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关于对4起党员干部违法犯罪问题的通报
来源: | 日期:2021-03-31 15:16:40
1.河畔镇政府干部张健宁饮酒驾驶问题。2020年7月30日,张健宁驾驶小轿车行驶至河畔街道由西向东200米处,被交警查获,经呼气式检测属饮酒驾驶机动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张健宁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2月7日,张健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中川镇大墩村农民党员汪田军饮酒驾驶问题。2016年10月14日晚,汪田军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会师镇安静巷滨河西路盛世豪歌门口被交警查获,经呼气式检测,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2018年5月15日凌晨,汪田军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会师镇会师北路被交警查获,经司法鉴定,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汪田军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2021年3月25日,汪田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韩家集镇袁咀村农民党员李进元饮酒驾驶问题。2018年6月27日11时许,韩家集镇袁家咀村民李进元驾驶农用车辆行驶至会宁县会师镇长征北路,被执勤交警现场查处,经酒精呼气检测,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李进元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同时驾照B2降为C1的行政处罚。2021年1月26日,李进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甘肃省益民药业有限公司党员乔成饮酒驾驶问题。2018年3月10日晚10时许,乔成驾车在县会师镇物资局巷道内被交警查获,经呼气式检测,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乔成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2月7日,乔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