学。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坚持“三带头”,即带头学习、带头上课、带头听课。在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中,逐渐培养起全体干部自觉学习的习惯,逐步形成机关“真学、勤学、善学,学有所用、学用相长”的良好学风。

  四、集体和自学相结合。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注重开展有组织的经常性学习。理论和业务学习一般每周一次。业务研讨一般每月一次,年初各室拟定研讨课题,由办公室按计划组织实施。学习和研讨除有急办工作外,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因故缺席的干部要求自行安排时间补学。提倡个人自学或参加各种专业技能培训。

  五、理论业务结合学。在集体学习时间里,组织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等理论知识,重点把握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与任务,对法律法规、党政纪条规、纪检监察规章制度、信访举报、案件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文书写作等进行专门培训,确保学习的与时俱进。

  六、创新载体灵活学。积极探索“读(提供必读书籍和参阅资料)、写(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听(安排专题讲座和辅导报告)、讲(组织讲座和支部交流活动)、考(举办测试)”等多种形式,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保障学习效果。

  七、建立干部学习培训档案。干部学习培训档案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根据培训要求拟定培训对象,提交常委会研究确定。办公室要建立机关干部学习培训档案,凡参加外出学习培训者,一律在办公室登记备案,学习培训结束后,需将培训机构出具的学习培训鉴定材料和个人学习总结交办公室。同时,还要在一定范围内报告自己的学习体会和收获。

  八、拓宽学习培训渠道。除积极参加上级纪委和县内组织的各类培训外,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邀请知名学者、先进模范人物等到机关授课;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年轻干部上挂或下派锻炼。要有计划地组织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外出学习考察要有课题、有体会、有成果,达到开阔视野、增长才干、推动工作的目的。

  九、办公室、机关党支部要加强对学习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每季度调阅一次全体人员的学习笔记,不定期地组织召开学习心得体会交流会,推动学习的深入开展。

  十、工作例会与集中学习一般同步进行,工作例会原则每星期一次,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是总结和通报前一周的工作情况,研究和部署后一周的主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