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景泰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 日期:2021-08-10 15:20:15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月15日至2月2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4月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来抓
县法院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正视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巡察意见反馈后,县法院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填制整改台账,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质量。为全面做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县法院党组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定期调度整改工作,督促整改落实,协调解决问题,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共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三是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并实施整改“销号制”,对反馈意见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按局属各单位和股室职责,分工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县委第一巡察组共向我单位反馈3方面9个问题,细化为19个,已整改到位18个,整改完成率94.7%。其中,即知即改问题7个,已整改到位7个;2个月内整改到位问题11个,已整改到位11个;1年整改到位1个,已整改到位0个。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1.关于“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深入”的问题。一是院党组进一步落实每月至少1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内容参考县委理论中心组和市中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进行,中央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由党组书记、院长负责领学传达。二是按照《白银市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院党组进一步落实每半年分别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党建专题会、意识形态专题会、信访分析专题会制度。党组成员每半年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调研。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带领下,学习研讨常态化,学思践悟成为自觉。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法律业务知识学习有待提高”的问题。一是组织干警参加最高院“大讲堂”,上级法院各类培训班,景泰县法院干警外出参加省高院组织的各类培训8人次。二是组织干警参加县委各类培训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安排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干警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通过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实行挂图作战、台账式推进、销号式管理,采取党组带头学、支部引领学、部门研讨学、全院集中学、个人自觉学的“五学”方式,抓牢政治教育、深化党史教育、强化警示教育、弘扬英模教育。组织召开院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研讨交流会4场次,各庭室、各党支部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会40场次,撰写心得体会760余篇,举办政治轮训班1期、读书班1期,开展专家讲座3次、党性实践教育活动2次、院领导讲党课3次、应知应会知识测试4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5次,开展政法英模宣讲活动4次、选树本院先进典型2名;积极参加全县政法系统组织开展的主题征文、主题演讲、警示教育、法治教育等活动7场次;整理部分全国英模、市中院和本院2018年以来的先进事迹,编印了《政法英模先进典型材料汇编》,让干警学有榜样、比有标杆、赶有方向。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3.关于“专题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发挥党支部堡垒作用,围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把院党组和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具体落实,与部门工作互相补充。二是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诗朗诵比赛”等自创动作,丰富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党支部堡垒作用,围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把院党组和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具体落实,与部门工作互相补充;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6月25日-6月30日举办了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6月29日开展“颂百年历程 传精神力量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诗歌诵读”等自创动作,丰富活动内容。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带领下,学习研讨常态化,学思践悟成为自觉,业务培训成为规定动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4.关于“议事决策有待加强,个别事项存在先支出后上会的现象”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院党组议事决策程序,财务支出需要上会决议的事项及时召集会议研究决议,会后行装科再作支出。政治部做好党组会会前通知协调工作,及时安排会议议程。二是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就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及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在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检讨。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5.关于“破解队伍结构不优、梯队断层、人少案多等难题方法不多”的问题。一是政治部做好干警梯队建设计划,及时向上级法院报送干警离退休情况,及时上报公务员补充计划和招录工作,2021年招录3名公务员,已经公示完毕。二是做好省聘书记员管理、招录、考核工作,与县人社局加强沟通协调抓好公益岗位人员的补充、辞退和考核工作,做好在编干警和在职干警的培训、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挖掘干警工作潜力,激发工作激情。三是通过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筑牢全体干警政治忠诚思想根基,激发干事创业动力,1-6月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006件,审结4561件,同比分别增长48.33%、46.97%,结案率75.94%,比全市平均值高4.58%;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69件,比全市平均值多74件;上诉率4.28%,改判案件2件,发回重审案件3件,与上一年度同期相比,分别降低1.58%、85.71%、83.33%,反映审判质效的各项指标均居全市法院前列。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6.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法院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与审判执行工作和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5月13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传达学习《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景泰县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景泰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党组书记、院长对2021年全院意识形态工作作具体安排。二是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历史”“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历史”“改革开放新时期历史”“党的十八大以来时期历史”等专题交流研讨5场次,撰写学习心得,做到潜心思考、入脑入心。