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景泰县委第七轮巡察进驻各单位巡察公告
来源: | 日期:2021-01-15 15:20:15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成立2个巡察组,于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2月26日开展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第二巡察组巡察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文联、县工商联。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专门的电子信箱和接待室,开通举报电话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第一巡察组:
1.信访接待室:县委巡察办216室
2.举报电话:19994357562
3.电子信箱:jtxwxc1@163.com
第二巡察组:
1.信访接待室:县委巡察办218室
2.举报电话:19994353807
3.电子信箱:jtxwxc2@163.com
举报受理时间:上午8:30到12:00;下午2:30到6:00。
中共景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