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学习计划,以不同范围、不同形式开展常态化学习,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7.关于“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有差距”的问题。一是通过县融媒体中心、我院“两微一端”等媒体大力开展执行工作宣传,让社会关注执行、理解执行、支持执行、参与执行。二是开展法官走基层活动,组织法官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化解矛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法官到哪里,教育整顿的成果就展现到哪里。三是扎实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向社会各界征询意见建议,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靠实整改责任人,认真进行整改。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8.关于“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开展“2021年执行春季攻势”专项执行行动,针对第一季度执行案件增长较大的压力,开展为期60天“2021执行春季攻势”专项执行行动,集中化解积案、难案、重信重访案件,对12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拘留,将545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向672名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上半年结案标的达18400万元,实际到位标的9700余万元。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主动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今年上半年已申报13件23人46万元。依法为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2021年缓交诉讼费14件,缓交金额22158元,主动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三是加强对执行财产查封、评估、拍卖等重点环节的监控以及土地、房产、股权、车辆、存款、金融理财产品等财产的网络化执行查控。结合传统查控,全方位控制被执行人财产,做到被执行人财产查控无漏洞。通过网络拍卖处置被执行人财产11件394万元。穷尽措施提高案件执行到位率。四是做好与新闻媒体的协调与沟通工作,及时发布新闻信息和各类执行公告、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广泛宣传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对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形成强力威慑,执行局执行的为15名农民工追偿工资案件入选全省法院“十大执行案件”。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
9.关于“部分案件长期未结,诉讼费退费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关于长期未结案件,审管办进一步加强质效通报,将审理时间超过一年的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及超过2年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实时统计附表,并在大会予以通报,督促提醒各员额法官加快结案进度,防止转化为三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二是关于2019年喜泉法庭华某案件诉讼费退费,因华某提供的银行账号信息不对称,款项退回本院诉讼费公户,喜泉法庭已于2021年4月办理退费事宜,纪检组给予主办法官督导谈话,相关退费材料已报送纪检组。三是关于审限管理不严格、不规范。在队伍教育整顿自查环节中,针对个别人员存在扣审限线上线下不同步、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延长审限等审限管理不严格不规范问题,院党组给予相关人员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处理。审管办制定《景泰县人民法院审限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审限管理,规范审限的扣除、延长工作,切实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四是进一步加大“一站式”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立案调解工作。强化“多元调解中心”工作职能,每天安排一名援助律师、一名调解员、一名信访接待员值班,开展法律咨询、纠纷调解、诉讼指引。在诉讼服务中心电子屏滚动播放诉讼服务自助终端的操作方法,编印《诉讼服务指南》,引导当事人运用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进行跨域立案、网上立案、手机阅卷、在线调解,切实让人民群众享受智慧法院带来的红利。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0.关于“信访案件化解措施不多”的问题。一是信访室就张某等3人信访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建立台账,制定化解方案,细化化解措施,做好解释和回访工作。二是对上访人张某等3人的信访问题认真分析,建立台账,制定化解方案,制定联合化解信访问题的措施,与信访问题相关单位互通信息,互相切磋,以多方位多形式的方式化解信访人的信访问题。分解信访问题,对有理信访及时解决,对无理信访进行思想化解,对闹访缠访等非法信访进行打击。以“诉访分离”为基础,分解“诉”和“访”的问题,对“诉”导向依法处理。三是在诉讼服务大厅LED电子大屏滚动播放视频:“一分钟带你了解跨域立案服务”、“福多多和苏元元带你看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让当事人更多了解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达到“只进一个门、事情全办清”。制作诉讼服务便民手册,对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智能自助六大终端、诉讼费缓减免的程序和条件予以宣传,专职导诉员对来访当事人提供咨询和诉讼引导,对不会书写诉状的当事人提供诉讼格式电子样本,并直接打印,帮助当事人操作智能自助终端的使用。四是每天安排一名援助律师在信访室值班,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并进行纠纷调解。在送达、立案调解时在农村、街道、社区普法宣传、同时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开展达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中,首先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引导,其次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及时办理。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1.关于“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对反馈的具体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强化财务审核的严谨性和细致性,督促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严格落实我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督促财务人员尽快提高甘肃高院行政装备财务一体化账套的应用水平,全面执行2019新政府会计制度中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科目的应用能力,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督促财务事项的经办人补正相关手续,说明事项的真实性,由院党组报请纪检监察部门同意给于其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深刻检查。二是计财科负责人于4月6日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省,市、县及我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于6月14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通过学习不断完善了财务工作、做到严谨认真、不出差错。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及时自查,强化审核的严谨性和细致性。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对未计入相应资产科目的12.46万元计入相应的资产科目,做到账务资产清晰,并在庭室会议上对计财科记账员做出批评,要求其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细心认真。二是我部门财务人员于6月21日先后去市中院学习,并与其他兄弟法院学习交流,现已提高甘肃高院行政装备财务一体化账套的应用水平,2019新政府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科目的应用能力,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3.关于“政府采购程序不够严谨”的问题。一是针对政府采购个别程序不够严谨的问题,加强单位内控,强化部分维修的监督管理。督促财务事项的经办人将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维修项目对应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完善维修合同相关要素,规范采购行为。二是督促维修经办人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事项的真实性,经计财科审核后附于原始记账凭证后。三是委托专业部门健全了单位内控,强化部分维修的监督管理,杜绝了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纰漏。四是所有累计达到2000元以上维修项目对应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完善维修合同相关要素切实规范采购行为,我院维修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方面。
14.关于“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结合得不够紧密”的问题。一是院党组上半年召开1次党建专题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向党组述职,5月13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二是今后班子成员年底就党建工作纳入述职内容,全体在职党员年底述职报告中继续进行党建工作汇报。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5.关于“院党总支对各党支部指导督导不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支部年初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根据院党组党建专题会议精神安排全年工作计划,年底进行总结并向党总支和院党组汇报,支部书记在党组会述职;设立党员示范岗,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在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设立党员示范岗,引导全体干警以优秀法官、办案能手、先进个人为标杆,对标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二是第二、三、四党支部书记就发现的问题在支部大会进行检讨,支部党员刘某于2021年7月9日在支部大会上做了检讨发言,支部党员马某和任某于2021年4月18日在队伍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做了检讨发言。三是牢固树立“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把法院党的建设作为法院各项建设的基础和核心,以强有力的党建工作作为法院发展的动力,坚持把党建工作融入法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和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之中,有效推动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提升。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6.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够高”的问题。进一步改进谈心谈话。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前开展面对面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就“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氛围不够浓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没有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进行检讨,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案一整治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改正,并长期坚持。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7.关于“专题讨论效果不佳,研讨交流材料存在抄袭”的问题。一是党总支对第三党支部党员“四个合格”发言材料进行评查,对网络抄袭者三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在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检讨。二是第四党支部就发现问题进行查纠整改,作出说明,对存在问题在2021年4月18日队伍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检讨,对党员民主评议进行补课。三是党总支对第二、第四党支部2018-2019年度无“四个合格”专题讨论资料进行调查,第二支部书记在7月9日的党员大会上作检讨,其他党支部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2018-2019年度“四个合格”专题讨论材料进行“回头看”,自查自纠,整改完善。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8.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力传导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完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计划,分解责任目标,召开党风廉政暨反腐败工作会议,党组书记、院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二是党组书记、院长上警示教育1次,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上警示教育3次。院党组分别召开“四风”专题推进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建、意识形态、信访等专题会。三是院班子成员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调研”1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专题调研1次并召开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四是7月初,部门负责人约谈本部门干警1次,向分管领导汇报1次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年底向党组述职。五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问责。今年以来,累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14人,批评教育12人,提醒谈话12人次,警示谈话3人,谈话提醒22人,督导谈话14人,书面检查42人次 。六是精准开展监督,制发《监察建议》3期,《督查通报》2期、《督查建议》2期、《纪检监察通讯》3期、《景泰法苑》2期、《督办卡》1期;开展审务督察2次,编发《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月报告6期,季度报告2期,谈心谈话干警4名,通报批评人民陪审员1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巡察整改落实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下一步县法院党组将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做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发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改进作风效能、强化服务意识,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新成绩,以实际行动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敢担当、能担当、会担当。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发挥党组政治功能和政治作用,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用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单位工作环境,通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升为民履职的本领,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切实增强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管党治党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抓实抓细党风廉政建设,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落实好监督责任,重点加强对司法作风、财务管理等问题易发多发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动态机制。
(三)持续深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结合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做到边整改边提升,深入开展专题教育和业务培训,把政治学习、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与司法作风建设紧密结合,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司法为民的能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43-5521579
联系地址:景泰县一条山镇振兴路2号
电子邮箱:357485303@qq.com